一月市场回顾 1月沪深300指数下跌7.62%,电力及公用事业指数下跌12.77%,月相对收益率-5.14%。申万一级行业分类板块中,公用事业涨幅处于28个行业第24名。 分板块看,环保工程及服务板块下跌10.20%;电力板块子板块中,火电下跌16.54%;水电下跌6.11%,新能源发电下跌17.06%;水务板块下跌7.16%;燃气板块下跌9.57%。 重要政策及事件 1月28日,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国家与区域市场协同,中长期交易、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联合运营;跨省跨区资源市场化配置和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显著提高,交易和价格机制初步形成。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基本建成,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 专题研究:欧盟或将核电及天然气归为可持续投资的绿色过渡能源 欧盟委员会2日通过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分类条例补充授权法案,将满足特定条件的核电和天然气归为可持续投资的“过渡”能源,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将进行后续审查,若通过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生效,有望增加欧盟核电及天然气投资。 投资策略 公用事业:1、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进,电价更能体现供需、成本、和环境价值,新能源建设成本不断下行,新能源运营商具备“三重”确定性,“量”—风光装机增速具备高确定性;“价”—火电价格上浮,叠加绿色溢价,绿电盈利空间打开;“业绩”—今年低价风机和抢装海风确保明年业绩2、政策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长协煤价+长协电价政策有望落地,联动机制形成,煤电市场化交易扩大,火电盈利拐点出现。3、新能源为主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深度利好新能源发电商、电能综合服务。推荐“核电与新能源”双轮驱动中国核电,积极转型新能源,现金流充沛火电龙头华润电力、华能国际等;有资金成本、资源优势的新能源运营龙头三峡能源、龙源电力,推荐现金流良好,电能综合服务苏文电能。 环保行业:1、业绩高增,估值较低;2、商业模式改善,运营指标持续向好:3、稳增运营属性显现,收益率、现金流指标持续改善。 风险提示 政策不及预期;用电量增速下滑;电价下调;天然气终端售价下调。 一、专题研究与核心观点 (一)异动点评 1月沪深300指数下跌7.62%,电力及公用事业指数下跌12.77%,月相对收益率-5.14%。申万一级行业分类板块中,公用事业涨幅处于28个行业第24名。 1月市场调整,电力、燃气板块个股基本呈现下跌,水电下跌6.11%相对跌幅较小。环保版块中,京蓝科技(75.72%)业绩亏损较同期大幅收窄,环境修复主业改善,同时涉及智慧城市物联网等新领域。路德环境(31.87%)立足河湖淤泥处置等主业,逐步拓展至酱香白酒糟资源化、酱酒酒糟资源化,将白酒糟转化为生物发酵饲料并出售。 (二)重要政策及事件 1、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 1月28日,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以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推动形成适合中国国情、有更强新能源消纳能力的新型电力系统。提出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的目标。根据发改委系列解读《意见》的主要内容可以用“制定目标、明确体系、完善功能、健全机制、加强监管、促进转型”概括: (1)“制定目标”指《意见》确定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分阶段目标。第一阶段是到“十四五”结束(2025年),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国家市场与省/区域市场协同运行,实现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一体化设计、联合运营;第二阶段是到“十五五”结束(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适应新型电力系统要求,国家市场与省/区域市场联合运行。 (2)“明确体系”指《意见》确定了全国电力市场体系当中各层次市场的功能定位。省市场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中发挥基础作用,负责保证省内电力基本平衡,负责省内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区域市场开展跨省区电力中长期交易和调频、备用辅助服务交易,优化区域电力资源的配置;国家电力市场负责省/区域市场间的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宜省则省、宜区则区”;未来省市场可以融合成为区域市场,也可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直接和国家电力市场融和。 (3)“完善功能”指《意见》确定了电力市场统一的功能模块。电力市场的基本功能模块包括电力现货市场、中长期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电力现货市场负责发现电力实时价格、准确反映供需关系,并实现电力系统的调峰;电力中长期交易负责平衡长期供需、稳定市场预期,发挥基础作用;辅助服务市场负责体现灵活调节性资源的市场价值。 (4)“健全机制”指《意见》确定了各层次电力市场的交易机制的统一方式。 首先交易机制的统一,来自国家统一制定的基本规则和统一技术支持系统的数据接口标准,这是统一的基础;其次交易机制的统一,来自完善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批发侧“放开两头”,发电侧逐步推动全部类型电源、用电侧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的各个功能模块;中间自然垄断环节的电网企业,推动输配电业务和购售电业务分开结算,加快建立输电权分配和交易机制,这是统一的关键条件;再次交易机制统一,来自市场交易和调度运行界面的划分,传统的电力调度运行和安全管理的职能应得到加强,但是必须依法依规落实电力市场的交易结果,这是统一的必要条件;最后交易机制的统一,来自信息共享和披露,“路灯是最好的警察、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这是统一的决定性条件。 (5)“加强监管”指《意见》确定了“有为政府”发挥职能的重点领域。市场配置资源起决定性作用与更好的发挥政府作用并不矛盾,《意见》首次明确了在资源配置过程中,政府发挥作用的主战场在于一是要适应市场化环境进行电力规划,电力项目的收益率和经济性要放到电力市场环境下进行评估;二是要加强电力市场监管,特别是要强化对电网企业自然垄断性业务的监管,健全电网公平开放的监管;三是健全电力市场信用体系,强调市场的“他律”(政府监管),也要强调市场主体和市场成员的自律和社会监督;四是完善电力应急保供制度,通过容量成本回收机制、辅助服务市场等,解决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的生存问题,确保电力供应安全。 (6)“促进转型”指《意见》确定了现有市场设计完善的方向是适应并且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出一是要提升电力市场的适应性,增强可再生能源特性需要的市场“流动性”,鼓励新能源采用报价报量的方式参与市场,并首次提出“报价未中标电量不纳入弃风弃光电量考核”和通过现货市场实现调峰服务; 二是配合新能源“大电量、小容量”的生产特性,推动新型电力系统中传统机组由提供“大电量、大容量”转向提供“小电量、大容量”,建立适应这一变化需要的容量成本回收机制,实现传统机组主要依靠提供新型电力系统所需有效容量(即提供负荷高峰时段的“大容量”)生存发展新投资回报机制;三是探索开展绿色电力交易,通过市场化方式发现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做好绿色电力交易与绿证交易、碳排放交易的有效衔接;四是健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构。鼓励“隔墙售电”、鼓励电力就地平衡,实现新能源就地平衡与扩大消纳范围的有机统一。2025年,跨省跨区资源市场化配置和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显著提高,有利于新能源、储能等发展的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初步形成。到2030年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 2、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通知》要求,到202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 《通知》提出,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左右。 实行能耗双目标管理,各地区根据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确定年度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各地区“十四五”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全国及地方能耗双控考核。 推动绿色交通建设,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注(气)、加氢、港口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 3、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1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等并答问 2021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34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76.1%。 其中,水电新增2349万千瓦、风电新增4757万千瓦、光伏发电新增5488万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808万千瓦,分别占全国新增装机的13.3%、27%、31.1%和4.6%。截至2021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0.63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44.8%。其中,水电装机3.91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0.36亿千瓦)、风电装机3.2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06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3798万千瓦,分别占全国总发电装机容量的16.5%、13.8%、12.9%和1.6%。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48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9.8%。其中,水电1340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1%; 风电65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5%;光伏发电32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1%;生物质发电16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6%。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发电量分别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6.1%、7.9%、3.9%和2%。 可再生能源持续保持高利用率水平。2021年,全国主要流域水能利用率约97.9%,较上年同期提高1.5个百分点,弃水电量约175亿千瓦时;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6.9%,较上年同期提高0.4个百分点;全国光伏发电平均利用率98%,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4、中电联发布《2021-2022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2022年1月27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2021-2022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根据报告: 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2021年底分别为3.3亿千瓦、3.1亿千瓦;预期2022年底将分别达到3.8亿千瓦、4亿千瓦,即风电、光伏2022年新增规模约为50GW、90GW。 预计2022年底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6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合计达到13亿千瓦左右,将有望首次达到总装机规模的一半。水电4.1亿千瓦、并网风电3.8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4.0亿千瓦、核电5557万千瓦、生物质发电4500万千瓦左右。煤电装机容量11.4亿千瓦左右。 (三)专题研究:欧盟分类法案就核电及天然气提出补充授权,归为可持续投资的绿色“过渡”能源以加速脱碳,关注核电和天然气机会 欧盟委员会2月2日通过分类法案(EU Taxonomy)项下,一项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分类条例补充授权法案(Taxonomy Complementary Climate Delegated Act),补充授权法案中包括,将满足特定条件的核电和天然气归为可持续投资的“过渡”能源,并对相应核电和天然气项目设置了技术筛选标准和排放标准。 图1:欧盟委员会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分类条例补充授权法案 分类法案作为分类体系,通过透明的指引,将欧盟的气候和环境目标转化为可以引导私人投资目的的特定经济活动的标准,将私人投资引导至实现气候中和所需的活动。虽然是非强制的指令去强制要求经济活动和投资活动,但能起到较强的指导作用。 欧盟的分类条例为可持续经济活动设立标准,供各成员国在投资、税收、管理等方面参考。条例将可持续经济活动分为三类,分别是“环境可持续”、“有利”和“过渡”。其中“过渡”类指有一定碳排放或一定污染,但当前价值或技术上仍不可替代,且不阻碍低碳技术发展和应用的经济活动。 新通过的补充法案将部分符合条件的核电和天然气能源分类为“过渡”类,以促进从煤炭等更有害的能源向主要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