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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点评:明确职教本科发展目标,鼓励上市公司参与办学

文化传媒2021-10-13李艳丽西部证券石***
传媒-《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点评:明确职教本科发展目标,鼓励上市公司参与办学

1 | 请务必仔细阅读报告尾部的重要声明 明确职教本科发展目标,鼓励上市公司参与办学 《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点评 行业点评 | 传媒 证券研究报告 2021年10月13日 行业评级 超配 前次评级 超配 评级变动 维持 近一年行业走势 相对表现 1个月 3个月 12个月 传媒 -5.96 -8.64 -27.88 沪深300 -2.16 -5.02 0.92 分析师 李艳丽 S0800518050001 021-38584239 liyanli@research.xbmail.com.cn 相关研究 传媒:国庆档票房同比增长11%,接近历史最高 水平—2021年国庆档电影 点评 2021-10-08 传媒:“国庆档”票房超42亿,爱优腾取消超前点播—传 媒 行 业 周 报(20210927-20211003) 2021-10-08 传媒:游戏行业防沉迷监管持续推进,新潮传媒 融 资4亿 美 元—传 媒 行 业 周 报(20210922-20210926) 2021-09-27 -31%-24%-17%-10%-3%4%11%18%2020-102021-022021-06传媒沪深300Tabl e_Title ● 核心结论 Tab le_Su mm ar y 事件:10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积极鼓励职业教育发展。 量化职教本科发展空间,院校审批与学额释放窗口期到来。《意见》对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出主要目标,到2025年,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近年来高职院校持续扩招,据中国教育在线统计,2019年我国高职院校招生规模扩招114万人至484万人,并规划2020、2021年两年扩招200万人,若以高职700万人招生规模计算(暂不考虑后续扩招),则预计2025年职教本科招生规模将达70万人;据教育部统计,2020年全国共有1486所高职院校与21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职教本科仅占高职院校数量的1.4%,我们认为未来3年左右时间将迎来职教本科院校审批加速与学额释放的窗口期。 鼓励上市公司、行业龙头参与办学,产教融合提升办学质量。不同于“双减”文件严格禁止资本进入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领域,《意见》明确1)鼓励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教育,2)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主导建立全国性、行业性职教集团,3)鼓励职业学校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实训基地;并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推出“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等激励政策。随着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不断加深,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模式的积极探索,我国职教竞争力将得到显著提高,以高质量办学吸引、培养与输出技术型人才。 深化教育体系改革,打开职教发展空间。《意见》提出要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以大力提升中职院校办学质量为基础纵向贯通职业教育,为职教本科输送优质生源。与此同时,《意见》还强调要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对中小学生进行职业教育启蒙,推动中职与普高、高职与应用型大学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我们认为上述举措有利于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平等,打通职教升学路径,提高办学认可度。 投资建议:我们认为《意见》与此前出台的《民促法(实施条例)》《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等政策一脉相承,国家将大力推动职业教育发展,消除了民办高教/职教板块政策的不确定性,板块估值有望迎来修复与重塑,建议关注中公教育(002607.SZ)、中教控股(0839.HK)、宇华教育(6169.HK)、希望教育(1765.HK)、东软教育(9616.HK)、华立大学(1756.HK)。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不及预期,校企合作不及预期,国内疫情反复 行业点评 | 传媒 2 | 请务必仔细阅读报告尾部的重要声明 西部证券 2021年10月13日 西部证券—行业投资评级说明 超配: 行业预期未来6-12个月内的涨幅超过大盘(沪深300指数)10%以上 中配: 行业预期未来6-12个月内的波动幅度介于大盘(沪深300指数)-10%到10%之间 低配: 行业预期未来6-12个月内的跌幅超过大盘(沪深300指数)10%以上 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体路276号12层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303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10C 联系电话:021-38584209 免责声明 本报告由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制作。本报告仅供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机构客户使用。本报告在未经本公司公开披露或者同意披露前,系本公司机密材料,如非收件人(或收到的电子邮件含错误信息),请立即通知发件人,及时删除该邮件及所附报告并予以保密。发送本报告的电子邮件可能含有保密信息、版权专有信息或私人信息,未经授权者请勿针对邮件内容进行任何更改或以任何方式传播、复制、转发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使用,发件人保留与该邮件相关的一切权利。同时本公司无法保证互联网传送本报告的及时、安全、无遗漏、无错误或无病毒,敬请谅解。 本报告基于已公开的信息编制,但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该等意见、评估及预测在出具日外无需通知即可随时更改。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同时,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能会波动。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对于本公司其他专业人士(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人员、交易人员)根据不同假设、研究方法、即时动态信息及市场表现,发表的与本报告不一致的分析评论或交易观点,本公司没有义务向本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公司力求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但本报告所载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并非作为购买或出售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保证。客户不应以本报告取代其独立判断或根据本报告做出决策。该等观点、建议并未考虑到获取本报告人员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客户私人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必要时应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业财务顾问的意见。本公司以往相关研究报告预测与分析的准确,不预示与担保本报告及本公司今后相关研究报告的表现。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及本公司其他相关研究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可能与本报告中提及公司正在建立或争取建立业务关系或服务关系。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及/或其相关人员可能存在影响本报告观点客观性的潜在利益冲突。对于本报告可能附带的其它网站地址或超级链接,本公司不对其内容负责,链接内容不构成本报告的任何部分,仅为方便客户查阅所用,浏览这些网站可能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本公司关于本报告的提示(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短信、邮件、微信、微博、博客、QQ、视频网站、百度官方贴吧、论坛、BBS)仅为研究观点的简要沟通,投资者对本报告的参考使用须以本报告的完整版本为准。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翻版、复制、发表、引用或再次分发他人等任何形式侵犯本公司版权。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西部证券研究发展中心”,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如未经西部证券授权,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本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力。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 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经营许可证编号为:91610000719782242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