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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理财通”试点启动,市场流动性有望抬升

2021-09-14陈健宓、倪格悦上海证券北***
“跨境理财通”试点启动,市场流动性有望抬升

` 请务必阅读尾页重要声明 日期: 2021年09月14日 分析师: 陈健宓 Tel: 021-53686133 E-mail: chenjianmi@shzq.com SAC编号: S0870514080001 研究助理: 倪格悦 Tel: 021-53686132 E-mail: nigeyue@shzq.com SAC编号: S0870121040009 最近6个月沪深300表现 相关报告: 《价格升库存降,煤炭板块持续走强》,2021.9.10 “跨境理财通”试点启动,市场流动性有望抬升  主要观点 事件:2021年9月10日,央行、香港金管局、澳门金管局同时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分别公布了跨境理财通在三地的实施细则,明确了北向通及南向通的监管要求,10月10日将正式生效。 点评:本次发布的《实施细则》较2021年5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有了进一步完善。共有三大重点:一是允许采用远程方式为港澳居民开立内地银行结算账户,大大简化了跨境理财通的开户流程,便利了港澳银行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二是“北向通”投资产品范围由“经发行人和内地代销银行评定为“一级”至“三级”风险的非保本净值化理财产品(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除外)”更改为“经发行人和内地代销银行评定为“一级”至“三级”风险等级的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公募理财产品(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除外)”,明确排除了私募产品,以及大宗、REITs等另类投资公募理财;三是对“北向通”和“南向通”跨境资金流动实行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管理。“南向通”总额度暂定1500亿元人民币,投资者个人额度为100万元人民币;“北向通”总额度暂定1500亿元人民币,投资者个人额度为100万元人民币。据中国基金报报道,香港、澳门和广东省内九市居民,预计1个月后将可正式跨境投资粤港澳大湾区内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 对A股的影响:“跨境理财通”试点启动,本次发布的《实施细则》简化了投资流程,为港澳居民购买内地公募基金产品提供了便利,引入增量资金增加市场流动性,利好券商财富管理业务的进一步开展。9月10日上证指数收报3703.11点,时隔6个月之后,再次站上3700点,距离2月19日最高点3731点只有一步之遥。目前A股成交额连续38个交易日超万亿元,两融余额突破1.9万亿,增量资金配合下,上证指数大概率近期突破前高。  风险提示 通胀超预期上行 国内经济下行风险 证券研究报告 策略研究 市场点评 市场点评 请务必阅读尾页重要声明 表1 跨境理财通规则梳理 对象 要点 银行 ① 内地代销银行(内地合作银行):可同时与多家港澳合作银行(港澳销售银行)合作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已建立开展跨境理财通的内控/人力/风险管理等体系;资金跨境流动额度控制/资金闭环汇划相关的技术条件(需要人行测试评估)。 ② 港澳银行:经营零售银行或私人银行业务,且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注册为可进行第一类受监管活动的注册机构;提前一个月向香港金管局通报并提交自我评估,申请资格审批。 ③ 内地合作银行应指引内地投资者,在香港和澳门地区至多各选择1家销售银行分别新开立1个“南向通”投资户,专门用于购买„南向通‟投资产品”。 投资者 ① 北向通:持香港身份证的香港居民(永久+非永久);经香港银行评估不属于弱势社群客户,需经银行KYC审核;不可第三方操作他人户口;不接受联名形式/公司客户做投资。 ② 南向通:完全民事能力;大湾区户籍与连续社保/个税满5年;投资经历大于2年,且近2个月家庭金融净资产余额大于等于100万元/资产末余额大于等于200万元。 投资品 ① 北向通:R1~R3公募基金(内地代销银行尽职审查);一级~三级固收类、权益类公募理财产品(现金管理类理财除外)。 ② 南向通:经销售该产品的香港银行评定为“低”风险至“中”风险及“非复杂”的香港注册成立且经香港证监会认可的基金以及债券;人民币、港元和外币存款。 币种 汇款户与投资户划转:跨境人民币;离岸兑换;资金清算通过CIPS办理。 额度 ① 暂定总额度为1500万人民币(净流入上限)。 ② 单个投资者额度:100万元人民币(南向通/北向通)。 ③ 资金不受双向划转单日限额限制。 ④ 额度经宏观深深动态调节。 其他 ① 内地合作银行应指引内地投资者,在香港和澳门地区至多各选择1家销售银行分别新开立1个“南向通”投资户,专门用于购买“南向通”投资产品。 ② 资金来源需为自有资金,不得使用非自有资金或募集他人资金。 资料来源:香港金管局 上海证券研究所 市场点评 分析师声明 陈健宓 倪格悦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勤勉尽责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保证报告采用的信息均来自合规渠道,力求清晰、准确地反映作者的研究观点,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此外,作者薪酬的任何部分不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 公司业务资格说明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投资评级体系与评级定义 股票投资评级: 分析师给出下列评级中的其中一项代表其根据公司基本面及(或)估值预期以报告日起6个月内公司股价相对于同期市场基准指数表现的看法。 买入 股价表现将强于基准指数20%以上 增持 股价表现将强于基准指数5-20% 中性 股价表现将介于基准指数±5%之间 减持 股价表现将弱于基准指数5%以上 无评级 由于我们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我们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 行业投资评级: 分析师给出下列评级中的其中一项代表其根据行业历史基本面及(或)估值对所研究行业以报告日起12个月内的基本面和行业指数相对于同期市场基准指数表现的看法。 增持 行业基本面看好,相对表现优于同期基准指数 中性 行业基本面稳定,相对表现与同期基准指数持平 减持 行业基本面看淡,相对表现弱于同期基准指数 相关证券市场基准指数说明: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港股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股市场以标普500或纳斯达克综合指数为基准。 投资评级说明: 不同证券研究机构采用不同的评级术语及评级标准,投资者应区分不同机构在相同评级名称下的定义差异。本评级体系采用的是相对评级体系。投资者买卖证券的决定取决于个人的实际情况。投资者应阅读整篇报告,以获取比较完整的观点与信息,投资者不应以分析师的投资评级取代个人的分析与判断。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供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 本报告版权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对本报告保留一切权利。未经书面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引用或转载。如经过本公司同意引用、刊发的,须注明出处为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或其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或期权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本报告的信息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和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或投资收入可升可跌。过往表现不应作为日后的表现依据。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或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同时,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报告中的内容和意见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客户私人咨询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关联机构不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与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责,投资者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关联机构无关。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不应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参考因素,也不应当认为本报告可以取代自己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