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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专题报告:解读2021年猪肉储备调节机制预案

2021-06-10涂雅睛、王真军招商期货北***
生猪专题报告:解读2021年猪肉储备调节机制预案

敬请阅读末页的重要声明 期货研究报告 | 商品研究 周度报告 解读2021年猪肉储备调节机制预案 2021年06月10日 生猪专题报告 生猪期货价格走势图 资料来源:文华财经,招商期货研究所 涂雅晴 0755-82784520 tuyaqing@cmschina.com F3075683 王真军 0755-82548575 wangzhenjun@cmschina.com.cn F0282372 Z0010289 微信公众号:招商期货研究所 本期摘要: ❑ 6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 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 《预案》预案围绕监测预警、储备调节、政策协同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工作要求和安排,为合理平滑“猪周期”波动,有效调控市场异常影响,促进生猪持续健康发展为主要目标。《预案》较2015年版本增加预警辅助指标,首次引入36个大中城市精瘦肉平均零售价格;调整预警区域设置;丰富预警分级情况,首次提出“常规储备”的概念。 ❑ 根据往年猪周期的利润水平来看,最大亏损为自繁自养水平-352元/头,当前自繁自养水平在16-18元/公斤,即预估13-15元/公斤为现货低点支撑水平;若以《预案》预警水平测算,玉米价格2.8元/公斤来看,生猪价格低于16.8元/公斤将触及二级预警线,低于14元/公斤触及一级预警线。综合历史利润周期和政策导向来看,当前现货下行空间相对有限,预计生猪价14元/公斤左右为底部水平。 商品研究 敬请阅读末页的重要声明 Page 2 一、发改委发布猪肉储备调控预案 6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 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围绕监测预警、储备调节、政策协同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工作要求和安排,为合理平滑“猪周期”波动,有效调控市场异常影响,促进生猪持续健康发展为主要目标。 (一)国储肉收储政策 国家储备冻猪肉其实并不是件新鲜事,我国从2009年开始启动中央储备冻猪肉收储政策,一般来说,收储工作分两轮进行,3月份一次、4-5月一次。2018年之前全国仅发布三次中央储备冻猪肉的竞价交易:2012年5月9日,第一次中央储备冻猪肉竞价交易;2016年上半年投放12.2万吨中央储备冻猪肉;2017年4月26日,发布中央储备冻储肉第三次竞价交易通知。2018年以来由于非洲猪瘟疫情肆虐,生猪生产受到了严重的打击,生猪价不断飙升,为了稳供保价在2019年以来投放了54次共计104万吨储备冻猪肉,创历史之最。 图1:2019-2021年国储肉投放情况(万吨) 资料来源:华储网,招商期货研究所 (二)2021年《预案》新变化 2009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随着我国生猪生产和市场形势出现变化,规模化进程逐渐加快,为了适应行业变化,并在2012年、2015年相继发布修订的调控新预案。 那么2021年的新政策与2015年出台的《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相比,释放了哪些新的信号呢? 02468101214162019-122020-022020-042020-062020-082020-122021-02 商品研究 敬请阅读末页的重要声明 Page 3 1、增加预警辅助指标,在预警指标中首次引入36个大中城市精瘦肉平均零售价格,并首次提出研究编制生猪养殖成本收益指数,适时纳入监测预警指标体系,综合考虑生猪养殖成本变化和盈亏平衡点,对相关预警指标进行动态调整。 2、调整预警区域设置,随着生猪行业发展,盈亏平衡点调整,原预案中设定猪粮比变化正常范围为5.5:1-8.5:1,新预案将其调整为6:1-9:1;相应地二级预警和三级预警对应的猪粮比范围也随之有所变化。 表1:国家发改委生猪调控四版《预案》对比 2009 2012 2015 2021 基本指标 猪粮比价 猪粮比价 猪粮比价 猪粮比价 辅助指标 仔猪与白条肉价格之比、生猪存栏和能繁母猪存栏情况 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情况 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猪料比价、能繁母猪出场价格 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36个大中城市精瘦肉平均零售价格;研究编制生猪养殖成本收益指数适时纳入监测体系 调控目标 猪粮比价不低于 5.5:1;仔猪与白条肉价格之比不低于 0.7:1;生猪存栏不低于4.1亿头;能繁母猪存栏不低于4100万头 猪粮比价在6:1-8.5:1;能繁母猪月存栏量同比变化率在-5%-5% 猪粮比价在5.5:1-8.5:1;能繁母猪月存栏量同比变化率在-5%-5% 猪粮比价在6:1-9:1;能繁母猪月存栏量同比变化率在-5%-5% 猪粮比 正常范围 6:1-9:1 6:1-8.5:1 5.5:1-8.5:1 6:1-9:1 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招商期货研究所 3、丰富预警分级情况,在过度上涨情绪预警分级中,引入36个大中城市精瘦肉零售价格当周平均价同比涨幅,指出在该指标同比涨幅在30-40%之间时,发布二级预警;该指标同比涨幅超过40%时,发布一级预警。 图2:36个大中城市精瘦肉零售价格及当周平均价同比(元/公斤、%) 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招商期货研究所 -40.00%-20.00%0.00%20.00%40.00%60.00%80.00%100.00%120.00%140.00%05101520253035402016-062016-092016-122017-032017-062017-092017-122018-032018-062018-092018-122019-032019-062019-092019-122020-032020-062020-092020-122021-0336个城市平均零售价:猪肉周度环比 商品研究 敬请阅读末页的重要声明 Page 4 能繁母猪存栏量连续3个月累计降幅在5-10%时,发布二级预警;能繁母猪存栏量连续3个月累计降幅超过10%,发布一级预警。 图3:农业农村部:能繁母猪存栏(单位:万头) 资料来源:农业农村部,招商期货研究所 4、首次提出“常规储备”的概念,政府猪肉常规储备是为满足市场调控和应急投放需要,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建立的常设储备。常规储备中可设置一定规模的应急储备,专项用于应对突发重大灾害等特殊情况。 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建议常规储备,保持政府在应对价格过高或过低时保持必要的调节能力。中央储备主要储存冻猪肉,地方常规储备可采用冻猪肉及活体储备等方式(冻猪肉占比不少于50%)。 表2:2021年《预案》中常规储备介绍 储备分类 储备规模 储备品类 中央常规储备(含应急储备) 省级常规储备不得低于本省城市常规储备的50%安排(牛羊肉消费占比高的少数民族地区可视情减少储备规模) 中央常规储备 地方常规储备(省级和城市级) 地方常规储备(省级和城市级) 城市常规储备按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安排(100万以上城区应适当增加) 主要存储冻猪肉 冻猪肉和活体存储(冻猪肉占比不少于50%) 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招商期货研究所 在价格过度下跌或过度上涨的情况下,根据《预案》中规定的不同预警情况规定了收储和投放等响应措施,实施临时收储或适时投放储备,以达到市场供需平衡有效地稳定市场价格。 -10.00%-9.00%-8.00%-7.00%-6.00%-5.00%-4.00%-3.00%-2.00%-1.00%0.00%1.00%2.00%3.00%4.00%5.00%1,5002,0002,5003,0003,5004,0004,5005,0005,5002017-122018-022018-042018-062018-082018-102018-122019-022019-042019-062019-082019-102019-122020-022020-042020-062020-082020-102020-122021-022021-04能繁母猪环比一级预警条件:能繁存栏环比二级预警条件:能繁存栏环比 商品研究 敬请阅读末页的重要声明 Page 5 表3:2021年《预案》预警机制 预警机制 2009 2012 2015 2021 三级响应 当猪粮比连续四周处于5.5:1-6:1,增加必要的中央和地方冻肉储备 当猪粮比价连续一段时间处于5.5-6:1,适时增加必要的中央和地方冻肉储备 当猪粮比低于5.5:1或高于8.5:1,及时发布社会预警信息 当猪粮比价低于6:1或高于9:1,发布三级预警,暂不启动临时收储投放计划 当猪粮比价连续一段时间处于8.5:1-9:1,适时投放一定数量的中央和地方冻猪肉储备 二级响应 当猪粮比连续四周处于5:1-5.5:1,进一步增加中央政府冻肉储备 当猪粮比价连续一段时间处于 5:1-5.5:1,增加必要的中央和地方冻肉储备和活体储备 当猪粮比连续一个月处于4.5:1-5:1,提出中央冻猪肉收储计划 当猪粮比连续3周处于5:1-6:1,或能繁母猪存栏单月同比降幅达5%,或能繁母猪存栏量连续3个月累计降幅在5-10%时,中央和地方视情启动储备收储冻猪肉 要求主销区和沿海大中城市增加地方冻肉储备,还可以适当增加地方政府的活体储备。 当猪粮比价连续一段时间处于9:1-9.5:1,增加投放中央和地方冻猪肉储备 当猪粮比连续一个月处于9:1-9.5:1,提出中央冻猪肉储备投放计划 当猪粮比价连续2周处于10:1-12:1,或36个大中城市精瘦肉零售价格当周平均价同比涨幅在30-40%之间,中央和地方启动投放储备冻猪肉 一级响应 当猪粮比低于5:1,较大幅度增加中央冻肉储备规模 当猪粮比价低于5:1,继续增加中央和地方冻肉储备;采取财政贴息、种猪临时饲养补贴等政策调控生猪市场 当猪粮比连续一个月低于4.5:1,提出增加中央冻猪肉收储计划;采取如加强进口管理,鼓励出口等临时性措施 当猪粮比价低于5:1,或能繁母猪存栏量单月同比降幅达到10%,或能繁母猪存栏量连续3个月累计降幅超过10%,中央和地方全面启动收储 发放种猪饲养补贴,适当限制猪肉进口鼓励出口。 当猪粮比价连续一段时间处于9:1-9.5:1,继续增加投放中央和地方冻猪肉储备 当猪粮比连续一个月高于9.5:1,提出增加中央冻猪肉储备投放计划 当猪粮比价高于12:1,或36个大中城市精瘦肉零售价格当周平均价同比涨幅超过 40%时,中央和地方加大投放力度 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招商期货研究所 二、政策托底,猪价何去何从 (一)全国猪粮比逼近三级预警条件 由于生猪现货价不断跌破预期,饲料成本受制于不断上涨的原料价格,猪粮比呈现大幅下跌的趋势,6月9日全国猪粮比价6.07,临近触发三级预警(暂不启动临时储备收储)的6:1标准,若猪粮比延续跌势或将触发启动临时收储的二级预警。 商品研究 敬请阅读末页的重要声明 Page 6 图4:商务部发布全国猪粮比价 资料来源:商务部,招商期货研究所 (二)部分省份触及二级预警条件 自2021年5月10日以来,云南、贵州、新疆三省份的猪粮比处于5:1-6:1之间,累计已超过3周,达到《预案》过度下跌情形中的二级预警要求。根据《预案》中要求,云南、贵州、新疆三地政府视情启动临时储备收储,可参照国家层面做法执行。 由于《预案》中指出,启动层级分为全国和分区两级,按照非瘟疫情分区的要求,区域中的任一省份启动临时储备收储时,其他省份应同步启动。参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方案》中的区域划分,云贵属于西南区、新疆属于西北区,若云南、贵州、新疆后期启动临时储备收储时,西南、西北区其他各省份应同步启动收储。 表4: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 区域 省份地区 北部区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8省(自治区、直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