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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与中国的投资协议被低估了吗?(英)-布鲁盖尔研究所-2021.4-14页

欧盟与中国的投资协议被低估了吗?(英)-布鲁盖尔研究所-2021.4-14页

政策贡献第n ̊09/ 21期| 2021年4月欧盟与中国的投资协议被低估了吗?乌里·达杜什(Uri Dadush)和安德烈(AndréSapir)执行摘要乌里·达杜什(URI DADUSH)(uri.dadush @ bruegel.org)是Bruegel的非居民研究员安德烈·萨比尔(Andrésapir)(andre。sapir@bruegel.org)是Bruegel的高级研究员作者感谢Bruegel的同事和Petros Mavroidis的有用评论,也感谢Mia Hoffmann的出色研究帮助欧洲联盟是对外国直接投资非常开放。相比之下,尽管在过去的二十年中进行了相当大的自由化,但在中国市场上的外国投资者仍然面临着巨大的限制,特别是在服务领域。鉴于这种不平衡,欧盟长期以来一直在努力改善其在中国或希望在中国开展业务的公司的状况。经过八年的经过谈判,欧盟和中国于2020年12月缔结了双边投资全面协议(CAI)。等待批准的文本旨在为外国投资者提供更大的市场准入机会,可以通过州与州之间的争端来强制执行沉降。但是,它还没有涵盖对投资者的保护(例如不被没收)。同时,欧盟国家和中国之间仍然有效的双边投资条约涵盖了对投资者的保护。CAI已经在某些方面,人们对经济和地缘政治的怀疑表示怀疑。主要的批评是,它在中国几乎没有提供新的市场准入,而欧盟的这种微不足道的经济收益是以其主要政治盟友美国的破败为代价的。我们侧重于经济影响的评估是不同的。的确,CAI在中国只能提供适度的新市场准入,但这是因为中国近年来在单方面放开其外国投资法规方面已取得进展。 CAI在国际条约的约束下取得了这一进展,标志着欧盟公司在可以有效地执行其市场准入权方面取得了进步。最重要的是,CAI包括有关补贴,国有企业,技术转让和透明度的新规定,这将改善在中国开展业务的欧盟公司的有效市场准入。这些双边新规则还可以为世界贸易组织下的多边规则改革铺平道路,以期更好地将中国纳入国际贸易和投资体系,这是欧盟,美国和其他国家共同的目标。志趣相投的国家。从经济角度看因此,CAI是一项重要的协议,值得拥有。但是,在中国继续对欧洲议会的一些成员和其他批评中国人权记录的批评者实施制裁的情况下,欧洲议会不太可能批准该条约。推荐引用美国达达什(Dadush)和萨皮尔(A. Sapir)(2021年)“欧盟与中国的投资协议被低估了吗?”政策贡献09/2021,Bruegel 2政策贡献|第n ̊09/ 21期| 2021年4月1《投资综合协议》在服务业中,中国的限制最为明显。现在,中国制造业的投资是免费的,尽管仍然少于欧盟自成立以来,欧洲联盟一直维持一项基于条约的对外国直接投资(FDI)的开放政策,尽管由于成员国保留了一些关于FDI的特权,所以欧盟国家之间的开放政策略有不同。相比之下,尽管近几十年来开放了外国直接投资制度,但中国仍然具有限制性。限制在服务行业中最为明显。现在对中国制造业的投资是免费的,尽管仍然少于对欧盟的投资。鉴于中欧之间在投资开放性方面的不平衡,欧盟长期以来一直在努力改善其在中国经营或希望在中国经营的公司的状况。经过八年的谈判,欧盟和中国于2020年12月缔结了一项双边投资全面协议(CAI)1.希望在中国投资的外国公司始终需要遵守该国现行的《外国投资法》(FIL),该法规定了适用于外国投资的一般原则。最新的FIL于2019年3月15日通过,并于2020年1月1日生效2.根据外国投资法,明确鼓励在某些行业的外国投资在中国,而在另一些行业则被禁止或限制。典型的限制条件是限制外资拥有权,并要求外国公司与当地合作伙伴组建合资企业。另一个典型的限制是禁止在钢铁和水泥等行业投资新产能存在产能过剩。尽管在许多情况下,外国公司可能会受到比国内公司不利的待遇,但最新的FIL要求中国各级政府的政府采购不得区分外国公司和国内公司。 FIL原则上也禁止强制技术转让。重要的是,FIL规定,当中国加入的国际协定中包含更有利于接纳外国投资者的规定时,这些规定将优先于中国现行的FDI规定。中国签署的包括投资条款在内的国际协议包括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特别是中国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时间表制定的承诺时间表;中国与其他14个亚太国家之间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协议;以及中美第一阶段协议。CAI是中国加入的第一份仅投资自由化协议。2020年12月商定的案文并未涵盖投资者在东道国免受歧视,没收或拒绝司法的保护。但是,该协议明确规定,中欧双方将在当前协议签署后的两年内完成有关投资保护(以及相关的投资者与国家之间的争端解决)的谈判。同时,个别欧盟国家与中国之间的双边投资条约(BIT)仅涵盖投资保护。本文评估了计划或已经在中国进行投资的欧盟公司将从更好的市场准入中获得的CAI收益。我们并不是要忽视在CAI之后中国公司增加对欧洲投资的潜在经济影响,但是我们认识到,由于欧盟市场已经对中国投资大为开放,因此,最有可能也是最大的收益来源欧盟将受益于中国的新机遇。另一个目的是评估CAI是否以及如何帮助中国更好地融入基于规则的多边体系,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目标。1该协议及其附件的文本可以在以下位置找到:https://trade.ec.europa.eu/doclib/press/index。 cfm?id = 2237。2有关2019 FIL的广泛讨论,请参阅世界银行(2020)。 3政策贡献|第n ̊09/ 21期| 2021年4月欧盟贸易和投资政策。我们将重点放在协议的经济方面,而不考虑地缘政治因素。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赞赏战略问题及其与世界经济运作的关系。鉴于中欧两党是世界第二,第三大经济集团,从本质上讲,中欧关系具有系统重要性。同时,我们显然知道,中欧之间最近在中国发生的侵犯人权事件之间的冲突给该协议蒙上了深深的阴影。的确,在中国继续对一些批评其人权记录的欧洲议会议员和欧洲研究人员实施制裁的同时,欧洲议会不太可能批准CAI。该协议的经济含义本身就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话题。欧盟委员会认为CAI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由于CAI远远不够,引起了极大的怀疑。3。我们的评估是不同的。我们认识到,CAI协议并不完善,与委员会的某些主张相反,该协议在中国只能提供适度的新市场准入。但是,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中国过去几年在单方面放开外国投资法规方面所取得的进展。 CAI在国际条约的约束下取得了这一进展,这是对欧盟公司的一种改进,因为它们可以有效地行使其市场准入权。最重要的是,CAI包括有关补贴,国有企业(SOE),技术转让和透明度的新规则,所有这些规则对世界贸易体系都具有重要意义,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引起警告的同时,也增加了欧洲投资者可以经营的可能性。在中国成功且可持续地发展。我们的总体结论是,CAI远非完美,但–从经济角度来看–是值得拥有的重要协议。 2 CAI对中国欧盟FDI的影响对于已经在中国或希望在中国开展业务的欧盟公司,CAI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改善有效的市场准入?原则上,CAI可以通过允许欧盟公司投资更多部门和/或在不那么严格的条件下改善市场准入–例如,不再需要与中国公司合资。或者,CAI可以包括诸如补贴之类的规则,这将使欧盟公司可以在其国内市场上与中国公司更平等地竞争。我们依次研究这两个问题。2.1CAI是否会改善欧盟公司在中国的市场准入?二十年前,中国实行了非常严格的投资制度。 1997年,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FDI监管限制指数从0(开放)到1(封闭)的范围内,它的得分为0.625。4。到2019年,中国的得分为0.244,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尽管在包括45个非经合组织成员国在内的83个国家中,中国仍然是限制性最强的国家中排名第八5。与金砖四国相比,中国的外国直接投资制度与3一些怀疑者是Beattie(2021),García-Herrero(2021),Godement(2021)和Gros(2021)。4根据经合组织网站的数据,外国直接投资指数衡量的是对22个经济领域中外国直接投资的法定限制。它通过考察对外国直接投资的四种主要限制类型来衡量一国外国直接投资规则的限制性:外国股权限制,歧视性筛选或批准机制,限制外国人担任关键人员的限制以及其他操作限制,例如对外国直接投资的限制。分公司,资本返还或外资企业的土地所有权。限制的评估范围为0(开放)到1(封闭)。总体限制性指数是部门得分的平均值。5外国直接投资指数高于中国的七个国家是:利比亚(0.713),阿尔及利亚(0.587),菲律宾(0.374),印度尼西亚(0.345),泰国(0.268),俄罗斯(0.261)和马来西亚(0.252)。 4政策贡献|第n ̊09/ 21期| 2021年4月就像印度和俄罗斯一样,但远远超过巴西和南非。应该记住的是,对FIL的最新修订可能未完全反映在2019年OECD指数中。根据记录,所有欧盟国家的得分都接近于零(图1和表1)。图1:1997-2019年经合组织对中国的FDI监管限制指数0.80.70.60.50.40.30.20.10全部的外国直接投资制造业服务1997200320062010201220152016201720182019资料来源:基于经合组织的Bruegel。注意:分数为0等于完全放开。分数为1表示已关闭。表1:2019年经合组织对中国和部分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监管限制指数国家外商直接投资总额制造业服务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0.2440.0730.306法国0.0450.0000.033德国0.0230.0000.022意大利0.0520.0000.057西班牙0.0210.0000.038巴西0.0820.0250.099印度0.2070.0350.311俄罗斯0.2610.1610.350南非0.0550.0100.101资料来源:基于经合组织的Bruegel。注意:分数为0等于完全放开。分数为1表示已关闭。在过去的二十年中,中国大量的投资自由化归因于单方面措施和多边措施的结合。首先考虑一下中国的制造业部门,该部门比欧盟的制造业大60%,并且增长速度更快,而且目前大多数欧盟FDI都针对该领域。根据麦肯锡(McKinsey)2019年的一项研究(Woetzel et al,2019),中国制造业已经高度整合到全球价值链中,有90%的时间使用全球标准,同时进口了许多先进组件。跨国公司在中国消费市场的渗透率要高于美国(Woetzel等人,2019)。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的数据,2020年,中国将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外国直接投资目的地。将重点从结果转移到法规上,中国制造业的FDI限制指数从1997年的0.379下降到2019年的0.073。这意味着中国对制造业的投资制度现已接近完全放开。例如,根据经合组织的统计数据,中国对制造业外商直接投资的规定现在比澳大利亚,加拿大和墨西哥的规定更为宽松(得分在0.08到0.1之间),尽管不如葡萄牙或摩洛哥那么宽松, 在哪里 5政策贡献|第n ̊09/ 21期| 2021年4月制造业中的外国直接投资完全放开(得分为0)。中国在制造业方面的外国投资自由化是通过连续的外国直接投资在单方面基础上实现的6.相比之下,在服务业中,投资自由化是通过单方面和多边措施相结合而实现的,因为世贸组织涵盖了服务业而不是制造业投资的自由化。7。同样,与制造业相反,服务业的投资自由化远没有那么先进。从1997年开始,中国的FDI限制得分从0.739下降至2019年的0.306,仍远高于欧盟三个最大国家的平均得分不到0.06的水平。与世贸组织其他成员一样,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在模式3(外国服务公司的商业存在)下的GATS时间表中做出了多边承诺。在WTO在其服务行业分类列表(SSCL)中列出的162个服务行业中8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两到六年的过渡期后,中国仅根据模式3(意味着外国公司可以在中国自由投资)做出充分的市场准入承诺,仅涉及26个行业;在71个行业中的部分承诺(这意味着希望在中国投资的外国公司必须与当地合作伙伴组建合资企业,或受到其他形式的市场准入限制的约束);在65个行业中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