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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行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上调对计算机板块利润影响测算:整体带来净利润边际弹性2.6%

信息技术2018-09-23卫书根、姜国平光大证券野***
计算机行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上调对计算机板块利润影响测算:整体带来净利润边际弹性2.6%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1- 证券研究报告 2018年9月23日 计算机行业 整体带来净利润边际弹性2.6%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上调对计算机板块利润影响测算 行业动态 ◆覆盖范围逐步扩展,扣除比例逐步提高 政策变迁汇总:(1) 2008年12月10日政策规定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的新产品设计费等研发支出允许税前加计扣除,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2) 2013年9月29日政策规定将研发费用支出范围扩展到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费用支出。(3) 2015年11月2日政策规定将覆盖企业范围扩展到除房地产、烟草等六行业外的所有行业企业。(4) 2018年9月20日政策将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150%提高到175%)。 ◆研发支出费用化/净利润越高,实际所得税率越高,影响越大 基于以下假设:(1)假设2017年5月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对计算机上市公司影响可忽略不计。(2)假设计算机上市公司2017年研发支出资本化部分全部计入无形资产。由此我们测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上调对于计算机板块公司利润边际影响如下: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上调对当期净利润影响的绝对额/净利润=[(研发支出费用化+研发支出资本化/摊销年限)*25%*实际所得税率]/净利润(公式一)。 由公式一可知:(1)研发支出费用化/净利润越高,实际所得税率越高,那么加计扣除比例上调对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边际影响就越大。(2)无形资产由于要经过多年摊销,因此研发支出资本化对于加计扣除比例上调带来的净利润弹性较小。 ◆给计算机板块整体带来2.6%的边际利润弹性 我们以去掉2017年净利润为负后剩下的202家计算机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基于以下假设:(1)假设所有公司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均为10年。(2)假设研发支出均为母公司支出,因此实际所得税税率取母公司所得税税率作为近似。经过测算有如下结论:(1)整体法测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上调给计算机板块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带来2.6%的边际利润弹性;以中位数衡量,该比例为2.4%。(2)中国软件的研发支出费用化/净利润为13.56板块最高,对应的边际利润弹性最大为51.1%。 ◆投资建议: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上调将给计算机板块公司带来显著的利润贡献,尤其边际弹性越大的公司更为受益。按照边际弹性排序建议关注中国软件、南天信息和科大国创。 ◆风险分析: 板块商誉减值的风险;市场风险偏好下降带来的系统风险。 买入(维持) 分析师 卫书根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7090002) 021-22167336 weishugen@ebscn.com 姜国平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4080007) 021-22169167 jianggp@ebscn.com 联系人 万义麟 021-22169315 wanyilin@ebscn.com 行业与上证指数对比图 -20%-10%0%10%20%07-1710-1701-1804-18计算机行业沪深300 资料来源:Wind 2018-09-23 计算机行业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2- 证券研究报告 目 录 1、 覆盖范围逐步扩展,扣除比例逐步提高 .................................................................................... 3 2、 计算机板块上市公司不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 ...................................................................... 4 3、 测算过程和测算结论 ................................................................................................................. 4 4、 给计算机板块整体带来2.6%的边际利润弹性 ........................................................................... 5 5、 投资建议 ................................................................................................................................... 9 6、 风险分析 ................................................................................................................................... 9 2018-09-23 计算机行业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3- 证券研究报告 1、覆盖范围逐步扩展,扣除比例逐步提高 政策变迁要点汇总:  2008年1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包括:(1)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2) 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3) 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4)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5)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6) 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7) 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8) 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等活动的费用,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其中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 2013年9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发生的包括(1)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2)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3) 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4) 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5) 研发成果的鉴定费用等的费用支出,可纳入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范围。  2015年11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包括(1)人员人工费用;(2)直接投入费用;(3) 折旧费用;(4) 无形资产摊销;(5)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6) 其他相关费用;(7)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等研发费用允许税前加计扣除。其中企业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烟草、住宿餐饮、房地产、批发零售、娱乐业、租赁和商业服务等行业除外。  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018-09-23 计算机行业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4- 证券研究报告  2018年9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从政策变迁要点汇总可见:(1)覆盖企业和研发费用范围均逐步扩展:由2008年符合一定要求的企业到2013年除房地产、烟草等六个行业外的所有行业企业;同时研发支出范围也在逐步扩展。(2)加计扣除比例逐步提高:由2008年的50%(150%)提高到2018年的75%(175%)。(3)重点政策出台时间间隔在缩短:重点政策出台时间分别为2008年、2013年、2015年、2017年和2018年,间隔逐步缩短。 2、计算机板块上市公司不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 根据2017年5月3日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显示,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 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 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 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从上述标准可知,计算机板块上市公司均不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但其子公司有满足该标准的可能。 3、测算过程和测算结论 基于以下假设:  由第二部分可知计算机板块公司均不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因此假设2017年5月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对计算机上市公司影响可忽略不计。  假设计算机上市公司2017年研发支出资本化部分全部计入无形资产。 由此我们测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上调对于计算机板块公司利润边际影响如下: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上调对当期净利润影响的绝对额/净利润=[(研发支出费用化+研发支出资本化/摊销年限)*25%*实际所得税率]/净利润(公式一)。 2018-09-23 计算机行业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5- 证券研究报告 由公式一可知:(1)研发支出费用化/净利润越高,实际所得税率越高,那么加计扣除比例上调对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边际影响就越大。(2)无形资产由于要经过多年摊销,因此研发支出资本化对于加计扣除比例上调带来的净利润弹性较小。 4、给计算机板块整体带来2.6%的边际利润弹性 我们以去掉2017年净利润为负后剩下的202家计算机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基于以下假设:  假设所有公司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均为10年。  假设研发支出均为母公司支出,因此实际所得税税率取母公司所得税税率作为近似。 经过测算有如下结论:  整体法测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上调给计算机板块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带来2.6%的边际利润弹性;以中位数衡量,该比例为2.4%。  中国软件的研发支出费用化/净利润为13.56板块最高,对应的边际利润弹性最大为51.1%。 表1: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上调对计算机板块公司利润的边际弹性影响测算(单位:百万元)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研发支出 母公司所得税税率 研发支出/营业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