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修订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强化券商流动性管理要求,以流动性管理为核心,简化发行程序,预计进一步便利券商发行短融融资,满足券商短期融资需求。修订稿建立了以流动性管理为核心的管理框架,调整券商短融发行门槛,进一步加强对证券公司流动性管理的要求,引导证券公司提高流动性管理能力、持续保持较高流动性水平,通过强化证券公司的流动性管理来约束券商的债务风险敞口,促进货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以流动性管理为核心,简化发行程序。对比此前的《办法》,《办法》修订稿的主要变化在于:1)大幅修改券商短融发行门槛,建立以流动性管理为核心的管理框架。新增近1年内流动性覆盖率持续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等发行要求。2)取消发行前备案,强化事中事后管理。券商以后发行短融,只需于每年首只发行前向人民银行报告年度流动性管理方案和发行计划。3)将短融最长期限从不超过91天延长至不超过1年。4)取消券商发行短融的强制评级要求。预计将进一步便利券商通过短融在公开市场上融资,满足券商短期融资需求,更好的发展金融科技建设等短期流动性资金需求大的业务,推动券商业绩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