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招股说明书]:合兴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报/招股书/报告详情/

合兴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21-01-06招股说明书-
合兴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5合兴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幸福东路109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一年一月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4,01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公开发售老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6.38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1年1月7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40,1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近亲属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合兴集团承诺: (1)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3)本承诺人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公司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承诺人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在减持前十五个交易日公告减持意向。 (4)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本承诺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5)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实际控制人陈文葆及其关系密切的近亲属陈文义承诺: (1)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3)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公司已作出的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 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承诺人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在减持前十五个交易日公告减持意向。 (4)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承诺人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条承诺不因本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6)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近亲属陈文乐、陈文礼、倪中听承诺: (1)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3)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公司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承诺人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在减持前十五个交易日公告减持意向。 (4)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本承诺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5)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蔡庆明、汪洪志、周槊、周汝中承诺: (1)自本承诺人出具承诺函之日起至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或合兴集团回购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承诺人直接和/或间接所持公司的股份在相关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3)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承诺人任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条承诺不因其职务变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3 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4)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本承诺人直接或/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6)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3、公司监事冯洋、倪旭亮承诺: (1)自本承诺人出具承诺函之日起至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和/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或合兴集团回购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2)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承诺人任职公司监事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条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3)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本承诺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5)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4、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1)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本承诺人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3)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承诺人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直接和/或间接持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1年1月6日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4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5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和风险: 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近亲属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合兴集团承诺: (1)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3)本承诺人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公司已作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承诺人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在减持前十五个交易日公告减持意向。 (4)因公司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