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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业融资性信保业务:行业生态、内外挑战与应对策略

金融2020-11-20李乐文、黄艾舟、李斌毕马威上***
金融行业融资性信保业务:行业生态、内外挑战与应对策略

© 2020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02020年11月融资性信保业务:行业生态、内外挑战与应对策略 © 2020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1一、报告摘要二、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介绍(一)概念与范围(二)发展历程三、行业生态及发展现状(一)信用保证保险行业发展现状(二)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生态及主要合作模式四、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市场机遇与外部挑战(一)经济环境的机遇与挑战(二)政策环境的机遇与挑战(三)技术环境的机遇与挑战五、当前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发展面临的内部挑战及应对方向(一)顶层战略(二)商业模式(三)风控模式(四)运营模式(五)数据与科技六、融资性信保业务综合解决方案(一)核心解决思路(二)方案实施路径七、附录参考文献02030305080814181825313434353638404242434649目录 rWoZhUxUwVmNuNxPwO9P8Q7NpNnNnPpPiNmNrQkPmOrR7NqRqNuOoNsRNZqRzQ© 2020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2© 2020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一、报告摘要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信保”)是保险公司为融资借贷合同的履约信用风险提供保障的保险种类,随着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消费金融市场崛起、政策对普惠金融、融资增信与高质量银保合作的大力支持、金融科技与基础设施建设对金融服务创新的推动,融资性信保自2005年至今高速发展,各保险公司纷纷开展并制定明确的信保业务发展策略。但同时,保险公司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发展未能随之得到充分的积累与提升,风险积聚并不断暴露,保险公司信保业务亦出现“增收不增利”的情况。就此,监管机构不断强调信保业务规范经营、防范风险的重要性,以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2020年以来,在新冠肺炎疫情、宏观经济承压、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的大背景下,借贷市场竞争加剧,参与方盈利空间大幅压缩,要求商业模式与风控策略、运营模式的快速转型,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在不断加强与细化的行业规范中如何更好地修炼内功、经营风险、平衡收益是整个保险行业至关重要亟待解决的课题。本文将结合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的发展历程、行业发展现状、行业生态与主要合作模式,重点针对融资性信保业务在经济环境、政策环境、技术环境三方面的市场机遇与外部挑战,以及结合融资性信保生态圈内各类金融机构在资金、增信、获客、数据、风控、科技等领域内的多种角色,深入分析融资性信保业务在顶层战略、商业模式、风控模式、运营模式、数据与科技等五方面面临的挑战。可以看到,除了金融机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重视和倾力支持以外,还需解决内部在顶层战略、业务、风控、科技、数据、体制机制、文化理念等方面的痛点问题,并以数字化转型升级为核心,有针对性的对普惠金融客群为主的融资性信保业务制定制胜战略,对全局进行规划,以推动业务及管理流程的转变。对此,我们将结合毕马威在保险公司、商业银行、金融科技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融资性信保生态圈内的各类金融机构所处行业的丰富服务经验与深刻行业洞察,展望信保行业在商业生态、金融科技、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发展趋势,提出金融机构发展信保业务过程中的目标与整体解决方案,以抓住行业机遇、快速应对挑战、回归融资性信保业务本源,推动行业整体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 2020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3(一)概念与范围1.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定义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借贷、融资租赁等融资借贷合同的履约信用风险提供保障的保险。涉及的主要法律主体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权利人、义务人等,其中保险人即承保的保险公司;保险的投保人即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主体;被保险人或称受益人即其财产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主体;权利人(借贷关系中的债权人)、义务人(借贷关系中的债务人)在不同的保险类型下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2.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分类根据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可被划分为融资性信用保险和融资性保证保险。融资性信用保险是指权利人(即借贷关系中的债权人,如商业银行)作为投保人向保险人投保,如果权利人因为融资方不能按时履行约定还款义务而遭受经济损失,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规定赔偿权利人,在信用保险中,权利人既是投保人又是被保险人;融资性保证保险是指义务人(即借贷关系中的债务人,如信用卡持卡人)作为投保人向保险人投保,如果由于义务人不能按时履行约定还款义务导致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由保险人替代义务人补偿权利人的经济损失,在保证保险中,义务人是投保人,权利人为被保险人。根据承保的借贷关系中融资主体的不同,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可被划分为个人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和中小微企业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自2005年联合国提出普惠金融的概念以来,“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便成为中国金融界热度不减的议题,但我国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的现状,中小微企业资产积累少、管理粗放、抗风险能力不强等均对普惠金融的发展形成了现实约束,个人和中小微企业难以获得金融机构资金支持,而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作为有效的风险转移方式之一,则扮演起了为个人和中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服务的角色。也基于此,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主要集中在消费金融、小微金融、供应链金融三大领域。(一)概念与范围 © 2020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4此外,根据融资用途及担保方式的不同,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还可进一步被划分为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个人购车贷款保证保险、小微企业经营性贷款信用保证保险、房屋抵押贷款信用保证保险等类型。3.主要参与主体及服务内容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主要参与主体为融资方、资金方、保险人三方,在融资性信用保险模式下,资金方既是投保人也是被保险人,而在融资性保证保险模式下,融资方为投保人,资金方为被保险人(见图2-2)。融资性信用保险融资性保证保险个人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中小微企业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个人购车贷款保证保险小微企业经营性贷款信用保证保险房屋抵押贷款信用保证保险......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法律关系主体借贷关系中融资主体融资用途及担保方式分类依据图2 -1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分类信息来源:毕马威分析图2 -2 融资性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业务模式信息来源:毕马威分析保险人(担保人、保证人)融资方(被保证人、债务人、义务人)资金方(债权人、被保险人、权利人)第四步:赔款第二步:放款第一步:保证保险投保第一步:信用保险投保第三步:还款增信助贷,加快周转,风险保障分散风险,提高业务质量,扩大经营客群经营风险,大数法则,实现盈利 © 2020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5值得一提的是,信用保险中,被保险人将因义务人未履行义务而受到损失的风险转移至保险人;而保证保险中,义务人通过保险人出立保证书从而获得向权利人履行义务的凭证,风险仅在义务人无力承担的情况下由保险人代为履行,即风险仍由义务人承担,并未发生转移(详见图2-3)。因此对于保险人而言,信用保险较保证保险需承担的风险较高,也进而解释了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实务下保证保险产品较多的情况。(二)发展历程我国信用保证保险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在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信用保证保险主要是政策性的出口信用保险,近年来,伴随着消费金融市场的快速崛起以及普惠金融背景下对融资增信的政策支持,融资性信用保证保险逐渐成为市场扩张的主要驱动,其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见图2-4)。图2 -3 保证保险关系人示意图信息来源:毕马威分析权利人义务人第2 步:权利人担心义务人到期不能履约?保险公司权利人义务人第3 步:应权利人要求,义务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证保险保险公司权利人义务人第4 步:到期义务人不能如期履约,权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予以理赔权利人义务人双方签署债权债务合同按照合同义务履行义务第1 步:权利人与义务人双方因经济活动签订债权债务合同(二)发展历程 © 2020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澳门合伙制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合伙制事务所,均是与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 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版权所有,不得转载。6第一阶段2:1983年——1998年,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方兴未艾。1983年9月1 日,国务院发布《财产保险合同条例》,明确财产保险包括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1986年,人保开始试办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1988年,国务院正式决定由人保试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同年8月,人保成立出口信用保险部,自此,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第二阶段:1998年——2005年,车贷险业务折戟沉沙。1998年9月11日,人行颁布《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允许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试点开办汽车消费贷款业务,拉开了我国汽车金融发展序幕。是时,商业银行对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尚未完全放开,大多数融资方不易获得汽车消费贷款,在此背景下,发挥增信作用的车贷险应际而生。但随着业务迅猛发展,经营风险逐渐显现,诈骗、挪用资金、恶意拖欠及经营不善引发的拖欠贷款问题日益严重,导致保险公司赔付率剧增,部分地区业务赔付率甚至高达100%以上。对此,2004年1月15日,原保监会下发《关于规范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规范车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