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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及公用事业行业:国家发改委相关征求意见稿点评-新增农林废弃物与垃圾焚烧发电补贴将“以收定支”,政策支持给予行业发展信心,行业集中度或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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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及公用事业行业:国家发改委相关征求意见稿点评-新增农林废弃物与垃圾焚烧发电补贴将“以收定支”,政策支持给予行业发展信心,行业集中度或将提高

http://www.cgws.com 请参考最后一页评级说明及重要声明 投资评级:推荐(维持) 报告日期:2020年04月04日 分析师:于夕朦 S1070520030003 ☎ 010-88366060-8831  yuximeng@cgws.com 联系人(研究助理):范杨春晓 s1070119040033 ☎ 010-88366060  fycx@cgws.com 行业表现 数据来源:贝格数据 相关报告 <<政策加码绿色生产和消费法律政策,相关环保板块有望得到进一步发展>> 2020-03-17 <<2月用电量同比下降10.1%:疫情持续导致二、三产业用电量增速大幅下挫>> 2020-03-17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出台,环保治理体系优化,发展质量提高>> 2020-03-04 新增农林废弃物与垃圾焚烧发电补贴将“以收定支”,政策支持给予行业发展信心,行业集中度或将提高 ——国家发改委相关征求意见稿点评 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稳步推进新增农林废弃物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有序推进新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稿是继《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0〕5号)之后,国家对于新增农村废弃物、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进一步细化政策,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国家将“以收定支”延续补贴,新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三年滚动计划 根据本次征求意见稿,对于2020年1月20号之后需补贴的农林废弃物发电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为新增项目;国家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继续予以支持;各省需编制项目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并上报国家发改委;新增补贴需求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并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库三年滚动计划。  “生物质发电”更名“农林废弃物发电”,政策发力农村环保;农林废弃物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具备长期发展逻辑,行业发展空间大 本次征求意见稿中将原来的“生物质发电”更名为“农林废弃物发电”,强调了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的环保固废处理属性,结合目前我国农村环保的治理现状,我们判断政策将更加重视农村环保问题。 我国作为农林业大国,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生物质秸秆,我们测算农作物秸秆年产量在8亿吨以上;农林生物质具备天然的资源化优势,且资源化利用方式多样,其中燃料化是较好的利用方式。数据显示,我国生物质燃料化占比约13%,未来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统计局数据显示,截止2018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率约为46.5%,未来仍有较大的提高空间。  政策支持给予行业发展信心,“以收定支”或将降低扩张速度;优质公司优势将更加明显,行业集中度有望提高 本次征求意见稿明确将继续补贴新增农林废弃物发电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政策支持将给予行业发展信心。但新增项目补贴将按照“以收定增”的原则,即:财政部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年度增收水平等情况,确定补助资金当年支持的新增项目补贴总额;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规模管理要求确定补助项目新增装机规模。考虑到目前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较大,存量项目补贴不变、补贴缺口需时间消化,因此我们判断目前新增项目数量将得到控制,新核准项目增速将放缓;而随着处理需求的增加,存量项目的处理负荷、盈利能力有望得到提高。 -15%-10%-5%0%5%10%15%沪深300电力及公用事业分析师 证券研究报告 行业动态点评 行业报告 电力及公用事业行业 行业动态点评 长城证券2 请参考最后一页评级说明及重要声明 目前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补贴已开始退坡或取消,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有望逐步收窄,但在此期间,行业仍将面临补贴回款较慢的问题,企业现金流仍面临考验,尤其是农林废弃物发电企业(需购买秸秆等生物质燃料)。因此我们判断具有较强运维和管理能力的企业,其优势将更加明显,未来行业集中度或将提高。  本次征求意见稿明确将延续新增农林废弃物发电、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补贴,政策支持给予行业发展信心。我们认为行业中具有较强运维、管理能力的企业,未来有望得到更好的发展。推荐标的:长青集团,建议关注:中国光大绿色环保、瀚蓝环境、伟明环保。 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下行,行业政策变化,项目进展不达预期 行业动态点评 http://www.cgws.com 研究员承诺 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恪守独立诚信、勤勉尽职、谨慎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接收到任何形式的报酬。 特别声明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已于2017年7月1日 起正式实施。因本研究报告涉及股票相关内容,仅面向长城证券客户中的专业投资者及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积极型、激进型的普通投资者。若您并非上述类型的投资者,请取消阅读,请勿收藏、接收或使用本研究报告中的任何信息。 因此受限于访问权限的设置,若给您造成不便,烦请见谅!感谢您给予的理解与配合。 免责声明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由长城证券向专业投资者客户及风险承受能力为稳健型、积极型、激进型的普通投资者客户(以下统称客户)提供,除非另有说明,所有本报告的版权属于长城证券。未经长城证券事先书面授权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亦不得作为诉讼、仲裁、传媒及任何单位或个人引用的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任何用途。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长城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信息,但本公司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他人作出邀请。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 长城证券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参与、投资或持有本报告涉及的证券或进行证券交易,或向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包括投资银行业务在内的服务或业务支持。长城证券可能与本报告涉及的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关系,并无需事先或在获得业务关系后通知客户。 长城证券版权所有并保留一切权利。 长城证券投资评级说明 公司评级: 强烈推荐——预期未来6个月内股价相对行业指数涨幅15%以上; 推荐——预期未来6个月内股价相对行业指数涨幅介于5%~15%之间; 中性——预期未来6个月内股价相对行业指数涨幅介于-5%~5%之间; 回避——预期未来6个月内股价相对行业指数跌幅5%以上 行业评级: 推荐——预期未来6个月内行业整体表现战胜市场; 中性——预期未来6个月内行业整体表现与市场同步; 回避——预期未来6个月内行业整体表现弱于市场 长城证券研究所 深圳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6层 邮编:518033 传真:86-755-83516207 北京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8层 邮编:100044 传真:86-10-88366686 上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200号A座8层 邮编:200126 传真:021-31829681 网址:http://www.cg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