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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修订,资本市场改革顶层设计落地

金融2019-12-29王舫朝信达证券有***
证券法修订,资本市场改革顶层设计落地

请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及信息披露 http://www.cindasc.com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INDASECURITIES CO.,LTD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6层研究开发中心邮编:10003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INDA SECURITIES CO.,LTD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邮编:100031 证券法修订,资本市场改革顶层设计落地 2019年12月29日 事件: 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后的证券法将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历时四年多,经历四次审议的资本市场顶层法案落地。 点评:此次证券法修订几大亮点为:按照全面推行注册制的基本定位,增加注册制的原则性规划,注册制实施指日可待;对上市公司交易、信披提出明确要求,大幅增加违法成本;重视投资者保护,代表人诉讼制度开启;拓宽“证券”定义,将“资产支持证券”和“资产管理产品”纳入范畴。  “全面实制注册制”稳步推进。与光速设立科创板和尽快将科创板经验推广一脉相承,新证券法顶层设计上明确全面推行注册制,取消发审委,由证券交易所审核,将发行股票应具备“持续盈利能力”修改为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同时考虑到注册制的循序渐进,授权国务院对证券发行注册制的范围、实施步骤进行规定,为相关板块和品种分步实施留出空间。同时,取消公开发行公司债对净资产的要求,也符合注册制改革的精神。辅以对信披和中介机构的严格要求,共同构成了推进注册制的基础。  大幅提高违法成本。新证券法加大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力度,在没收违法所得基础上,给予数额较大的罚款。比如按照违法所得计算罚款幅度的,处罚标准由原来的1至5倍,提高到1至10倍;实行定额罚的,由原来多数规定的30万元至60万元,分别提高到最高200万元至2000万元(如欺诈发行行为),以及100万元至1000万元(如虚假陈述、操纵市场行为)、50万元至500万元(如内幕交易行为)等。  重视投资者保护。新证券法新增“投资者保护”章节,继续体现“投资者适当性”原则,区分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引进代表人诉讼制度。  投资评级:此次资本市场顶层设计法案落地,严格规范了中介机构、上市公司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提高了违法成本,进一步保护投资者。是我国资本市场深层次改革的重要保障,为全面推进注册制,引导优秀企业上市、不良企业退出打下坚实基础。行业龙头持续受益,维持行业“看好”评级。  风险因素: 改革不如预期、重大政策变化 证券研究报告 行业研究——事项点评 非银金融行业 看好中性看淡 上次评级:看好,2019.12.16 王舫朝 非银金融首席分析师 执业编号:S1500519120002 联系电话:(010)83326877 邮 箱: wangfangzhao@cindasc.com 请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及信息披露 http://www.cindasc.com 表 1:新证券法关注要点 关注要点 相关内容 证券范围拓宽 关于证券的范围,在原有的股票、公司债券之后,增加了存托凭证。增设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发行、交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全面推行注册制 将发行股票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改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按照全面推行注册制的基本定位规定证券注册发行制度,不在规定核准制,取消发审委,并大幅度简化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强化投资者保护 增设保护投资者专章,规定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等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予以先行赔付;建立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纠纷的强制调节制度;建立征集股东权利制度,允许特定主体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股东权利;完善股东代表诉讼规定,明确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且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允许投资者保护机构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的委托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 加大证券违法犯罪 处罚力度 对于证券违法行为,规定发行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标准由原来的一至五倍,提高到一至十倍。 没有违法所得的,针对欺诈行为,尚未发行证券的,由原来的三十万至六十万提高到200万元至2000万元的罚款;针对内幕交易,由原来的三万至六十万提高到50万元至500万元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罚由原来的三万元到三十万元提高到20万元至200万元。 请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及信息披露 http://www.cindasc.com 2 研究团队简介 王舫朝,硕士,毕业于英国杜伦大学企业国际金融专业,历任海航资本租赁事业部副总经理,渤海租赁业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中信建投证券、华创证券。2019年11月加入信达证券研发中心,负责非银金融研究工作。 王锐,硕士,毕业于美国波士顿大学金融专业,2019年加入信达证券研发中心,从事非银金融行业研究工作。 机构销售联系人 区域 姓名 手机 邮箱 华北 袁 泉 13671072405 yuanq@cindasc.com 华北 张 华 13691304086 zhanghuac@cindasc.com 华北 唐 蕾 18610350427 tanglei@cindasc.com 华东 王莉本 18121125183 wangliben@cindasc.com 华东 文襄琳 13681810356 wenxianglin@cindasc.com 华东 洪 辰 13818525553 hongchen@cindasc.com 华东 张思莹 13052269623 zhangsiying@cindasc.com 请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及信息披露 http://www.cindasc.com 3 分析师声明 负责本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每一位分析师在此申明,本人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所表述的所有观点准确反映了分析师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分析意见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 免责声明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由信达证券制作并发布。 本报告是针对与信达证券签署服务协议的签约客户的专属研究产品,为该类客户进行投资决策时提供辅助和参考,双方对权利与义务均有严格约定。本报告仅提供给上述特定客户,并不面向公众发布。信达证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客户应当认识到有关本报告的电话、短信、邮件提示仅为研究观点的简要沟通,对本报告的参考使用须以本报告的完整版本为准。 本报告是基于信达证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信息编制,但信达证券不保证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最初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涉及证券或投资标的的历史表现不应作为日后表现的保证。在不同时期,或因使用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观点和分析方法,致使信达证券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对此信达证券可不发出特别通知。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仅供参考,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做出邀请。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信达证券或其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并可能会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业务服务。 本报告版权仅为信达证券所有。未经信达证券书面同意,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布、转发或引用本报告的任何部分。若信达证券以外的机构向其客户发放本报告,则由该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信达证券对此等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同时不构成信达证券向发送本报告的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 如未经信达证券授权,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信达证券将保留随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评级说明 投资建议的比较标准 股票投资评级 行业投资评级 本报告采用的基准指数 :沪深300指数(以下简称基准); 时间段:报告发布之日起 6 个月内。 买入:股价相对强于基准20%以上; 看好:行业指数超越基准; 增持:股价相对强于基准5%~20%; 中性:行业指数与基准基本持平; 持有:股价相对基准波动在±5% 之间; 看淡:行业指数弱于基准。 卖出:股价相对弱于基准5%以下。 风险提示 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无时不在的市场。投资者在进行证券交易时存在赢利的可能,也存在亏损的风险。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并谨慎行事。 本报告中所述证券不一定能在所有的国家和地区向所有类型的投资者销售,投资者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业顾问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信达证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需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