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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行业:中国的核心资本要求更严格

金融2010-09-14李文东海证券梦***
银行行业:中国的核心资本要求更严格

东海证券研究所 行业研究 1 中国的核心资本要求更严格 投资要点  《巴塞尔协议III》规定,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  各银行还需增设“资本防护缓冲资金”,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2.5%,该规定将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间分阶段执行。  金融危机后全球迅速形成共识:强化银行监管。主要的监管方向是增加核心资本,扩大风险管理的覆盖面,限制杠杆倍数,推进基于预期损失的、前瞻性的损失准备金制度。  我们认为中国目前的银行资本监管要求更加严格,其中,国有大银行或系统重要性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 11.5%,最低核心资本充足率8.40%以上;股份制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 10%以上,最低核心资本充足率7.20%以上;城市商业银行等最低资本充足率10%以上,最低核心资本充足率6.92%以上。 2010年9月14 日 星期二 李文 证书编号:S0630208080071 010-59707106 liwen@longone.com.cn 联系人:顾颖 021-50586660-8638 dhresearch@longone.com.cn 行业指数相对沪深300指数走势图 东海证券研究所 行业研究 2 一、巴塞尔协议III的主要内容 由27个国家的银行业监管部门和中央银行高级代表组成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12日宣布,世界主要经济体银行监管部门代表当日就《巴塞尔协议III》达成一致。根据该协议,全球各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将提升至7%。 《巴塞尔协议III》标志着全球银行监管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预计该协议将于11月在韩国首尔举行的二十国集团(G20)峰会上获得批准。 《巴塞尔协议III》规定,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其中,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2%提高至4.5%;此外,各银行还需增设“资本防护缓冲资金”,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2.5%,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将由此被提高至7%。该规定将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间分阶段执行。 二、中国银行业监管新政 金融危机后全球迅速形成共识:强化银行监管。主要的监管方向是增加核心资本,扩大风险管理的覆盖面,限制杠杆倍数,推进基于预期损失的、前瞻性的损失准备金制度(详细内容请参见我们的报告《2010 年下半年银行业投资策略》)。 中国已采取的措施包括提高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部分表外资产表内化。其中: 拨备覆盖率要求从过去的100%提高到130%,并进一步提高到150%。 2010 年 8 月初,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银信合作通知”),主要内容是,对通知发布以前约定和发生的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要求将表外资金在今、明两年转入表内,并按照150%的拨备覆盖率要求计提拨备,同时大型银行应按照11.5%、中小银行按照 10%的资本充足率计提资本。显然,银信合作通知的实质,就是要求银行为相关业务计提拨备和增加资本。 根据监管部门的思路,未来可能会推出杠杆率及流动性监管要求。 近期,被热议的监管政策是推出贷款呆帐准备金/贷款总额要求。 三、中国最低核心资本监管要求已大幅度提高 资本充足率新规始于 2009 年 10 月发布的《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其主要规定是,发行次级债务及混合资本债券等监管资本工具 东海证券研究所 行业研究 3 补充附属资本时,主要商业银行(含国开行、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7%,其他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而且,主要商业银行发行长期次级债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25%,其他银行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30%。 2010年初,监管部门负责人以发表正式文章的形式要求,2010年全年大型银行资本充足率均应保持在11%以上,中小银行应保持在10%以上。 稍后一些时间,监管部门要求大型银行或系统重要性银行将资本充足率提高至11.5%。 综合上述信息,我们认为监管部门实际上将银行分为三类,并规定了不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要求: 国有大银行或系统重要性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11.5%,最低核心资本充足率8.40%以上。 股份制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10%以上,最低核心资本充足率7.20%以上。 城市商业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10%以上,最低核心资本充足率6.92%以上。 四、短期内大幅度提高核心资本加速了银行的再融资 中国核心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的大幅度提高加速了上市银行再融资的步伐。农业银行、光大银行今年上半年完成了 IPO。2009 年 9 月以来,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深发展、中国银行、工商银行都进行了再融资,此外,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华夏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等也将进行再融资。 截止2010年6月底,各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情况是,工商银行(9.41%)、建设银行(9.27%)、中国银行(9.33%)、交通银行(8.94%)、招商银行(8.05%)、中信银行(8.26%)、浦发银行(7.01%)、民生银行(8.32%)、兴业银行(9.29%)、华夏银行(6.49%)、深发展(7.20%)、北京银行(10.75%)、宁波银行(9.04%)、南京银行(10.53%)。 随着再融资的进行,估计一些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还将提高。 东海证券研究所 行业研究 4 附注: 一、行业评级 推荐 – Attractive: 预期未来6个月行业指数将跑赢沪深300指数 中性 – In-Line: 预期未来6个月行业指数与沪深300指数持平 回避 – Cautious: 预期未来6个月行业指数将跑输沪深300指数 二、股票评级 买入 – Buy: 预期未来6个月股价涨幅≥20% 增持 – Outperform: 预期未来6个月股价涨幅为10% - 20% 中性 – Neutral: 预期未来6个月股价涨幅为-10% - +10% 减持 – Sell: 预期未来6个月股价跌幅>10% 三、免责条款 本报告基于本公司研究所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获取的资料,但本公司及其研究人员对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做任何保证。本报告反映研究人员个人的不同设想、见解、分析方法及判断。本报告所载观点并不代表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或任何其附属或联营公司的立场,且报告中的观点和陈述仅反映研究员个人撰写及出具本报告期间当时的分析和判断,本公司可能发表其他与本报告所载资料不一致及有不同结论的报告。本报告可能因时间和其他因素的变化而变化从而导致与事实不完全一致,敬请关注本公司就同一主题所出具的相关后续研究报告及评论文章。本报告中的观点和陈述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本公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 本报告旨在发给本公司的特定客户及其他专业人士,但该等特定客户及其他专业人士并不得依赖本报告取代其独立判断。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的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并可能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多种金融服务,本公司的关联机构或个人可能在本报告公开发布之间已经了解或使用其中的信息。 本报告版权归“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翻版、复制、刊登、发表或者引用。 东海证券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层 网址:http://www.longone.com.cn 电话:(86-21)50586660转8638 传真:(86-21)50819897 邮编:20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