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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与中核建战略重组事件点评:央企“闪婚”,“航母”出海

公用事业2017-03-20冯钦远、贾宁川财证券更***
中核与中核建战略重组事件点评:央企“闪婚”,“航母”出海

谨请参阅尾页声明及投资评级说明 1 证券研究报告 行业研究 / 行业点评 川财证券研究所 成都 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 中心B座17楼,610041 总机:(028)86583000 传真:(028)86583002 冯钦远 执业证书编号:S1100513040002 研究员 8621-68416988 fengqinyuan@cczq.com 贾 宁 执业证书编号:S1100115090001 联系人 8621-68416988-232 jianing@cczq.com 中核与中核建战略重组事件点评 ——央企“闪婚”,“航母”出海 核心观点  事件:中国核电与中国核建3月20日公告,两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正在筹划战略重组事宜,目前重组方案尚未确定,方案确定后尚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 点评: (1)出身同根同源,角色优势互补,技术强强联手 从出身上看,中核前身为中国核工业总公司,而中核建是在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基础上组建而成,两家公司具有较为深厚的历史渊源。从角色上看,中核是核电项目的投资方,而中核建是核电项目的建设方,在国内外核电建设领域合作紧密,中核建参与中核多数国内核电站建设,并承担了中核出口巴基斯坦核电项目恰希玛、卡拉奇电站的主要建设工作。从技术上看,中核是国内三代核电主力堆型“华龙1号”主导方之一,其提出的“华龙1号”技术融合方案于2016年8月获得众多专家支持;中核建是四代反应堆主力堆型高温气冷堆主要推动方之一,其于2017年3月16日与沙特方面签订高温气冷堆项目联合可行性研究合作协议,推动高温气冷堆技术走向海外。 我们认为,两大核电央企的重组是角色优势互补,技术强强联手的共赢结果,重组后的新集团有望凭借自身技术优势,进一步推动我国核电技术出海,抢占国际核电市场。 (2)重组模式多样,握紧拳头出海 当前央企重组可以归纳为五种模式:一是“中车”的强强联合模式,即将行业内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央企进行合并同类项,避免恶性竞争,最大限度地发挥规模经济与协同互补效应;二是“中粮”的以强并弱模式,即按照业务相关度将一家亏损企业或者弱势企业整体并入另一家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央企的核心竞争力;三是“国电投”的纵向整合模式,即按照产业链的相关性将某个行业上下游企业重组整合,延伸产业链,将外部交易内部化,降低企业中间成本;四是“中能建”的网状整合模式,即把相关央企中非主业资产剥离出来,然后整体与相关行业央企整合成新的独立企业;五是“军改”模式,即将科研院所注入央企集团进2017年3月20日 川财证券研究/行业研究 川财证券研究 2017-03-20谨请参阅尾页声明及投资评级说明 2 2 行整合重组,多用于军工企业。 我们认为,央企整合的目的不是拒绝竞争,而是避免无序竞争,整合后可以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主导作用,有利于优化国有资源配置,有利于提升央企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加有利于提高央企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 (3)供给侧改革将央企带入自由恋爱阶段 央企继在铁路设备、航运、有色、建材、钢铁、旅游等领域整合后,核工业领域的央企整合也拉开了帷幕。我们认为,在供给侧过剩的我国煤炭行业和发电行业,央企为避免无序竞争,整合的可能同样存在。我们认为,发电企业之间重组“中车”模式、大吃小的“中粮”模式、煤电联姻的“国电投”模式将会成为两大行业整合的主要模式。 (4)投资建议 建议关注两条投资主线,一是中核与中核技两大集团的整合有利于核电走出去的方针更好落地,建议关注:中国核建,中国核电,中国动力、上海电气、台海核电、中核科技;二是两大集团的整合的背景下,其他央企的整合预期同样值得关注。建议关注:大唐发电、ST南电A、广州发展、保变电气等相关标的。  风险提示:重组事项推进不及预期;国内核电批复进度不及预期;海外市场竞争加剧;央企整合推进不及预期。 川财证券研究/行业研究 川财证券研究 2017-03-20谨请参阅尾页声明及投资评级说明 3 3 分析师承诺 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尽责的职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本人薪酬的任何部分过去不曾与、现在不与、未来也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 投资评级说明 证券投资评级: 以研究员预测的报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证券的绝对收益为分类标准。 买入:20%以上; 增持:5%-20%; 中性:-5%-5%; 减持:-5%以下。 行业投资评级: 以研究员预测的报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行业相对市场基准指数的收益为分类标准。 超配:高于5%; 标配:介于-5%到5%; 低配:低于-5%。 联系方式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所 机构业务部 上海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大厦11楼 李 沫 13611881751 limo@cczq.com 吴 健 18616814608 wujian@cczq.com 胡 芳 18621972006 hufang@cczq.com 闵歆琰 13482123232 minxinyan@cczq.com 袁梓芳 15502154117 yuanzifang@cczq.com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5楼 刘珣华 13910309345 liuxunhua@cczq.com 马 昊 13581897385 mahao@cczq.com 黄 薇 15901115104 huangwei@cczq.com 深圳福田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21层 彭维熙 13723778798 pengweixi@cczq.com 陈 晨 15986679987 chenchen@cczq.com 王 楚 18620362172 wangchu@cczq.com 川财证券研究/行业研究 川财证券研究 2017-03-20谨请参阅尾页声明及投资评级说明 4 4 免责声明 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制作。本报告仅供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客户使用。本公司不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在未经本公司公开披露或者同意披露前,系本公司机密材料,如非本公司客户接收到本报告,请及时退回并删除,并予以保密。 本报告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的信息编制,但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该等意见、评估及预测无需通知即可随时更改。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同时,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能会波动。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对于本公司其他专业人士(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人员、交易人员)根据不同假设、研究方法、即时动态信息及市场表现,发表的与本报告不一致的分析评论或交易观点,本公司没有义务向本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公司力求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但本报告所载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并非作为购买或出售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保证。该等观点、建议并未考虑到获取本报告人员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客户私人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必要时应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业财务顾问的意见。本公司以往相关研究报告预测与分析的准确,也不预示与担保本报告及本公司今后相关研究报告的表现。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及本公司其他相关研究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的范围内,与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利害关系。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到本公司及作者可能存在影响本报告观点客观性的潜在利益冲突。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之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公司的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对于本报告可能附带的其它网站地址或超级链接,本公司不对其内容负责,链接内容不构成本报告的任何部分,仅为方便客户查阅所用,浏览这些网站可能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本公司关于本报告的提示(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