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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行业2017年日常报告:顶层重磅政策落地,储能产业开启加速发展期

电子设备2017-10-11姚遥、张帅国金证券石***
动力电池行业2017年日常报告:顶层重磅政策落地,储能产业开启加速发展期

- 1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姚遥 张帅 分析师 SAC执业编号:S1130512080001 (8621)60230214 yaoy@gjzq.com.cn 分析师 SAC执业编号:S1130511030009 (8621)60230213 zhangshuai@gjzq.com.cn 顶层重磅政策落地,储能产业开启加速发展期 事件 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能源局,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评论 1. 顶层机构联合发布纲领性政策,指明储能产业发展方向和阶段性发展目标; 《意见》是我国首部针对大规模储能技术及应用发展的指导性政策文件,从签发部门来看,代表了储能所涉及的所有顶层政府机构。 《意见》在确立储能发展的五大领域、十七项重点任务的同时,也从政策法规、示范应用、补偿机制、社会投资等方面为任务的落地实施制定了保障措施。同时明确了储能产业在未来10年内的两个发展阶段:到2020年实现储能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过渡,到2025年实现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形成支撑未来电力体系的支撑技术。 2. 《意见》明确了储能在我国能源结构更替、电力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强调了储能产业的市场化发展方式,为后续相关政策的出台埋下了伏笔; 从文件的表述中,我们可以明确感受到顶层政府机构对储能技术与产业的地位极其在我国能源变革中将起到的巨大作用的认可,并且也多次提到了要在各类型应用中建立补偿机制、或通过政策法规给予储能价值合理的体现。 由于储能应用场景多样、技术路线丰富,很难通过类似标杆电价或初装补贴的形式给予直接财政补贴,而现阶段储能产业市场化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就是现行的电力市场难以对储能应用所实现的价值进行量化定价。因此,我们认为,在本次纲领性政策发布之后,后续的政策方向将围绕“体现储能设施价值”,结合电改的深化推进,通过电费体系调整等手段,令储能逐步具备“市场化自主发展”的能力。 换句话说,我国对储能产业的期望,从一开始就已经将“平价”作为了经济性角度的发展目标。 3. 《意见》列明了各项储能应用场景的发展重点,并对各项储能技术路线的定位有所区分,全钒液流和铅炭电池被列为应用推广重点; 文件对储能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稳定性、提升用能智能化水平、多元化应用支撑能源互联网等不同应用场景,指明了不同的发展要点和具体操作路径,令相关企业投入有章可循。 此外,文件将储能技术装备的研发示范分为了“试验示范”和“应用推广”两大类,其中大规模全钒液流电池和高性能铅碳电池储能被列入更接近规模化应用的“应用推广”门类中。 4. 储能产业在能源领域中的角色、以及其发展路径、产业链属性,都与新能源发电、新能源汽车产业具有极强的相似性和相关性(但更复杂),其发展各阶段的投资机会演绎也将有一定相似性; 作为未来能源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储能的发展与光伏、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将具有相似性和联动性,产业链也将有大量的重叠,我们认为储能产业发展和投资机会演绎将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产业发展速度大概率将显著快于政府规划:包括技术进步、成本下降速度,以及项目建设规模等方面; 2)各项储能技术路线的市场份额争夺将更多受技术本身的发展速度分化和细分市场启动先后的影响,而非政策本身对技术路线的方向性引导:但与光伏和新能源车的相对单一的应用场景不同,储能由于应用场景和性能要求多样,可能在一段时间内呈现多条技术路线“井水不犯河水”的并行发展局面。 投资建议 期待已久的顶层政策落地有望显著提升储能主题的市场关注度,推荐:圣阳股份、南都电源、阳光电源、科陆电子。 风险提示:后续政策落地速度低于预期。 证券研究报告 2017年10月11日 动力电池行业2017年日常报告 评级:买入 维持评级 行业点评 行业点评 - 2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附录:政策原文 《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能源〔2017〕17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储能是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高占比能源系统、“互联网+”智慧能源(以下简称能源互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支撑技术。储能能够为电网运行提供调峰、调频、备用、黑启动、需求响应支撑等多种服务,是提升传统电力系统灵活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储能能够显著提高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水平,支撑分布式电力及微网,是推动主体能源由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更替的关键技术;储能能够促进能源生产消费开放共享和灵活交易、实现多能协同,是构建能源互联网,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和促进能源新业态发展的核心基础。 近年来,我国储能呈现多元发展的良好态势:抽水蓄能发展迅速;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超导储能和超级电容,铅蓄电池、锂离子电池、钠硫电池、液流电池等储能技术研发应用加速;储热、储冷、储氢技术也取得了一定进展。我国储能技术总体上已经初步具备了产业化的基础。加快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对于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推进我国能源行业供给侧改革、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同时还将带动从材料制备到系统集成全产业链发展,成为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战略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任务,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第十四次会议和国家能源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重大决策部署要求,适应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着眼能源产业全局和长远发展需求,紧密围绕改革创新,以机制突破为重点、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应用示范为手段,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促进储能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撑和推动能源革命,为实现我国从能源大国向能源强国转变和经济提质增效提供技术支撑和产业保障。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加强顶层设计,加大政策支持,研究出台金融等配套措施,统筹解决行业创新与发展重大共性问题。加强引导和信息服务,推动储能设施合理开放,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创新引领、示范先行。营造开放包容的创新环境,鼓励各种形式的技术、机制及商业模式创新。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试点作用,推进储能新技术与新模式先行先试,形成万众创新良好氛围。 市场主导、改革助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储能领域。结合电力体制改革进程,逐步建立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和灵活性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还原能源商品属性,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 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加强统筹规划,优化储能项目布局。重视上下游协调发展,优化从材料、部件、系统、运营到回收再利用的完整产业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发展储能,健全标准、检测和认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和有序竞争。推行绿色设计理念,研究建立储能产品的梯级利用与回收体系,加强监管,杜绝污染。 (三)发展目标 未来10年内分两个阶段推进相关工作,第一阶段实现储能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第二阶段实现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 行业点评 - 3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十三五”期间,建成一批不同技术类型、不同应用场景的试点示范项目;研发一批重大关键技术与核心装备,主要储能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初步建立储能技术标准体系,形成一批重点技术规范和标准;探索一批可推广的商业模式;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储能产业发展进入商业化初期,储能对于能源体系转型的关键作用初步显现。 “十四五”期间,储能项目广泛应用,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成为能源领域经济新增长点;全面掌握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储能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部分储能技术装备引领国际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技术和标准体系并拥有国际话语权;基于电力与能源市场的多种储能商业模式蓬勃发展;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储能产业规模化发展,储能在推动能源变革和能源互联网发展中的作用全面展现。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储能技术装备研发示范 集中攻关一批具有关键核心意义的储能技术和材料。加强基础、共性技术攻关,围绕低成本、长寿命、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的总体目标,开展储能原理和关键材料、单元、模块、系统和回收技术研究,发展储能材料与器件测试分析和模拟仿真。重点包括变速抽水蓄能技术、大规模新型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化学储电的各种新材料制备技术、高温超导磁储能技术、相变储热材料与高温储热技术、储能系统集成技术、能量管理技术等。 试验示范一批具有产业化潜力的储能技术和装备。针对不同应用场景和需求,开发分别适用于长时间大容量、短时间大容量、分布式以及高功率等模式应用的储能技术装备。大力发展储能系统集成与智能控制技术,实现储能与现代电力系统协调优化运行。重点包括10MW/100M Wh级超临界压缩空气储能系统、10M W/1000M J级飞轮储能阵列机组、100MW级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大容量新型熔盐储热装置、应用于智能电网及分布式发电的超级电容电能质量调节系统等。 应用推广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储能技术和产品。加强引导和扶持,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加速技术转化。鼓励储能产品生产企业采用先进制造技术和理念提质增效,鼓励创新投融资模式降低成本,鼓励通过参与国外应用市场拉动国内装备制造水平提升。重点包括100MW级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电站、高性能铅炭电容电池储能系统等。 完善储能产品标准和检测认证体系。建立与国际接轨、涵盖储能规划设计、设备及试验、施工及验收、并网及检测、运行与维护等各应用环节的标准体系,并随着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不断完善。完善储能产品性能、安全性等检测认证标准,建立国家级储能检测认证机构,加强和完善储能产品全寿命周期质量监管。建立和完善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 (二)推进储能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应用示范 鼓励可再生能源场站合理配置储能系统。研究确定不同特性储能系统接入方式、并网适应性、运行控制、涉网保护、信息交换及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要求,对于满足要求的储能系统,电网应准予接入并将其纳入电网调度管理。 推动储能系统与可再生能源协调运行。鼓励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场站作为联合体参与电网运行优化,接受电网运行调度,实现平滑出力波动、提升消纳能力、为电网提供辅助服务等功能。电网企业应将联合体作为特殊的“电厂”对待,在政府指导下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联合体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应有的义务。 研究建立可再生能源场站侧储能补偿机制。研究和定量评估可再生能源场站侧配置储能设施的价值,探索合理补偿方式。 支持应用多种储能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支持在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储电、储热、制氢等多种形式能源存储与输出利用;推进风电储热、风电制氢等试点示范工程的建设。 (三)推进储能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稳定性应用示范 支持储能系统直接接入电网。研究储能接入电网的容量范围、电压等级、并网适应性、运行控制、涉网保护、信息交互及安全防护等技术要求。鼓励电网等企业根据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结合需求集中或分布式接入储能系统, 行业点评 - 4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并开展运行优化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支持各类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建设运营接入电网的储能系统。鼓励利用淘汰或退役发电厂既有线路和设施建设储能系统。 建立健全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参照火电厂提供辅助服务等相关政策和机制,允许储能系统与机组联合或作为独立主体参与辅助服务交易。根据电力市场发展逐步优化,在遵循自愿的交易原则基础上,形成“按效果付费、谁受益谁付费”的市场机制。 探索建立储能容量电费和储能参与容量市场的规则机制。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参考抽水蓄能相关政策,探索建立储能容量电费和储能参与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