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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行业2016年日常报告:军民融合加速落地,改革进入实战阶段

国防军工2016-11-20贺国文国金证券键***
国防行业2016年日常报告:军民融合加速落地,改革进入实战阶段

- 1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司景喆 时代 贺国文 联系人 (8621)60870938 sijz@gjzq.com.cn 联系人 (8621)60893123 shidai@gjzq.com.cn 分析师 SAC执业编号:S1130512040001 (8621)60230235 hegw@gjzq.com.cn 军民融合加速落地,改革进入实战阶段 事件 1、财政部于近期成立支持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张少春副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国防司由明春司长担任,成员单位由部内政研室等13个司局组成。 2、根据官方媒体近日公开的新闻报道披露,中央军委军民融合局不久前已成立,该局主要职责是与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委联合办公,促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目前,军民融合局在有些省市已经成立了军民融合试验区。 评论 设立专门领导部门,军民融合推进方案日趋具象:根据官方新闻,财政部新成立的支持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将承担贯彻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方针政策,统筹研究支持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论证相关重大财税政策出台、重大规划制定、重大项目立项等任务;并将具体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努力做好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同时下一步,领导小组还将“把军民融合发展的理念和要求贯穿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统筹发展全过程,贯穿到财政预算改革与管理的全过程”。而根据公开披露的消息推测,中央军委军民融合局的主要职责是与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委联合办公,按照《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以主动作为的方式促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我们认为,近期成立的两大部门将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国家战略,有望解决贯彻军民融合战略过程中的“谁来管”、“如何抓”等问题。军委、财政等部门的多点位发力,意味着军民融合已由国家顶层设计开始走向贯彻落实阶段。可以预见,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十三五”规划,军民融合法治保障体系等将会在不久后逐步落地。 军民融合是军工行业改革的重要方面:根据政策规划,“十三五”期间将形成较为健全的军民融合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军工与民口资源的互动共享基本实现,先进军用技术在民用领域的转化和应用比例大幅提高,社会资本进入军工领域取得新进展,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规模不断提升。可以说,当前正如火如荼推进的军民融合,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军工企业改革的热度和进程。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产业与资本相互促进的当下,军工企业市场化、产业化、开放式、融合式的发展不仅是国家意志,更是大势所趋。民营企业参与军工市场,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有序竞争,同时有利于大量技术型民营企业加速开拓军工市场;对于军工企业,加快军工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步伐,可以实现以民反哺军,并推动军工技术在国民经济重要行业和领域的应用。 期待政策破局引领军工集团改革加速推进:近期,无论是从军民融合成果展的举办、军民融合促进部门的成立,还是从混改试点实施方案的推进,我们都可以明显感知到军工产业的改革进程已从前几年的小步缓行转向大踏步迈进。下半年已有9家军工集团上市平台相继停牌进行资本运作,动作密度大幅高于上半年,同步印证上述观点。可以预见到的是,政策的靴子将会以愈发密集的方式接二连三地落地,从而触发军工行业整体改革的马太效应。军民融合政策落地之后,科研院所改制、大规模核心军品上市等问题也有望破局。未来,军工科研院所、军工高校等一系列优质资产一旦得到市场激活,将能够最大程度地释放改革红利,产生最立竿见影的效果。 投资建议 政策加速落地适逢资本市场军工行业的大底部,当前正是不可多得的布局良机。我们再次重申看好军工板块,建议重点关注军工集团资产整合标的:航天动力,康拓红外,乐凯新材,四创电子;行业龙头企业:中国重工,中船防务,中直股份;积极关注复牌后个股走势:南洋科技,中电广通。 证券研究报告 2016年11月20日 国防行业2016年日常报告 评级:买入 维持评级 行业点评 行业点评 - 2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图表1:“十八大”以来军民融合政策梳理 时间 发布单位 政策 具体内容 2012.11 中国共产党 党的十八大报告 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规划、体制机制建设、法规建设 2014.4 工业和信息化部 《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指导意见》 到2020年,形成较为健全的军民融合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军工与民口资源的互通共享基本实现,先进军用技术在民用领域的转化和应用比例大幅提高,社会资本进入军工领域取得新进展,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规模不断提升。 2014.5 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局 《关于加快吸纳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的实施意见》 2014年底前建立分类审查制度,完善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减少重复审查,统一设立资格受理点修订完善相关管规章;2015年底前,建立相关配套制度机制,完善联合监督管理和退出制,承担武装备科研生产和修任务的民营业数量和任务级别显著提升。 2014.5 国防科工局 《军民融合2015专项行动计划》 在军工开放、资源共享、军工高技术转化和产业化发展等方面,明确了今年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27项重点任务,修订了新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简化了准入程序。2015年底前,建立相关配套制度机制,完善联合监督管理和退出机制,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检修任务的民营企业数量和任务级别显著提升。 2015.1 总装备部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线运行 在总装、工信部、国防科工局、全国工商联的推动下建立,网站是全军武器装备采购需求信息的权威发布平台,是军工企事业单位、优势民营企业产品和技术信息的重要汇集渠道,为吸纳各类优势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提供了通道。 2015.4 工信部 《军民融合深度发展2015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明确了12项具体任务,包括编制《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十三五”规划》;简化准入审查程序,推进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联合审查;编制新材料产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加强超材料在武器装备上的应用,并开展碳纤维技术成熟度评价试点。 2015.5 工信部、国防科工局 民参军、军转民推荐推广目录编制 2015年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主要针对海军装备建设需求。面向民用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等,汇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及优势产品信息。军转民推广目录中则包含了公共安全、智能制造、节能环保、动力与传动、核技术应用、通用航空、海空装备等多个领域。 2015.9 国防科工局、总装备部 新版武器装备许可目录公布 新版许可目录管理范围与2005年发布的上一版许可目录相比减少约2/3。对武器装备作战性能影响不大的一般分系统和配套产品,不再列入许可管理范围。 2016.2 工信部 《2016年国防科工局军民融合专项行动计划》 继2015年以来,国防科工局制定的第二个军民融合专项行动计划。专项行动包括强化规划引领,推进政策落实;优化军工结构,深化“民参军”;推动协同创新,加强资源统筹;发展融合产业,服务稳增长调结构共4大类32项具体措施。 2016.3 中共中央政治局 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的会议 强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是一项利国利军利民的大战略,军地双方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认识思考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军民融合的理念和要求贯穿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全过程,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2016.7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 《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 明确了新形势下军民融合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政策措施,是统筹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2016.11前后 财政部 成立支持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指示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制定的有关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方针政策;统筹研究支持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财税政策,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研究论证相关重大财税政策出台、重大规划制定、重大项目立项等事宜;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努力做好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国防司,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全体或专 行业点评 - 3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题会议议定事项。 2016.11前后 中央军委 成立军民融合局 中央军委军民融合局主要职责是与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委联合办公,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的《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认真履职尽责,主动作为,促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使经济建设为国防建设提供更加雄厚的物质基础,国防建设为经济建设提供更加坚强的安全保障。李强任局长、张继禹任副局长。 来源:国金证券研究所 行业点评 - 4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长期竞争力评级的说明: 长期竞争力评级着重于企业基本面,评判未来两年后公司综合竞争力与所属行业上市公司均值比较结果。 公司投资评级的说明: 买入:预期未来6-12个月内上涨幅度在15%以上; 增持:预期未来6-12个月内上涨幅度在5%-15%; 中性:预期未来6-12个月内变动幅度在 -5%-5%; 减持:预期未来6-12个月内下跌幅度在5%以上。 行业投资评级的说明: 买入: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上涨幅度超过大盘在15%以上; 增持: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上涨幅度超过大盘在5%-15%; 中性: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变动幅度相对大盘在 -5%-5%; 减持:预期未来3-6个月内该行业下跌幅度超过大盘在 5%以上。 行业点评 - 5 -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上海 北京 深圳 电话:021-60753903 传真:021-61038200 邮箱:researchsh@gjzq.com.cn 邮编:201204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 紫竹国际大厦7楼 电话:010-66216979 传真:010-66216793 邮箱:researchbj@gjzq.com.cn 邮编:100053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长椿街3号4 层 电话:0755-83831378 传真:0755-83830558 邮箱:researchsz@gjzq.com.cn 邮编:518000 地址:中国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 时代金融中心7BD 特别声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已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版权归“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所有,未经事先书面授权,本报告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经过书面授权的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 本报告的产生基于国金证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但国金证券及其研究人员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对由于该等问题产生的一切责任,国金证券不作出任何担保。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在不作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可能会随时调整。 客户应当考虑到国金证券存在可能影响本报告客观性的利益冲突,而不应视本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本报告亦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邀请。 证券研究报告是用于服务机构投资者和投资顾问的专业产品,使用时必须经专业人士进行解读。国金证券建议客户应考虑本报告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以及(若有必要)咨询独立投资顾问。报告本身、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意见也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国金证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 在法律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