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国联证券]:2016年医药行业周报第25 期:中医药迎发展契机医疗费用增长将受限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行业研究/报告详情/

2016年医药行业周报第25 期:中医药迎发展契机医疗费用增长将受限

医药生物2016-06-27方伟国联证券℡***
2016年医药行业周报第25 期:中医药迎发展契机医疗费用增长将受限

1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发现价值 实现价值 2016年6月27日 2016年医药行业周报第25期(6.20-6.24) 优异 一、行业动态跟踪 1、中医药产业迎“政策+刚需”双利好 2、36家药品批发企业被通报、将被重查! 3、卫计委下发《关于尽快确定医疗费用增长幅度的通知》 二、上市公司重要动态回顾 三、主要原料药价格跟踪 四、医药行业估值跟踪 截止到 2016年6月24日我们采用一年滚动市盈率(TTM,整体法),剔除负值影响,医药生物整体市盈率处在38.20倍,与上周相比小幅上涨,低于历史估值均值。截止到 2016年6月24日,医药行业相对于全部A 股的溢价比例为2.24倍,稍高于上周。医疗服务板块跌幅较大,化学原料药板块小幅下跌;其他板块均上涨,医疗器械板块涨幅较多。短期来看,大盘维持震荡调整的概率较大。随着医药板块估值偏向合理,预计行业指数将震荡上行,建议关注优质蓝筹和成长性好市盈率低等两类医药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 五、区间涨跌幅 最近52周走势: 报告作者: 国联证券医药组 分析师:方伟 执业证书编号:S0590515120001 联系人: 联系人:方伟 周静 樊景扬 电话: 0510-85630532 Email: fangw@glsc.com.cn zhoujing@glsc.com.cn fjy@glsc.com.cn 独立性申明: 作者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本人的职业理解,通过合理判断并得出结论,力求客观、公正。 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影响,特此 申明。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相关主 管机关核准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 务资格。 生物医药行业 中医药迎发展契机 医疗费用增长将受限 行业跟踪 2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发现价值 实现价值 一、 行业动态跟踪 1、中医药产业迎“政策+刚需”双利好 近年来,随着中医药价值被进一步挖掘,国内外越来越重视中医药产业。日前,在海南博鳌举办的“2016中国企业家博鳌论坛”上,中医药产业发展引发业内专家和与会嘉宾热议。他们表示,随着“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我国中医药产业迎来“刚需+政策”双重利好,中医药产业发展优势将进一步得到释放,或将迎来“黄金十年”。同时,由于创新能力不足、中医药产业可持续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 10万亿产值可期 中医药产业“黄金十年”到来 6月18日,在“‘健康中国’投资盛宴”分论坛上,与会嘉宾表示,中医药覆盖第一、二、三产业,中医药健康服务不仅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丰富的技术和产品应用也带动了相关制造业发展,年产值超过万亿元。以中草药为例,数据显示,2014年底,中草药行业的产值达到1642亿元。根据中研普华的数据,2014年我国对中草药的需求量为290万吨,到2020年需求量将达到670万吨。 国家卫计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代涛介绍,新形势下,发展中医药产业已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中医药产业发展,将提升国家在医药、经济、文化、科技创新、生态文明及安全等方面的综合竞争力,而这也是建设“健康中国”的核心宗旨。 据了解,国务院此前印发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 )》提出,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药产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之一;到2030年,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张伯礼表示,目前,中医药已传播到世界上183个国家和地区,并与80多个国家签订了政府间协议。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中医已先后在澳大利亚、加拿大、奥地利、新加坡、越南、泰国、阿联酋和南非等29个国家和地区以国家或地方政府立法的形式得到承认,18个国家和地区将中医药纳入医疗保险。 国际市场“走红”的同时,中医药产业在国内也越来越吸引国际游客关注。三亚市中医院院长陈小勇介绍,该院2002年开始接待俄罗斯、瑞典、挪威等国家的游客,并开展国外疗养包机服务。截至2015年底,三亚市中医院为包括多位外国政要在内的4万余位外宾提供高端定制健康服务,受到他们的高度赞赏。据统计,2014年三亚市共接待约9万名俄罗斯游客,外国游客 3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发现价值 实现价值 的消费总额约为2.76亿美元,其中中医保健理疗消费近1亿美元。 殷允录说,秉持国际化视野考虑全球及中国大健康产业市场规模、增长态势、发展特征、相关政策情况,中医药乃至大健康行业2020年产业规模将达到10万亿,行业“黄金十年”已经到来。 创新能力不足 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 与会嘉宾表示,虽然整体上我国中医药行业发展较快,也受到政策扶持,然而,由于长期缺乏产业引导和资本进入,且市场受多种因素影响,中医药产业发展也面临诸多挑战。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作为政协委员代表医药卫生界发言时指出,随着中医药进一步“走出去”,其蕴藏价值进一步被挖掘,国际社会越来越重视中医药。同时,欧美等发达国家正在利用资金、人力和技术优势抢占中医药科研高地。多个发达国家和大型药企正抢先发掘中药新药资源、抢注中医药国际专利、抢占市场先机,对我国中医药发展形成了超越和洼地倒逼效应,整体形势逼人。 专家开“药方” 信息技术或成最强突破口 中医药所蕴含的原创思维是中华民族科学传统中非常宝贵的部分,把中医药的原创优势发挥好,能够对当代人类面临的重要健康问题做出重大贡献,成为中国在国际上引领发展的突破口。博鳌论坛嘉宾及上述专家建议,当前亟须依靠科技创新助推中医药产业可持续发展,并在国际上抢先占领科研高地,先发夺人。 首先应利用“互联网+”,为中医药发展打造新引擎,充分挖掘大数据的实时性,建立中医药全产业链数字化、标准化体系。殷允录表示,在中医药产业迎来“刚需+政策”的双重利好之际,互联网、金融资本与中医药的广泛融合,不仅能满足日益多元化的中医药需求,云平台、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也将为中医药发展赋予新的活力,助推“健康中国”建设。 其次,是改革中医药科技管理体制,完善科技创新机制。与会嘉宾呼吁,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门联席会议框架下,建立中医药科技会商协调制度,加快中医药科研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创新中医药科研评价方法,完善评价标准,体现同行评议。同时,建设国家中医药科研创新平台,组建国家实验室,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建设一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中心和基地,深化国家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形成开放、共享的协同创新平台。围绕人类重大健康问题凝练一批中医药科技创新的大项目,产出一批原创性、引领性、前沿性重大科技成果,并转化为产品、技术和服务。 再次,需要完善的产业支撑体系。专家建议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等手段, 4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发现价值 实现价值 落实好税收减免、资金补贴、信贷担保等优惠措施,构筑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政策高地。同时,把握当前国际产业东移的契机,争取国外知名医药健康企业的投资或合作项目,充分利用其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高技术、高档次医药健康产业的发展。 最后,应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参加论坛的业内人士认为,优化中医药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培养一批中医药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完善中医药科研人才岗位管理,才能推动人才流动。 国联点评:随着“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我国中医药产业迎来“刚需+政策”双重利好,同时在新的技术驱动下,中医药创新、传承都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目前中医药板块估值低于历史平均水平,且部分企业发展趋势良好,存在较好的投资价值,建议积极关注正发生积极变化且有望实现较快增长的济川药业、红日药业、景峰医药、亚宝药业、羚锐制药等。 2、36家药品批发企业被通报、将被重查! 近日,浙江、安徽、江西等多省食药监局均通报了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自查报告的药品批发企业名单,截止目前为止,已有136家药品批发企业被通报。 自查结束,药监整治大检查开始! 在国家食药监总局5月3日出台《关于整顿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以来,各省陆续开展药品流通企业整治行动,药品购销环节的“证、票、账、货、款”为这次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之一。 公告要求,5月31日,是所有药品批发企业对是否存在涉嫌挂靠、走票等方面问题进行自查,并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报送省级药监部门的最后限期。凡逾期不上报自查情况的,进入整治阶段后将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发现问题要严惩。 如今,自查阶段的截止时间已过了大半个月,还有部分省份仍未公布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企业自查报告》的企业名单,相信,其余省份的名单也将陆续公布。接下来,也准备迎来药监部门的整治大检查。 毫无疑问,按国家局的要求,自查已经结束,接下来药监部门的大部队或许已经在去检查的路上了。对于众多药商而言,国家多部委联手的药品流通行业整治行动已经开始了,暗访、明访、各种访,抽查、飞检、串检、各种查!可以说,合规,是目前各大药商生存的第一法则! 如何合规? 医药人必须牢记国家局重点查处的药品批发企业十种违法行为!并且, 5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发现价值 实现价值 根据国家局要求,对存在以下(一)、(二)、(三)、(四)、(五)项行为的,将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