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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名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16-06-21招股说明书-
世名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黄浦江北路21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拟发行新股数量 1,667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18.55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6年6月23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6,667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6年6月13日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一)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吕仕铭承诺:自世名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控制的世名科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世名科技回购该等股份,锁定期内该等股份所孳生的股票也同样锁定。 在本人担任世名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控制的世名科技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控制的世名科技股份;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吕仕铭之妻王敏承诺:自世名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控制的世名科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世名科技回购该等股份,锁定期内该等股份所孳生的股票也同样锁定。 在吕仕铭担任世名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控制的世名科技股份总数的25%;在吕仕铭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控制的世名科技股份;如吕仕铭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吕仕铭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吕仕铭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吕仕铭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因吕仕铭在世名科技职务的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公司法人股东世名投资承诺:自世名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控制的世名科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世名科技回购该等股份,锁定期内该等股份所孳生的股票也同样锁定。 在吕仕铭担任世名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控制的世名科技股份总数的25%;在吕仕铭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控制的世名科技股份;如吕仕铭在世名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吕仕铭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世名科技股份;如吕仕铭在世名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吕仕铭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世名科技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公司不因吕仕铭在世名科技职务的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公司法人股东华泰紫金合伙:自世名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基金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世名科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世名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内该等股份所孳生的股票也同样锁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5 定。 华泰紫金合伙所持世名科技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130%,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交易所规则要求。 5、公司法人股东红塔创新承诺:自世名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世名科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世名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内该等股份所孳生的股票也同样锁定。 红塔创新所持世名科技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不超过50%的该等股份;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交易所规则要求。 6、公司法人股东上海成善承诺:自世名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世名科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世名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内该等股份所孳生的股票也同样锁定。 上海成善所持世名科技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所持世名科技不超过50%的股份;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交易所规则要求。 7、公司自然人股东李江萍、王瑞红、曹新春、曹新兴、王玉婷、万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至其或其关联方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6 期间内,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其或其关联方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申报离职的,离职后半年内,其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其或其关联方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其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敏、胡艺民、陈今、邵煜东、王岩、杜长森及其关联方陈凯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至其或其关联方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内,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其或其关联方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申报离职的,离职后半年内,其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其或其关联方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其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9、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10、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陈敏、陈今、邵煜东、王岩、杜长森承诺: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此项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7 (二)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吕仕铭、王敏以及总经理陈敏承诺:本人于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控制的世名科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世名科技所有,其将在获得收益的五日内将前述收益划入世名科技指定的账户。如超过上述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