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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饮料行业点评:跨境电商政策收紧,进口冲击有望减缓

食品饮料2016-04-10胡彦超中泰证券余***
食品饮料行业点评:跨境电商政策收紧,进口冲击有望减缓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Ta1le_Main] [Table_Title] 跨境电商政策收紧,进口冲击有望减缓 [Table_InvestRank] 评级: 增持 前次: 增持 分析师 联系人 胡彦超 张喆 S0740512070001 021-20315176 huyc@r.qlzq.com.cn zhangzhe01@r.qlzq.com.cn 2016年04月10日 [T ble_Profit] 基本状况 上市公司数 77 行业总市值(百万元) 1453208.28411367 行业流通市值(百万元) 1155084.52420452 [Table_QuotePic] 行业-市场走势对比 (34%)(20%)(6%)8%23%37%4/10/155/4/155/25/156/15/157/7/157/31/158/21/159/23/1510/21/1511/11/1512/2/1512/23/151/13/162/3/163/2/163/24/16食品饮料沪深300 [Table_Finance] 重点公司基本状况 重点公司 指标 2015A 2016E 2017E 汤臣倍健 股价(元) 38.50 14.44 14.44 摊薄每股收益(元) 0.87 0.53 0.64 总股本(亿股) 7.28 14.56 14.56 总市值(亿元) 280.28 210.25 210.25 伊利股份 股价(元) 16.43 14.34 14.34 摊薄每股收益(元) 0.76 0.94 1.06 总股本(亿股) 60.65 60.65 60.65 总市值(亿元) 996.48 869.72 869.72 贝因美 股价(元) 14.93 11.80 11.80 摊薄每股收益(元) 0.10 0.10 0.16 总股本(亿股) 10.23 10.23 10.23 总市值(亿元) 152.73 120.71 120.71 备注:重点公司排列顺序为:本公司推荐一、本公司推荐二、本公司推荐三 [Table_Summary] 投资要点  核心观点:2016年4月8日,最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正式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将不再按照邮递物品的类别来征收行邮税,而是按照货物来征收跨境电商综合税;同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公布,只有清单上的商品能够按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新税制来进口。我们认为对于保健品、乳制品等进口冲击的重灾区而言,此次跨境电商新政和“正面清单”的颁布将在两方面对国产品牌形成实质性的利好:1)价格上,母婴产品、保健品等低价个人消费品免税时代终结,跨境进口产品价格优势弱化;2)品类上,“正面清单”严格限制进口商品品类,监控更加严格,国外产品的替代冲击减弱。推荐国内相关行业的龙头企业汤臣倍健、合生元、伊利股份、光明乳业等,建议关注贝因美。  分品类解读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策对于食品饮料跨境交易的影响:母婴产品、食品、保健品等低价个人消费品免税时代终结,高端红酒等贵重消费品的税率有可能不升反降。新版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 1)母婴产品、食品、保健品等低价个人消费品免税时代终结:新版跨境电商进口税收政策实行之前,统一按照物品的类别征收“行邮税”,而行邮税计税额在50元以下将有免征的优惠。除酒类产品以外,食品饮料大都按照10%的税率计算行邮税,单次价格在500元以下即可享受免征。因此母婴产品、食品、保健品等低价产品可以直接享受或者通过拆单的形式享受免税的优势,性价比优势突出。但是新版跨境电商进口税收政策实行之后,50元的免征额度被取消,所有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由于母婴产品、食品、保健品的单次交易价格在2000元以下的概率较大, [Table_Industry] 食品饮料 证券研究报告 行业点评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 2 - 行业点评 因此在不考虑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情形下,虽然关税税率暂设为0%,但是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取消免征税额,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即面临17%×70%=11.9%的税率。  以年轻妈妈A为例,若A在某跨境电商网站购买了两罐奶粉价格500元人民币(250×2),那么按照之前的税收政策,需按照奶粉品类的行邮税率征收行邮税即可,即500×10%=50元。由于行邮税计税额在50元以下将有免征的优惠,那么实际年轻妈妈A在跨境电商购买奶粉时是零税收的。在新版税收政策实行之后,统一的行邮税取消,那么A需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暂定为0)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并且按应纳税额的70%征收。由于奶粉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品类,A需要按照17%的70%即11.9%缴纳增值税,那么A需要缴纳500×11.9%=59.5元的税收。  2)高端红酒等贵重消费品的税率有可能不升反降:和母婴产品、食品、保健品等低价个人消费品不同,由于红酒等酒类产品之前面临50%的行邮税率,因此在实行税收新政策之后的的实际税率有可能不升反降。我们以高消费的都市白领S为例,按照原有的税收政策,若S在跨境电商平台购买800元/瓶的进口红酒一瓶,那么将面临800×50%=400元的行邮税,而且行邮税计税额超过50元,无法享有优惠。在新政实行之后,也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暂定为0)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并且按应纳税额的70%征收。按税则,进口货物是先在关税“完税价格”基础上,先征关税,再在价格+关税的基础上征消费税,最后在价格+关税+消费税的基础上,再征增值税。由于关税为0,所以S首先要按照消费税率10%征收800×10%×70%=56元的消费税,再以856元为基础,征收856×17%×70%=101.68元的增值税,合计需要缴纳157.86元的税收,较原先400元的税收大幅降低。  包裹渠道、旅客渠道的C2C仍然适用于行邮税,但是税率有所上调:除跨境电商之外,海外商家或转运公司的直邮(包裹渠道)和旅客自己携带通关(旅客渠道)也是海淘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同时规定,“不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个人物品以及无法提供有关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仍将按现行规定执行。我国将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将目前的四档税目(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50%)调整为三档,税目1、2、3的税率将分别为15%、30%、60%。”也就是说对于包裹渠道、旅客渠道的C2C模式,不存在征税方法重新计算的问题,对于食品饮料品类而言仅仅将原有的行邮税税率从10%或者是50%,提高到了15%或60%,同时包裹渠道计算税额不超过50元的物品,旅客渠道自带不超过5000元的物品的免税政策依然有效。若再以年轻妈妈A和都市白领S为例,通过包裹渠道,A需要缴纳的行邮税为500×15%=75元,超过50元的免税上限;S需要缴纳的行邮税为800×60%=480元,相较原政策400元的税额提高了20%。 图表1:食品饮料相关品类所对应的行邮税率 物品类别 范围&备注 税率 食品饮料 食品:糖果、奶粉、保健品、补品等(不包括鲜肉、鲜奶) 10% 饮料:非酒精类饮料 酒 含乙醇的饮料(啤酒、葡萄酒、白酒等) 50% 来源:中泰证券研究所 图表2:进口酒类产品需上缴消费税税率 序号 物品类别 税率 1 白酒 20%加0.5元/500g(500ml) 2 黄酒 240元/吨 3 啤酒 甲类啤酒250元/吨;乙类啤酒220元/吨 4 其他酒类 10% 来源:中泰证券研究所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重要声明部分 - 3 - 行业点评  整体来看,“正面清单”严格限制产品品类,全年限额压缩交易额度:同时商务部等部门共同颁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按照规定只有清单上的商品能够按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新税制来进口。《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主要是国内有一定消费需求,可满足相关部门监管要求,且客观上能够以快件、邮件等方式进境的生活消费品。在食品饮料跨境交易比重较大的几个品类中,乳制品的产品分类细化,包括“浓缩但未加糖的非固状乳及奶油”等11个细分商品税号;配方奶粉则严格规定必须是按《食品安全法》规定实施注册的产品;保健品方面的商品分类更加复杂,包括鱼油、银杏的液汁及浸膏、未混合的维生素A及其衍生物等部分矿物质以及维生素细分品类,并且规定不属于普通食品或依法需要注册备案管理的特殊食品除外。“正面清单”严格限制产品品类,将在一定程度上利好批文优势突出的国产乳制品、保健品等生产企业。除此之外,和原来适用的行邮税限额相比,虽然单笔交易额从1000提升到2000元,但是个人额度限制至20000元,跨境电商交易面临商品品类和交易额度的双重监管。  1)乳制品:“正面清单”细化乳制品产品分类,跨境电商新税收模式弱化进口奶价格优势:2008-2015年国内液态奶的进口量从8329.92吨迅速提升到46.98万吨,占国内液态奶消费的比重也从0.05%上升到1.86%。“正面清单”对乳制品行业的商品进行了全面细分,但是具体的表述仍需细化,整体看对于乳制品的进口品类监管将会更加严格。而跨境电商新税收模式下,进口液态奶等低单价产品将全部告别零税收的时代,至少面临11.9%的增值税率,进口奶价格优势进一步弱化,全面利好国内乳制品企业的龙头伊利股份、蒙牛乳业以及光明乳业。 图表3:乳制品、保健品等主要品类的细分商品税号 序号 税则号列 中文货物名称 备注 1 04029100 浓缩但未加糖的非固状乳及奶油 —— 2 04029900 浓缩并已加糖的非固状乳及奶油 —— 3 04031000 酸乳 —— 4 04039000 酪乳及其他发酵或酸化的乳及奶油 —— 5 04041000 乳清及改性乳清 —— 6 04049000 其他编号未列名的含天然乳的产品 —— 7 04051000 黄油 —— 8 04052000 乳酱 —— 9 04061000 鲜乳酪(未熟化或未固化的) —— 10 04063000 经加工的乳酪,但磨碎或粉化的除外 —— 11 04069000 其他乳酪 —— 105 13021940 银杏的液汁及浸膏 依法需要注册备案管理的特殊食品除外 107 15042000 其他鱼油、脂及其分离品 依法需要注册备案管理的特殊食品除外 158 19011010 配方奶粉 未经注册的婴幼儿配方奶粉除外 159 19011090 其他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除外 282 29362100 未混合的维生素A及其衍生物 依法需要注册备案管理的特殊食品除外 283 29362200 未混合的维生素B1及其衍生物 依法需要注册备案管理的特殊食品除外 284 29362400 未混合的D或DL-泛酸及其衍生物 依法需要注册备案管理的特殊食品除外 285 29362600 未混合的维生素B12及其衍生物 依法需要注册备案管理的特殊食品除外 286 29362700 未混合的维生素C及其衍生物 依法需要注册备案管理的特殊食品除外 287 29362800 未混合的维生素E及其衍生物 依法需要注册备案管理的特殊食品除外 288 29362900 其他未混合的维生素及其衍生物 依法需要注册备案管理的特殊食品除外 289 29369010 维生素AD3 依法需要注册备案管理的特殊食品除外 290 29369090 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