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模型安全治理正从原则讨论转向对开发、部署和组织行为的具体约束。随着模型获得检索、代码与业务工具,影响不再限于生成内容;资料流转、行动权限、外部监督和受影响者救济成为共同问题。本报告建立能力、风险、暴露、后果与责任的分析框架,围绕保护目标、适用对象、触发条件、证据、检查权限、救济和执行资源分析每项制度。
国际AI治理尚未形成效力统一的全球AI法律,但人权规范、政府间原则、条约、政治合作文件、科学评估和技术工具共同构成治理基础。OECD AI原则、UNESCO伦理建议书、欧洲委员会框架公约、全球数字契约、G7和首尔承诺等国际工具为AI治理提供共同价值、支持国内制度、组织证据与能力,并促进国际合作。各国治理路径起点不同,各有侧重,如中国注重数据、内容、标识和智能体服务治理;欧盟连接基础模型与高影响用途,并设置相应角色义务。
报告比较了中国、欧盟、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与印度的治理工具,发现各国治理路径起点不同,各有侧重。报告还比较了OpenAI、Anthropic与Google DeepMind的安全框架、版本变更和外部审查,发现企业框架提供技术知识和组织安排,但需接受组织外部的审阅,独立性取决于访问、方法、资金、利益冲突及发表权。报告分析了模型训练和内部机制、自主智能体安全,以及学术和公共研究动向,发现前沿研究正从最终回答是否合规,推进到训练激励、隐含表示和研究工作流的可控性。
随着模型获得检索、代码与业务工具,影响不再限于生成内容;资料流转、行动权限、外部监督和受影响者救济成为共同问题。国际AI治理尚未形成效力统一的全球AI法律,但人权规范、政府间原则、条约、政治合作文件、科学评估和技术工具共同构成治理基础。各国治理路径起点不同,各有侧重,如中国注重数据、内容、标识和智能体服务治理;欧盟连接基础模型与高影响用途,并设置相应角色义务。头部模型公司如OpenAI、Anthropic与Google DeepMind的安全框架提供技术知识和组织安排,但需接受组织外部的审阅。
报告讨论了评估证据、数据与版权、公平与劳动、环境、儿童权利、教育采购和地缘政治等议题,强调治理需要同时看见严重而不确定的风险与日常而累积的影响,并关注人的权利与公共资源的分配。国际AI治理尚未形成效力统一的全球AI法律,各国治理路径起点不同,各有侧重,但均需平衡发展与规范。头部模型公司的安全框架需接受组织外部的审阅,独立性取决于访问、方法、资金、利益冲突及发表权。治理体系的完善需要检验政策实施、系统组合、独立监督能力及治理成本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