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004 自2022年9月起,控股股东江西交投先后为公司提供26.79亿元股东借款、不超过20亿元的融资担保、不超过35亿元次级债务借款等,为公司稳健运营和战略落地提供了坚实保障;业务层面,在合规前提下,控股股东及相关方优先支持公司承接相关业务,推动公司发挥江西省属唯一证券公司的功能定位,做大做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11名成员,非独立董事7名(其中包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4名。控股股东江西交投提名4名董事;股东江西省财政投资集团提名1名董事;股东江投资本提名1名董事。 2.公司资本金规模较小,后续是否有增资计划? 答:结合目前业务开展情况,公司各项监管指标距监管红线有较大安全垫,随着公司持续聚焦证券主业,充分发挥上市品牌,并基于地方省属证券公司定位,融入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内在价值将不断提升,在业务开展等多方面将积极寻求股东更多、更大的支持。 后续,公司将结合业务开展需要和公司实际情况论证相关事项,如涉及相关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情况请以公司公告为准。 3.与股东雪松信托的业绩补偿强制执行进展如何,后续是否有股权变更可能性? 答:因雪松信托未能按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公司同雪松信托产生多项法律纠纷。2022年,公司向南昌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雪松信托承担承诺补偿义务,2024年7月18日,公司收到南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2)洪仲案裁字第0231号《裁决书》,仲裁庭裁决雪松信托以1元的总价格向公司转让3.12亿股公司股 份,并支付补偿款6.79亿元等,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7月19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仲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因雪松信托未履行裁决义务,公司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24年9月23日,公司收到南昌中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4)赣01执691号),南昌中院认为公司申请执行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执行。该事项仍在推进中,强制执行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仲裁事项强制执行相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鉴于所申请执行股票全部被质押,且存在被不同法院冻结等情况,最终执行仍需经过相应的司法程序,最终执行情况和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就强制执行的重大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4.国资入主前老项目(如HTT)处置进度、出售计划如何? 答:根据聚焦证券主业的战略规划,公司正积极逐步清退历史存续的非证券类投资项目并同步逐步注销相关子公司,相关处置工作因历史原因等影响,最终完成时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HTT股票10,906,161股,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进行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HTT股价波动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将在依法合规基础上继续积极妥善处置所持HTT股票,但受其股价波动和交易活跃程度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后续处置事项均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出售股票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2026年7月31日被立案情况,及前期有关处罚的整改情况? 答:2026年7月31日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关于账户实名制等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正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或发布的公告为准。 针对以前年度相关监管部门对公司出具的有关监管措施等,指出公司治理与展业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均已按照监管要求整改并进行了相应的内部问责,并就有关情况向监管部门进行了相应报告。 6.公司存量风险资产的处理及出清,尤其是前期资管违约产品处置情况? 答:公司历史存量风险项目已充分计提减值,有效压实公司资产质量,并对部分投资项目积极采取了诉讼、仲裁、强制执行等法律途径以维护公司权益。 公司所属国盛资管公司前期违约项目,尤其是4个对投资者利益影响较大的历史遗留的非标集合类产品已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完成处置工作。 7.新发债资金用途、偿债资金安排是否绑定大股东授信或流动性支持? 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到期收益凭证及补充公司日常营运资金,上述用途与公司大股东无关,不涉及大股东授信或流动性支持安排。 新发债的偿债资金来源为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及外部融资。截至目前,公司偿债资金安排未绑定大股东授信或流动性支持,亦不以大股东提供任何形式的增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