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晨丰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 - 财报 | 发现报告

晨丰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

2026-08-28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晨丰科技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丁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建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娟娥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经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其他披露事项”的“(一)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7第五节重要事项...............................................................................................................................30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4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49第八节财务报告...............................................................................................................................50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1.电力行业 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既是保障社会平稳运行、支撑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命脉,也是国家双碳战略与能源转型布局中的重点发展产业。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纵深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的双重驱动下,我国电力行业正迎来结构性、制度性双重变革,逐步摆脱告别传统化石能源主导的发展模式,全面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市场化运作的新型电力系统转型,风电、光伏、储能等新能源赛道迈入规模化、高质量高速发展新阶段,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行业基础与广阔的市场空间。 (1)增量配电网行业发展概况 增量配电网改革是中国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提出“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增量配电网改革由此启动。 相较于传统电力流通模式,增量配电网具备显著的模式创新与盈利优势。传统电力流通过程中,电力需经过“发电企业—省级电网输配电—地方电网配电—终端用户”多个环节,每个环节均产生独立的费用结算。增量配电网商业模式的核心,是在划定配电区域内实现发电、配电、售电业务垂直整合:依托自有配电网络、配套自建新能源项目,通过物理层面的网络重构和制度层面的配售电改革,减少中间环节,从而捕获原本由省级电网获取的输配电价差。在该模式下,区域终端用户支付的到户电价中,发电收益与配电收益由增量配电网运营方统一获取;当园区用电负荷高峰或新能源出力波动产生电力缺口时,运营主体可通过向省级电网市场化购电补足缺口,依托购售电价差获得辅助供电收益,保障供电稳定性与营收连续性。 自2016年国家启动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改革以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先后完成五批次共483个试点项目的批复,其中因规划冲突等原因而被取消试点24个。截至2024年12月,全国共计331个试点项目完成规划编制,360个试点项目完成业主优选,256个试点项目确定供电范围,227个试点项目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2024年以来,国家持续完善增量配电行业顶层设计,政策体系逐步成型,形成“准入规范—机制优化—场景拓展”的清晰演进脉络,持续优化增量配电网接入新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发展环境,大幅降低行业发展阻力、拓宽企业盈利空间。 一是准入规范,锚定绿色低碳发展方向。2024年4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明确鼓励以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为核心目标开展增量配电业务,同时严禁依托燃煤自备电厂建设增量配电网,从准入端确立增量配电网绿色低碳的核心发展导向,倒逼行业摆脱传统化石能源依赖,聚焦新能源配售与综合能源服务赛道。 二是机制优化,完善电价机制。2025年1月,国家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明确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前置条件,取消强制配储硬性要求;2025年12月,国家出台《关于促进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1710号),对新能源就近消纳实行单一容量制电价,将输配电成本从电量计价转为容量计价,降低消纳成本波动。 三是场景拓展,放开绿电直连与新能源接入场景。政策持续拓宽增量配电网新业态、新场景。2025年5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推出单用户绿电直连交易模式;2026年政策进一步升级,推出多用户绿电直连机制,允许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内多家市场主体联合开展直连业务,高度适配园区集群负荷运营场景;2025年11月,《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1360号)将新能源接入增量配电网列为重点培育的就近消纳新业态。政策明确就近消纳场景内产生的新能源弃电不纳入统计,有助于缓解地方政府及电网企业在消纳考核方面的顾虑,拓宽园区新能源接入空间。 系列政策从准入门槛、电价机制、消纳考核三大维度逐步明确规则,增量配电网接入新能源的政策环境较此前有所改善。 (2)风力发电、光伏发电行业发展现状 从上游产业发展来看,我国风电、光伏产业历经数十年迭代升级,实现了从技术引进、空白摸索到自主创新、全球领跑的跨越式发展。产业发展初期,国内风电产业核心技术高度依赖进口,风机国产化率仅10%左右,且以小型非并网风电机组为主,主要用于解决偏远地区供电需求,未形成规模化并网发电体系;光伏产业同样处于起步阶段,国内应用场景有限,产品以出口为主。经过长期技术积累、产能升级与政策扶持,目前我国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配套最完善、竞争力最强的风电、光伏全产业链供应链。公司通过与国内风电、光伏领域设备龙头企业开展深度合作,不仅能够同步享受上游企业技术迭代带来的发展红利,快速获取高性价比的设备与技术服务,又能借助国内完善的供应链体系有效规避欧美市场贸易壁垒,在国内经济大循环中构筑起坚实的成本竞争护城河。 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风电、光伏作为清洁能源主力的地位持续巩固,是我国新能源装机扩容、电力低碳转型的核心支撑。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40.4亿千瓦,同比增长10.8%。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2.7亿千瓦,同比增长15.8%;风电装机容量6.8亿千瓦,同比增长18.5%。2026年上半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3,862万千瓦,新增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7,207万千瓦。 从发电贡献来看,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首次超四成,全国用的每四度电中,有一度电是风光所发。2026年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近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加约9%,占全部发电量的41.2%,超过同期第三产业用电量(9,916亿千瓦时)与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7,315亿千瓦时)之和;其中,风光发电量合计1.2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3%,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4.6%,达到同期第三产业用电量(9,916亿千瓦时)约1.3倍。风电方面,上半年全国风电累计发电量5,984亿千瓦时,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0.9%。光伏发电方面,2026年上半年,全国光伏新增并网7,177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2,955万千瓦,分布式光伏4,222万千瓦;截至6月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2.72亿千瓦,同比增长15.8%,其中集中式光伏6.96亿千瓦,分布式光伏5.76亿千瓦;上半年全国光伏累计发电量6,555亿千瓦时,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1.4%。 (3)储能行业发展现状 储能是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支撑环节,是解决新能源间歇性、波动性、随机性问题,提升风光消纳能力、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盘活电力市场化资源的关键配套产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