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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灏股份:2026年半年度报告

2026-08-25 财报 -
报告封面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 2026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钲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竑菲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营发展中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28第五节重要事项..........................................................................32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1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46第八节财务报告..........................................................................47 备查文件目录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以上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5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5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注:1、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2,977.20元 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以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包装印刷行业呈绿色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全球环保意识提升与环境保护重要性日益凸显,国际社会对环境保护日益重视,国内外对包装环保的监管持续强化,相关政策密集出台,绿色可持续性发展已经成为全球共识。 从行业数据端看,根据智研咨询发布的《2024-2030年中国包装行业发展现状调查及市场分析预测报告》显示,当前全球经济与产业体系正在兴起以包装革命为先导的绿色包装的构想,绿色包装已成为新热点;包装工业中细分的烟草包装行业亦呈稳步增长的趋势,据QYResearch调研团队最新报告《全球烟草包装市场报告2025-2031》显示,预计2031年全球烟草包装市场规模将达到101.5亿美元,未来几年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1.9%;根据FortuneBusinessInsights数据:“2025年全球纸包装市场规模约为3,922.8亿美元,且预计2034年将增长到5,916.7亿美元,2016-2034年CAGR为4.72%,其中亚太地区占据主导地位,2025年占比38.43%”;根据GrandViewResearch数据:“2025年中国纸包装行业规模为739.6亿美元(约5200亿元),占据全球19%市场份额。”作为可降解、可回收的环保包装解决方案,在日用消费等领域的应用持续拓展,成长空间广阔。 从政策端看,国外方面,欧盟于2025年1月发布《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预计2026年8月起正式实施,该法规对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提出减少废弃物、促进回收、提高环境兼容性等要求,将进一步推动全球包装的绿色化转型;美国议员于2026年1月12日提出《包装与索赔知识法案》核心在于建立国家标准,规范“可回收”“可堆肥”和“可重复使用”等环保声明的使用,标志着联邦层面首次尝试统一规范包装上的环保声明;英国于2025年10月1日生效《包装物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基于“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将处理家庭废弃包装物的财务负担从纳税人和地方当局转移到了包装生产者身上;印度尼西亚、越南等地亦有相关包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倒逼包装行业向环保化转型。 国内也不断推出促进绿色环保包装的相关法规政策,自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1月16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来,《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等政策相继落地。2021年9月《“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提出:“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充分考虑纸制品等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影响”;“十五五”规划提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2025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会议提出“推进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是大势 所趋,要加快绿色科技创新和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强化新型工业化绿色底色。”;2025年8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提出:“促进绿色化发展:建立严格的绿色标准体系,支持建设轻工行业绿色工厂;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技术研究,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加大低污染可回收原辅材料替代力度;完善产品碳足迹和能效标准,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2026年8月将正式实施的《生态环境法典》明确提出:“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且无害的替代产品”。并且“碳达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已上升为国家级战略,绿色低碳发展已成趋势。 在“禁废令”“限塑令”“以纸代塑”等一系列国家政策和国民消费升级驱动下,行业正面临时代性的机遇和挑战。绿色化已从政策驱动的合规要求,转变为企业抢占市场先机的主动选择。一方面,在传统包装业务领域,市场结构和产品结构正加速分化,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目前国内印刷包装企业数量虽仍以中小企业为主,但头部效应显著增强。头部企业不断通过技术升级与模式创新构建起竞争壁垒,不仅占据高端市场主导地位,更开始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服务边界;另一方面,部分市场和客户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及新设计的需求日益强烈,并积极引入新型的绿色环保材料,从而直接重塑包装印刷行业的材料体系、工艺路线、设备标准、监管要求与成本结构,倒逼包装印刷行业全面升级,“绿色化、智能化”已经从“可选项”变成“必答项”。 2、工业大麻行业发展严格遵循国家政策导向 从行业数据端看,Mordor Intelligence的《全球工业大麻市场报告》显示:“工业大麻市场的规模预计在2025年将达到30.5亿美元,2026年为35.7亿美元,并有望在2031年达到79.5亿美元,从2026年至2031年间的复合年增长率(CAGR)为17.36%”;据StatistaMarketInsights预测,预计2025年全球医用大麻市场收入将达到210.4亿美元,2025-2029年复合年增长率为1.65%,预计到2029年市场规模将达到224.6亿美元;目前CBD产品除了传统的CBD油、食品等,CBD雾化产品也凭借高吸收速率、高生物利用度、便携性等特点逐渐成为CBD应用的主要形式之一,并且随着CBD产品的药用价值及保健功能逐步被消费者认可,部分国家和地区已经开发出以CBD为主要成分的药品,并被批准用于治疗多发性硬化症、癫痫等疾病,CBD相关的药品、化妆品及电子烟等产品陆续开发上市,产品应用场景不断丰富。 从政策端看,国外方面,2026年7月8日,巴基斯坦内阁正式审议通过全国工业大麻商业化种植许可方案,授予国内首张合规种植牌照,严格对种植作物强制限定THC含量≤0.3%,仅开放工业纺织纤维、食品营养原料、医用CBD提取赛道,并建立全程溯源监管体系。这是南亚首个覆盖全国、完整落地的工业大麻合法化顶层政策,彻底填补区域产业监管空白,或将重塑全球CBD原料供给格局;2026年7月10日,德国通过法案《法定医疗保险缴费率稳定法》禁止医用大麻花进入法定健康保险报销,但授 权对提取物设定“六个月的已获批准大麻类药物治疗期”的门槛;2026年7月23日,美国众议院两党议员联合提出《合法工业大麻保护法案》,旨在为工业大麻产品建立全国统一的监管规则,阻止将于今年11月生效的“THC含量超0.4毫克的工业大麻衍生消费品将被列为第一类违禁品”的禁令,并提议将THC法定上限提升至1%。 我国一直以来对工业大麻的种植、加工及运输产业都有着严格的监管规定,工业大麻的种植、加工及运输等各环节均需要受到当地监管部门的审批。目前云南省通过《工业大麻种植加工许可规定》,黑龙江省2017年通过修改《黑龙江省禁毒条例》对工业大麻相关业务进行管控,2024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把大麻二酚纳入已生效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管理,其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出口活动执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规定,合法依规进出口已经成为现实。2025年7月1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第二批罕见病诊疗指南,首次将Lennox-Gastaut综合征纳入罕见病诊疗指南,同时也是首次将大麻二酚(CBD)作为该疾病的添加治疗药物写入诊疗指南中,代表了对CBD医疗价值的认可。2026年1月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将化妆品中大麻二酚等6种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