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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刻得:2026年半年度报告

2026-08-22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优刻得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季昕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明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本公司为红筹企业□本公司存在协议控制架构√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一)特别表决权设置基本情况 2019年3月1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并修改公司章程,设置特别表决权。 根据特别表决权设置安排,共同实际控制人季昕华、莫显峰及华琨持有的A类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为其他股东所持有的B类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的5倍。季昕华、莫显峰及华琨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对需要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具有绝对控制权。 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而发行的股票,及公司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的股票,均属于B类股份。 (二)特别表决权安排的运行期限 2019年3月17日,公司设置特别表决权。特别表决权设立至今,运行正常。除非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终止特别表决权安排,公司特别表决权设置将持续、长期运行。 (三)持有人资格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应当为对公司发展或者业务增长等作出重大贡献,并且在公司上市前及上市后持续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员或者该等人员实际控制的持股主体。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应当达到公司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季昕华、莫显峰、华琨符合上述要求。 (四)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上市前股本由具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份(以下简称“A类股份”)及普通股份(以下简称“B类股份”)组成。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设置特别表决权的数量合计为97,688,245股A类股份,其中季昕华持有A类股份50,831,173股,莫显峰持有A类股份23,428,536股,华琨持有A类股份23,428,536股。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5.3条、第4.5.9条及《公司章程》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华琨先生、莫显峰先生2023年度辞去公司董事等职务后,不再具备持有特别表决权的资格,其所持有的公司特别表决权股份将按照1:1的比例全部转换为普通股份,每一股对应1票表决权,二人表决权数量均为23,428,536票。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2月23日、2024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025年9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莫显峰先生、华琨先生(合称“转让方”)与上海太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太盈开阳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受让方”)签署《股票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3,428,53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13%),其中莫显峰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11,714,26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份的2.57%)、华琨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11,714,26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7%)。本次协议转让交易的过户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过户股份数为23,428,536股,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5.13%。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2025年12月0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优刻得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2026年5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股份登记工作,其中参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季昕华先生已归属登记相应的股权激励股份,相关股份已于2026年5月21日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五)持有人所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能够参与表决的股东大会事项范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A类股份及B类股份持有人就所有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的决议案进行表决时,A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五票,而B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一票。但是股东会就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i)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ii)改变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iii)聘请或者解聘公司的独立董事; (iv)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v)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股东会对上述第(ii)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将相应数量A类股份转换为B类股份的不受前述需要三分之二表决权以上通过的约束。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十二、其他□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7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9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52第五节重要事项................................................................................................................................54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3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82第八节财务报告................................................................................................................................83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9,057.81万元,同比增长24.09%,主要系公司紧跟市场需求,拓展云计算产品品类,IDC及AIDC收入受益于智算中心资源的稳步投产上架,共同推动相关业务收入同比显著增长。 (2)本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441.28万元,同比增长218.97%,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397.54万元,同比增长150.81%,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6,202.30万元,同比增长78.63%,主要系本期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4.09%,同时毛利率水平较去年同期提升3.4个百分点至28.36%,带动整体利润水平提升。 (3)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029.54万元,同比增长43.05%,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4)本期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0.06元/股、本期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0.06元/股、本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0.13元/股,主要系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5)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发布公告,对参股公司海马云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改为公允价值计量核算的变更日期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自2025年9月25日更正为2025年6月23日。为使会计报表使用者获得更完整、准确的同比数据,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同期对比增加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前和更正后数据。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