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勾选表示注册人是否在过去的12个月(或注册人被要求提交此类文件的较短期间)内已通过电子方式提交了根据规则405 of Regulation S-T(本章§232.405)要求提交的所有交互式数据文件。是 ☒ 否 ☐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是否为大型加速申报公司、加速申报公司、非加速申报公司、小型报告公司或成长型新兴公司。参见《交易所法案》第12b-2条中“大型加速申报公司”、“加速申报公司”、“小型报告公司”和“成长型新兴公司”的定义。 若为成长型新兴公司,如注册人已选择不使用延长过渡期,请打勾标明。遵循根据《交易所法案》第13(a)条提供的任何新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 请勾选表示注册人是否为空壳公司(根据交易所法案第12b-2条定义)。是 ☒ 否 ☐ 截至2026年8月20日,已发行在外的A股普通股为21,040,500股,面值每股0.0001美元;B股普通股为7,666,667股,面值每股0.0001美元。 第一部分——财务信息 股东赤字优先股,面值0.0001美元;授权500万股;截至2026年6月30日及2025年12月31日,均未发行或流通————A类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授权5亿股;截至2026年6月30日及2025年12月31日,均未发行或流通————B类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授权5000万股;截至2026年6月30日及2025年12月31日,分别发行及流通7666.667万股(1)(2)(3)额外实缴资本24,233 24,233 累计赤字 ) ) (131,878 (44,797 股东赤字合计 ) ) (106,878 (19,797 总负债及股东赤字合计 $ 772,142$ 122,631 (1)包含1,000,000股B类普通股,若承销商未全部或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见注释7),该等股票将予以作废。 (2)(3)2026年3月13日,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并发行了1,916,667股B类普通股。导致发起人持有7,666,667股B类普通股,合计为全部股份及每股...数据已被回顾性展示(注释7)。2026年7月31日,公司因承销商部分行使了认购权,完成了395,500份额外股份的发行和销售。其超额配售权。因此,131,833股创始人股份不再受没收限制(参见注释5)。 随附的注释是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随附的注释是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琼斯风险投资国际并购1公司股东权益减值变动表(未经审计) 琼斯风险投资国际并购1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注意 1. 业务和运营描述 琼斯风险投资国际收购1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根据开曼群岛豁免公司法案成立,旨在促成与一个或多个企业(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进行合并、股份交换、资产收购、股份购买、重组或类似业务组合。公司尚未选择任何特定的业务组合目标,且公司或其代表任何人,均未与任何目标公司就与公司进行初步业务组合事宜进行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讨论。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营业。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所有活动均与公司的设立及首次公开募股(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募股”)相关,具体描述见下文。公司最早将在业务合并完成之后才能产生营业收入。公司将通过首次公开募股及私募配售(以下简称“私募配售”)所得款项产生非营业收入,形式为利息和/或股息收入。公司已选定12月31日为其财政年度末。 公司的保荐人为琼斯风险投资国际收购1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人”)。公司首次公开募股的注册声明于2026年7月13日生效。2026年7月15日,公司以每股10.00美元的价格完成了2000万股(“股份单位”,且关于所发行股份单位中包含的普通股,为“公众股”)的首次公开募股,产生总收益2亿美元。2026年7月31日,公司完成了根据承销商行使超额配售权部分行使所售出的另外395,500股(“股份单位”)的交割,价格为每股10.00美元,产生总收益395.5万美元。每一股份单位包含一股A类普通股和一个权利(“公众权”),持有人有权在业务组合完成时获得一股A类普通股的八分之一(1/8)。 同时,在首次公开发行(IPO)结束的同时,公司完成了向主承销商及承销商进行的645,000股私募单位(“私募单位”)的出售,每股私募单位售价为10.00美元,私募交易总收益为6,450,000美元。每一私募单位包含一股私募A级普通股,以及一项(“私募权”)权利,即在公司完成初步业务组合(Initial Business Combination)后,有权获得一股A级普通股的八分之一(1/8)。 交易成本总额为4960192美元,其中包括400万美元的现金承销费和960192美元的其他发行成本。 公司管理层对首次公开发行及私募融资的净收益的具体用途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尽管其中绝大部分净收益打算用于促成业务合并。公司能否成功完成业务合并尚无保证。公司必须在达成业务合并协议时,完成一个或多个业务合并,这些业务合并的合计公允市场价值至少达到信托账户(下定义)所持资产价值的80%(不包括信托账户所获收入的应缴税款)。然而,公司只有当交易后的公司持有目标公司50%或更多的有表决权股份,或以其他方式获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足以使其无需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修订版)(“《投资公司法》”)注册为投资公司时,才会完成业务合并。 首次公开发行(IPO)结束后,于2026年7月15日,部分证券销售额(单位:200,000,000美元,即每单位10.00美元)以及私募配售单位销售额的一部分,存入位于美国花旗银行的信托账户(“信托账户”),由Equiniti Trust Company, LLC担任受托人。2026年7月31日额外单位销售后,信托账户增加了3,955,000美元。首次公开发行的净销售额总额(包括承销商行使超额配售权结果而额外销售的单位)为203,955,000美元,已存入信托账户。该等资金仅可投资于美国政府证券,其定义见《投资公司法》第2(a)(16)条,期限不超过185天,投资于符合《投资公司法》第2a-7条(d)(2)、(d)(3)及(d)(4)段规定条件的公司所选择的、自称为货币市场基金的开放式投资基金,并以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形式(包括在活期存款账户中)存于银行,由公司决定,直至较早发生以下情况:(i) 完成业务合并,或 (ii) 以下所述信托账户的分配。 琼斯风险投资国际并购1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注意 1. 业务和运营描述(续) 公司将为其持有的流通公众股(“公众股东”)提供在业务组合完成时赎回其全部或部分公众股的机会,该机会将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实现:(i) 召开股东会批准业务组合,或 (ii) 通过要约收购。公司是否寻求股东批准业务组合或进行要约收购的决定将由公司自行作出,完全基于公司自身的自由裁量权。公众股东将有权以当时信托账户内金额的按比例部分(每股10.00美元)赎回其公众股。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会计准则编号(“ASC”)480,“区分负债与权益”,在首次公开发行(IPO)完成后,这些公众股按赎回价值记录,并归类为临时权益。在此情况下,如果投票赞成业务组合的股份占多数,公司将继续进行业务组合。如果法律不要求股东投票,且公司出于业务或其他法律原因决定不举行股东投票,公司将根据其修订重述的章程(“修订重述的章程”)的规定,按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要约收购规则进行赎回,并在业务组合完成前向SEC提交要约收购文件。然而,如果法律要求获得交易批准,或公司出于业务或法律原因决定获得股东批准,公司将根据代理规则而非要约收购规则,伴随代理征集活动提出赎股要约。此外,每位公众股东均可选择赎回其公众股,而不管他们是否投票赞成拟议的业务组合,或是否投票。如果公司就业务组合寻求股东批准,初始股东(如下定义)将同意投票赞成其创始人股(如下在注释5中定义),其私募配售单位以及在首次公开发行期间或之后购买的任何公众股(但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修订版)(“《证券交易法》”)第14e-5规则的要求,此类方可能购买的任何公众股将不被投票赞成批准业务组合)。此外,初始股东将同意放弃其创始人股、私募配售单位及初始股东持有的任何公众股的赎回权,以配合业务组合的完成。 尽管有前述规定,《修正及重述备忘录与章程》规定,任何公众股东,连同该股东的任何关联方,或与该股东共同行动或作为“集团”(根据《交易所法案》第13条定义)的任何其他人士,未经公司事先同意,不得赎回其股份,其涉及公众股份总额超过15%或以上。 发起人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初始股东”)已同意不提议修改《修正重述备忘录与章程》(i)若该修改将影响公司就业务合并允许赎回的实质内容或时间,或若公司未完成业务合并则需赎回其全部公众股,(ii)关于任何其他与股东权利或业务合并前活动相关的条款,除非公司给予公众股东机会,使其能伴随任何此类修改而赎回其A类普通股。 若公司未能于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后21个月内完成业务合并,或直至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更早清算日期(“合并期”),除非根据修订重述的备忘录与章程,经公司股东同意延长合并期,则公司将(i)除清算目的外停止所有运营;(ii)在合理可行且不超过十个营业日之后,以每股价格赎回公共股份,该价格以现金支付,等于当时存入信托账户的总额(包括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所产生的利息以及此前未向公司发放以支付税款的部分),除以当时流通的公共股份数量,该赎回将完全终止公共股份持有者的股东权利(包括进一步接收清算分配的权利,若有),并受适用法律约束;以及(iii)在赎回后,在合理可行且尽快的情况下,经公司剩余股东及公司董事会批准,进行清算和解散,且在每种情况下,均需遵守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须为债权人索赔所承担的义务以及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 初始股东已同意,若公司未能在合并期内完成业务合并,则放弃就创始人股份及私募配售单位所享有的清算权。然而,若初始股东在首次公开募股(IPO)期间或之后收购公众股份,则若公司未能在合并期内完成业务合并,他们有权从信托账户中获得就此类公众股份的清算分配。在发生此类分配的情况下,剩余资产(包括信托账户资产)的可分配每股价值有可能低于信托账户中最初持有的每股10.00美元。为保护信托账户中的款项,发起人已同意,若任何供应商就向公司提供的服务或销售的产品,或与公司讨论达成交易协议的潜在目标公司所提出的索赔,导致信托账户中的资金减少,则对该公司承担责任。此项责任不适用于任何执行了放弃信托账户中任何种类权利、所有权、利益或索赔的第三方所提出的索赔。 根据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承销商的赔偿担保,承销商就某些责任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根据1933年证券法(经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产生的赔偿责任。此外,如果一份已签署的豁免书被认定对第三方不可执行,则保荐人将不对该第三方索赔所涉及的任何赔偿责任承担责任。公司将通过努力促使所有供应商、服务提供人(不包括公司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首次公开发行的承销商)、公司未来的目标企业或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的其他实体,与公司签署协议,豁免其对信托账户中持有的任何款项的任何权利、所有权、利益或索赔,以尽量减少保荐人因债权人索赔而必须对信托账户进行赔偿的可能性。 琼斯风险投资国际并购1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注意 2。演示基础及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表述基础 随附未经审计的简明财务报表已根据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编制,用于中期财务信息,并依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10-Q表格的说明及S-X规则第8条的规定。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则和法规,某些通常包含在依据GAAP编制的未经审计的简明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或脚注披露已被简化或省略。因此,这些报表并未包含所有必要的信息和脚注,以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现金流量进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