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委员会 Washington, D.C. 20549 请勾选标记以表明注册人:(1) 在过去12个月(或注册人被要求提交此类报告的更短期间)是否已提交了《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条或第15(d)条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以及(2) 过去90天是否一直受此类提交要求的约束。是 ☐ 否 ☒ 请勾选表示注册人在过去12个月(或根据规定提交此类文件的较短期间)内是否已根据S-T规则第405条(本章§232.405)的要求通过电子方式提交了所有必需的交互式数据文件。是 ☒ 否 ☐ 请勾选表明注册人是否为大型加速申报公司、加速申报公司、非加速申报公司、小型报告公司或成长型新兴公司。参见《交易所法案》第12b-2条中“大型加速申报公司”、“加速申报公司”、“小型报告公司”和“成长型新兴公司”的定义。 加速申报公司 ☐ 较小报告公司 ☒ 若为成长型新兴公司,请勾选表示注册人已选择不使用根据《交易所法案》第13(a)条提供的任何新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的延期过渡期。☐ 请勾选表示注册人是否为空壳公司(根据交易所法案第12b-2条定义)。是 ☒ 否 ☐ 截至2026年8月17日,注册人已发行在外的A股普通股为23,665,000股,面值每股0.0001美元;B股普通股为7,666,667股,面值每股0.0001美元。 目录 第一部分——财务信息 除非本报告另有说明(如下定义),或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对下列内容的提及: ●“行政服务协议”是指我们于2026年7月8日签订的行政服务协议。与我们的赞助商(下定义)的关联方; ●effect;“修订并重述的章程”是指我们当前的修订并重述的备忘录与公司章程。 ●“ASC”指根据下文定义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会计准则编号; “董事会”或“董事会”是我们的董事会; ●“业务组合”是指合并、合并、股份交换、资产收购、股份购买、重组或与一个或多个企业进行的类似商业合并; ● “业务合并营销协议”是指我们与代表(如下定义)于2026年7月8日签订的业务合并营销协议。 ● “商业合并营销费”是指根据商业合并营销协议(定义见下文)向代表(定义见下文)支付的商业合并完成时应付的费用,金额为9,800,000美元,并可能进行某些调整; ● “CCM”指Cohen & Company Capital Markets,Cohen & Company Securities, LLC分公司之一,而Cohen & Company Securities, LLC是承销商的代表,本身是Cohen(如下定义)的关联公司。 ● “CCS”或“Cohen & Company Securities, LLC”指Cohen & Company Securities, LLC,Cohen LLC的间接子公司;CCM是CCS的分公司; ●“认证官员”应指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共同而言。 ● “ClassAOrdinary Shares”指我们的A类普通股,面值每股0.0001美元; ● “B类普通股”是指我们的B类普通股,面值每股0.0001美元; ● “Clear Street”指Clear Street LLC,即承保人的代表。 ● “Cohen”指Cohen & Company Inc.,一家马里兰州公司(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COHN),该公司通过Cohen LLC及其子公司控制了主承销商、CCM以及CCS。 ● “Cohen Circle”是指Cohen Circle, LLC,一家投资公司,该公司投资并支持SPAC及SPAC发起人;Cohen and Cohen LLC的董事长Daniel G. Cohen是Cohen Circle的联合创始人; ● “Cohen LLC”指Cohen & Company, 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为Cohen的运营子公司,其下Cohen & CompanySecurities, LLC为间接子公司,CCM为部门,且为我们的赞助商的管理成员; ●“合并期”是指:(i) 自首次公开发行(下定义)结束之日起至2028年7月10日(或董事会确定的更早日期)的24个月期间,在此期间我们必须完成首次业务合并,或 (ii) 根据修订后重述的章程的修订,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我们必须在其中某个其他期间完成首次业务合并的期间。 ●“公司”、“我们”或“我们”应指哥伦布圆环资本 Corp III,一家开曼群岛豁免公司; ● “交易法”是指1934年证券交易法及其修正案; ● “FASB”指的是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创始人股份”(“Founder Shares”)是指:(i) 我们的主办方(如下定义)在首次公开募股前最初购买的B类普通股,以及(ii) 根据首次公开募股注册声明(如下定义)中描述的我们的业务合并时,B类普通股自动转换时发行的A类普通股(x),或在首次公开募股注册声明中描述的,由其持有人选择更早发行的A类普通股;为明确起见,此类A类普通股不应被视为“公众股份”(如下定义)。 ● “GAAP”指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准则。 ● “首次公开募股”或“IPO”是指我们于2026年7月10日完成的首次公开募股;● “初始股东”是指在我们首次公开募股之前持有我们创始人股份的人,包括我们的保荐人;● “投资公司法”是指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经修订)。 ●“首次公开募股(IPO)本票”是指于2025年7月11日向本发起人发行、票面金额最高达30万美元的该项无担保本票; ● “首次公开募股注册声明”系指根据下述定义,最初于2026年5月26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S-1表格注册声明(该声明经修订,并于2026年7月8日宣布生效)(文件编号:333-296208); ● “信函协议”指我们与我们的发起人、董事及高管于2026年7月8日签订的信函协议。 ● “管理”或我们的“管理团队”是指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 ● “Nasdaq”指的是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纳斯达克36个月要求”是指根据下文定义的纳斯达克规则(下文定义),特定收购公司(下文定义)必须在首次公开发行注册声明生效后36个月内完成一项或多项业务合并。 ● 那斯达克规则是指截至本报告日期,那斯达克持续上市规则。 ● “选择权单位”是指根据下文定义的总体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部行使,由承销商购买的那300万单位。 ● “普通股”是指A股普通股和B股普通股之和。 ● “超额配售权”是指,在45天期限内,承销商根据承销协议(下定义)必须购买高达额外3,000,000份认股权证,以覆盖任何可能发生的超额认购,该超额配售权已全部行使。 ●“私募”是指在我们首次公开发行(IPO)完成时,根据下文定义的《私募单位购买协议》(下文定义),同时进行的私募单位(下文定义)的私募。 ● “私募配售股份”是指我们保荐人CCM和Clear Street在私募中购买的私募配售单位中包含的A类普通股。 ● “私募份额”是指我们赞助商CCM和Clear Street在私募中购买的份额。 ● “私募配售权证”是指我们赞助商CCM和Clear Street在私募中购买的私募配售单位中所包含的权证。 ● “私募份额购买协议”是指:(i) 我们与我们的保荐人于2026年7月8日签订的私募份额购买协议,以及 (ii) 我们与CCM和Clear Street于2026年7月8日签订的私募份额购买协议,两者合在一起。 ●“公众股东”是指我们的公众股份的持有人,包括我们的初始股东和管理团队,但仅限于我们的初始股东和/或管理团队成员购买公众股份的情况;且我们的初始股东和我们管理团队的每一位成员作为“公众股东”的身份,仅就此类公众股份而言存在。 ● “公众股份”是指作为公众单位(下定义)一部分包含的A类普通股(无论其是在我们的首次公开募股中购买还是在公开市场上此后购买)。 ● “公募单位”指我们在首次公开募股中销售的单位,每个公募单位由一股公募股份和一份公募认股权证的三分之一(如下所定义)组成; ● “公募权证”是指作为公募单位一部分的可赎回权证(无论其是在我们的首次公开募股中认购还是在公开市场上购买)。 ● “注册权协议”是指我们与赞助商CCM和Clear Street于2026年7月8日签订的注册权协议。 ● “报告”是指本10-Q表格季度报告,所述季度截止于2026年6月30日; ● “SEC”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 “Securities Act” 指的是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 ● “SPAC”指特殊目的收购公司;● “Sponsor”指哥伦布圆环3号赞助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 “Trust Account”指在首次公开募股交割后,将首次公开募股中公允单位出售所得及私募中私募单位的收益230亿美元存入的美国信托账户;● “Trust Agreement”指我们与Continental签订的《投资管理信托协议》,日期为2026年7月8日,Continental作为信托账户的受托人;● “Underwriters”指首次公开募股的各承销商,集体;● “Underwriting Agreement”指我们与CCM和Clear Street签订的《承销协议》,日期为2026年7月8日,CCM和Clear Street作为承销商的代表;● “Units”指私募单位和公允单位,合计;● “Warrant Agreement”指我们与Continental签订的《认股权证协议》,日期为2026年7月8日,Continental作为认股权证代理人;● “Warrants”指私募认股权证和公允认股权证,合计;● “Working Capital Loans”指为提供营运资金或为与业务合并相关的交易成本提供融资,发起人或发起人的附属公司或我们的某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能(但无义务)借给我们的资金。 第一部分——财务信息 (1)包括最多1,000,000股B类普通股,若承销商未全部或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见注释7),该等股票可能被取消。2026年7月10日,承销商在首次公开发行结束过程中全额行使了其超额配售权。因此,这1,000,000股创始人股票不再面临被取消的风险。 随附的注释是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1)若承销商未全部或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见注释7),则最多可豁免1,000,000股B类普通股的注销。2026年7月10日,承销商在首次公开发行结束过程中全额行使了其超额配售权。因此,这1,000,000股创始人股份不再面临注销风险。 随附的注释是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1)包括最多1,000,000股B类普通股,若承销商未全部或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见注释7),该等股票可能被取消。2026年7月10日,承销商在首次公开发行结束过程中全额行使了其超额配售权。因此,这1,000,000股创始人股票不再面临被取消的风险。 随附的注释是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哥伦布圆环资本III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六个月未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非现金投资和融资活动: 哥伦布环资本III公司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2026年6月30日注 注释1 — 组织与业务运营 哥伦布圆环资本 Corp III(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空白支票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注册为开曼群岛豁免公司。公司成立旨在促成与一个或多个业务(以下简称“业务组合”)的合并、合并、股份交换、资产收购、股份购买、重组或类似业务组合。公司尚未选择任何业务组合目标。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开展任何业务。2025年7月11日(成立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所有活动均与公司的设立、首次公开募股(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募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