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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日新:2026年半年度报告

2026-08-15 财报 -
报告封面

2026年半年度报告 2026-061 2026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雍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啜美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佳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其中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6,675,3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8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46第五节重要事项................................................................................................................................49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8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63第八节财务报告................................................................................................................................6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原件;(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四)其他有关资料。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5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5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一)行业所属分类 公司主要面向新能源电站、发电集团及电网公司等电力市场主体提供新能源信息化产品及相关服务,产品主要以新能源发电功率预测产品为核心,以新能源并网智能控制系统、电网新能源管理系统为辅助,以电力交易、智慧储能、微电网、虚拟电厂等相关创新产品为延伸和拓展。公司业务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在新能源领域的融合应用。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中的“软件开发(I651)”和“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I655)”。 (二)行业发展情况 1、“人工智能+”新能源场景融合纵深推进,逐步进入规模化落地与价值兑现新阶段 继国务院常务会议于2025年8月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顶层设计文件后,“人工智能+新能源”融合应用进入政策精准发力、场景深度融合与商业闭环加速形成的新阶段,行业正从“千帆竞发”走向“百舸争流、乘数赋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9月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7年初步构建能源与人工智能融合创新体系并部署“人工智能+”电网、新能源等八大应用场景。其中,针对新能源领域将重点打造"气象预测+功率预测+智慧交易+智能运维"一体化智能生产模式,提出夯实数据基础、强化算力支撑、提升模型能力三大关键技术攻关方向,构建算力与电力协同发展机制。2026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国能发科技〔2026〕34号),方案强调人工智能与能源行业互为支撑、相互促进的融合定位,明确将新能源高精度功率预测、电力市场智能交易决策、虚拟电厂智能聚合调控等列为“人工智能+能源”的先导应用场景,引导行业加速从技术验证迈向实景化落地。2026年5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了《关于发布“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清单和组织开展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6〕50号),发布首批51个“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涵盖电网规划、调度运行、虚拟电厂、新能源功率预测等八大类典型应用领域。其中,在电网领域,聚焦规划评审、调度运行等场景,人工智能提升电网运营管理效率;在新能源领域,通过多元数据融合,人工智能助力功率预测、市场化运营,提升新能源市场参与度和基地化运营能力等。 在我国加速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大背景下,新能源将以高比例、大规模的形式融入电力系统,叠加全球异常化气象频发,新能源电力波动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被进一步放大,电力管理面临巨大技术挑战。精准的发电功率预测是解决新能源并网消纳难题的核心,通过人工智能大模型等前沿技术在气象预测领域的深度赋能,为新能源领域实现精准高效的功率预测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从而助力新能源消纳与管理质量的升级。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持续向纵深发展,各省份电力现货市场即将陆续进入正式运行,行业对智能化工具的需求正从“可选补充”加速转向“刚需配置”。基于AI大模型的智能交易决策、储能充放策略优化、虚拟电厂聚合调度等应用加速商业化落地,行业将逐步形成“功率预测—并网控制—交易决策—资产运营”全环节AI赋能体系,技术价值从运营效率提升延伸至直接创造经济效益。 综上,行业服务模式逐步从标准化软件产品交付,向定制化解决方案、全流程托管运营、效益联动分成等多元形态演进,信息化、数字化服务正逐渐成为市场的迫切需求,信息化应用将更多地以运营服务的形式体现,这将推动行业市场空间持续释放,具备核心算法壁垒、丰富场景数据积累与规模化服务能力的企业,将在行业深化发展中持续扩大竞争优势。展望未来,随着相关前沿技术的不断突破与持续优化,人工智能大模型必将在新能源领域发挥更为关键的作用,为实现清洁、高效、可持续的能源发展目标构建坚实的技术根基,助力我国电力行业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道路上稳步前行。 2、电力市场化改革系统性深化,市场需求正在持续扩容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步入系统性深化、全面规范推进的新阶段,全国统一电力 市场体系建设稳步提速,为新型电力系统构建与新能源高比例消纳提供了核心机制支撑。报告期内,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突出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国家顶层设计纲领性文件密集落地,改革中长期路径清晰锚定。202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6〕4号),作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纲领,明确“两步走”建设目标: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除保障性用户外各类主体全面参与市场,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约70%,现货市场全面转入正式运行;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实现电力资源多维价值市场化定价与全国范围优化配置,推动我国电力市场建设从局部试点探索转向全国性、制度化系统推进。2026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发改能源〔2026〕884号),进一步明确电力市场在新型能源体系中的资源配置枢纽定位,部署电力交易领域三大核心方向:推动省内现货市场全面正式运行,常态化开展跨省跨区交易,打通新能源跨省消纳渠道;明确储能、虚拟电厂、可调负荷等新型主体市场地位,构建多元主体公平参与格局;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完善容量电价、分时电价机制,兑现调节资源“容量价值+电量价值”双重收益。 (2)市场核心机制迭代升级,定价体系持续完善。报告期内,容量电价机制政策取得关键突破,2026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14号)首次在国家层面确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明确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后有序建立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与独立储能市场化交易形成协同,构建“容量保底+市场增值”的双轮盈利模式,推动独立储能向市场驱动型发展转型。与此同时,中长期交易规则持续优化,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电力中长期合约签约履约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5〕1502号)推动电价形成机制市场化转型,直接参与市场的用户原则上不再执行政府行政分时电价,鼓励交易双方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