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口老龄化概况
截至2025年末,中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2338万人,占总人口23.0%;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2365万人,占比15.9%,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为23.1%。人均预期寿命为79.25岁。
二、老龄事业发展顶层设计
国家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出台多项政策文件:强调老年助餐、居家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和老年医护职业发展;提出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提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比例,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部署健全养老金融体系,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构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促进体育产业与老龄产业融合发展;强化村(居)民委员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关爱。
三、老年社会保障
(一)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参保人数达107591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54672万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8409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52919万人,其中18820万人领取待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比例为2%,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20元。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稳步发展,分别有3343万人和1452亿元缴存。
(二)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3069.39万人,参保率95%。职工医保参保38856.1万人,退休职工增长3.2%;居民医保参保94213.27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增长4.4%。
(三)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参保30854.76万人,享受待遇人数192.91万人。基金收入369.62亿元,支出186.44亿元。定点服务机构超1.3万家,护理服务人员约40.28万人。
(四)社会福利
老年人福利津补贴覆盖5353.8万人,其中高龄津贴、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综合补贴分别为4145.9万人、91.6万人、585.8万人和530.5万人。各级财政用于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支出约1200亿元。持证残疾老年人1974.2万人,其中1043万残疾老年人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
(五)基本生活救助
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老年人数分别为148.9万人和1362.4万人。城市和农村特困人员中老年人数分别为26.4万人和351万人。
四、养老服务体系
(一)养老服务供给
养老服务改革深入推进,出台多项政策文件。中央预算内投资90.2亿元支持公办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健全,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39.5万个,养老床位767.9万张。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5.61万个,床位269.5万张。家庭养老床位累计建设57万张。老年助餐点达8万个,每天超300万老年人就餐。
(二)养老服务兜底保障
加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累计支持224万户。
(三)养老服务安全和质量
开展养老机构人身安全问题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排查机构35.4万个,整治问题隐患29万个。推动1864家养老机构解决消防审验问题。
(四)养老服务人才
养老服务学科专业不断优化,职业教育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点3922个。从业人员139.5万人,其中养老机构职工68.5万人,持证护理员占比47.4%。
五、老年健康服务
(一)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实施老年口腔健康、心理关爱等专项行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持续健全,国家老年医学中心1个,老年疾病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6个。设有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占比超90%。
(二)医养结合
医养结合持续深入推进,印发多项政策文件。依托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培训从业人员3.5万人。医养结合机构8289个,其中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3650个,设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养老机构4639个。
六、银发经济
(一)银发消费促进
银发经济市场蓬勃发展,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等项目,带动适老产品销售721万件。
(二)老年用品产业
老年用品产品日益丰富,开展优质老年用品“惠老助企”活动,遴选224项产品及服务。完善康复辅助器具综合服务网络体系,79.6万残疾老年人得到适配服务。
(三)银发经济场景业态
养老服务与其他业态融合发展,推出康养度假游等老年旅游产品,全国开行旅游列车2485列,旅居养老人次超8000万。
(四)财税金融支持
养老金融支持政策持续发力,延续税费优惠政策,设立5000亿元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规范发展商业养老金试点业务,覆盖人数超220万人,规模超1700亿元。
七、老年友好社会
(一)老年宜居环境
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持续推进,遴选确定2000个社区(村)参与示范创建。实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小区9000余个、加装电梯1.69万部。
(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老年大学依托开放大学体系成立44家省级分部、8.2万个基层学习点。公共文化机构多层次、多渠道兴办老年大学。老年文化体育事业快速发展,积极引导老年人题材艺术作品创作,组织专场活动超8.89万场次。
(三)老年人社会参与
老年志愿服务深入开展,深化拓展“银龄行动”,总结推广181个重要品牌项目。依托全国志愿服务“四个100”优秀典型宣传活动,选树老年志愿服务优秀典型。
(四)老年人权益保障
提高老年人安全意识,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严厉打击涉老领域违法犯罪,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案件551起、诈骗案件6847起。优化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9万余件。
(五)孝亲敬老氛围
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日益浓厚,开展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表彰1290个全国“敬老文明号”和1990名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
八、国际交流合作
老龄国际交流与合作广泛深入开展,参加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第63届会议等国际会议,推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无障碍建设促进所有人权”决议。与联合国人口基金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举办博鳌亚洲论坛2025年年会老龄议题分论坛等国际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