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观点:无 硫磺 专题报告 报告日期2026-7-27 国贸期货研究院叶海文从业资格证号:F3071622投资咨询证号:Z0014205 ⚫燃料油基本定义与品类细分 燃料油是原油经蒸馏分离出轻质及中质馏分后剩余的较重组分油品,呈黑褐色黏稠状,热值高,在能源体系中定位为以船舶航运为核心的重质燃料。品类划分以硫含量为核心标准:高硫燃料油(HSFO)硫含量≥3.5%,低硫燃料油(VLSFO)硫含量≤0.5%,2020年IMO全球限硫令将0.5%确立为法定分水岭,彻底重塑了品类市场地位。此外,黏度(180CST、380CST)决定流通品种归属,密度、闪点、残炭等指标共同构成质量评价体系,任一指标不达标即影响交割合规或终端使用。 国贸期货研究院–助理陈国霖从业资格证号:F03157625 ⚫燃料油产业链与应用场景 燃料油产业链由上游炼化生产、中游贸易仓储及下游终端消费构成,全球供应集中于中东、俄罗斯、美洲等产区,消费则集中于亚太等航运枢纽。下游需求高度集中于船运海事(约占全球70%),并覆盖炼化深加工原料(约27%)及工业发电等领域。高低硫在船用场景中存在有条件替代(受脱硫塔安装率约束),在炼化原料端则各具不可替代性。 ⚫燃料油产业链与应用场景 国内外燃料油标准体系呈三层结构:ISO 8217提供通用技术门槛,新加坡普氏MOPS构成现货计价基准,上期所(FU)与上期能源(LU)则设定了强制执行的交割标准。高低硫期货在补充检验指标、黏度下限、仓单有效期等环节存在系统性差异,国产退税仓单与进口仓单因用途限制不同而价值分化。交割品须同时满足基础标准及净热值、相容性等额外规定方可生成仓单。 往期相关报告 一、燃料油的定义与能源产业链定位 1.1燃料油的基本定义 燃料油是石油加工产出的重质油品之一,在石油加工序列中属于末端产品。从外观上看,燃料油通常呈黑褐色黏稠状可燃液体。其主要组分包含重芳烃、胶质、沥青质与非烃化合物,具备分子量大、运动黏度高、热值大的核心特征,是区别于汽柴油的重质燃料品类。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国贸期货研究院 1.2燃料油在石油炼化产业链的定位 1.2.1工艺末端双重属性 原油经常减压蒸馏装置(CDU)处理后,轻质馏分(石油气、汽油)和中间馏分(煤油、柴油)率先被分离,剩余的重质组分主要为常压渣油、减压渣油、蜡油等,这些正是燃料油的基础原料。部分燃料油还可通过催化裂化、延迟焦化等二次加工装置进一步转化为汽柴油组分,因此燃料油既是终端燃料,也可作为深加工原料,兼具终端燃料与炼化二次加工原料双重属性。 1.2.2与其他石油产品的层级区分 为明确燃料油在产业链中的位置,分别对比原油、轻质成品油、沥青三类易混淆产品: 与原油的区别:原油是未经加工的天然矿物油,是炼化产业的起点原料;燃料油则是原油经加工后的末端产物。两者的化学组成、物理性质和市场定价逻辑均有差异。 与成品油的区别:从流通监管口径看,根据现行《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25年第4号)规定,仅汽油、煤油、柴油及以该三类油品为主要成分的替代燃料纳入流通 备案监管范畴,燃料油虽为原油加工产物,但不在该办法管控范围内;从财税消费税口径看,国内消费税税目将燃料油归类为成品油子目,单位税额与柴油、航空煤油一致(1.20元/升),作为独立征税品类管理。 与沥青的区别:沥青和燃料油同属原油常减压装置的末端重组分,但两者在生产、应用边界清晰。沥青通常要求使用环烷基(沥青基)原油直接蒸馏产出,对原料四组分(饱和分、芳香分、胶质、沥青质)有严格约束;而燃料油(尤其是残渣型)是调和产物,可通过常减压渣油添加其他二次加工油浆、燃油组分等方式调配而成,成分相对复杂,组分自由度更高。两者虽然“同源”,但并非可以随意切换生产——工艺层面,高沥青质重质燃料油可通过减压蒸馏、溶剂脱沥青制取沥青,但该路线原料成本高、产出效率低,产业几乎无商业化应用。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国贸期货研究院 1.2.3核心能源属性 燃料油区别于汽柴油短途交通用途,核心价值集中在大型燃烧设备、远洋低速发动机: (1)船舶航运的核心动力燃料 船用燃料油是大型远洋船舶(油轮、干散货船、集装箱船等)低速柴油机的主要燃料,其经济性和热值优势在远洋运输中具有不可替代性。根据应用场景,船用燃料油分为馏分燃料 油 ( 供 中 高 速 柴 油 机 使 用 , 适 用 于 短 途 中 小 船 舶 及 船 用 发 电 机 组 ) 和 残 渣 燃 料 油(180CST/380CST,为主力远洋船舶供能)。IMO全球限硫规则直接决定船用燃料油硫含量 合规标准,是品类分化的核心驱动。 (2)工业燃烧与发电的重要原料 除航运外,燃料油广泛用作电厂发电燃料、加热炉燃料、冶金炉及其他工业炉燃料,同时在炼化企业中作为二次加工装置的原料投入。在中国,燃料油消费长期集中在交通运输(船用)、炼化原料及工业燃料三大领域,其中交通运输与炼化需求构成核心支撑。 (3)区别于汽油、柴油的“重质燃料”定位 燃料油的能源价值不在于其“轻”而在于其“重”——热值高、发热量大,适合作为大型燃烧设备和低速发动机的燃料。这一属性决定了它在短途交通之外(汽油、柴油主导)的场景中发挥核心作用,属于“工业与远洋物流的血液”而非“日常出行的血液”。 二、燃料油的主流品类细分 燃料油可依据硫含量、运动黏度、密度、使用场景多维度划分品类。其中,硫含量是国际海事组织(IMO)的环保法规划定的法定核心分类标准。而在期货和现货贸易中,黏度与硫含量共同构成了燃料油品种定价、交割识别的双重核心指标。 2.1按硫含量划分的三大核心类别 硫含量是燃料油最关键的环保指标,也是区分高硫与低硫燃料油的法定依据。硫在燃烧后生成二氧化硫(SO₂)和硫氧化物(SOx),是大气污染和酸雨的主要来源之一。因此,国际规则对船用燃料油的硫含量设定了严格的限值,以此划分三类产品,划分标准具备法律效力。 2.1.1高硫燃料油(HSFO,High Sulfur Fuel Oil) 高硫燃料油是IMO 2020限硫令之前的市场绝对主力,如今已被压缩至特定应用场景。硫含量方面,高硫燃料油通常指硫含量在3.50% m/m及以上的一类燃料油,在实际贸易中,其硫含量一般在3.50%~4.50% m/m区间。典型代表为380CST高硫燃料油,该品种是全球船燃贸易中最经典的品种,也是新加坡普氏市场长期以来的基准规格。此外还有180CST高硫燃料油,黏度更低,适用于部分对泵送性要求较高的场景。市场地位方面,在2020年之前,高硫燃料油占据全球船用燃料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是远洋船舶的主流燃料。2020年全球“限硫令”实施后,高硫燃料油不能再作为常规船用燃料(除非船舶安装脱硫塔),其消费场景 大幅收缩,主要转向安装了废气清洗系统(EGCS,即脱硫塔)的船舶,以及工业锅炉、电厂和炼化二次加工原料三大领域。 2.1.2低硫燃料油(VLSFO,VeryLow Sulfur Fuel Oil) VLSFO是IMO 2020限硫令催生的合规主力品种,目前已取代高硫燃料油成为全球船燃市场的主导。其是指硫含量不超过0.50% m/m的船用残渣燃料油。这一标准由IMO MARPOL公约附则VI强制规定,适用于全球海域所有未安装脱硫塔的远洋船舶。生产路径分为两类:一是天然低硫原油直接加工(如尼日利亚、北海原油);二是高硫燃料油经渣油加氢脱硫或调和低硫组分(如轻循环油LCO、页岩油等)生产。 需要说明的是,行业术语中对“低硫”的界定存在层级差异。在贸易习惯中,存在LSFO品级,亦称低硫燃料油(Low Sulfur Fuel Oil),实际指硫含量介于0.50% m/m与1.00% m/m之间的燃料油;而VLSFO则特指硫含量≤0.50% m/m的“超低硫燃料油”品种(习惯上可称作低硫燃料油)。两者在行业术语中有明确区分,VLSFO的环保合规等级更高。2020年IMO限硫令生效后,VLSFO快速替代HSFO成为主流,新加坡、舟山、鹿特丹、富查伊拉等全球核心加注港现货成交量全面向低硫油倾斜。国内上期能源LU低硫燃料油期货交割标的即为VLSFO,硬性约束硫含量≤0.5%,与上期所FU高硫油形成完全隔离的两套交割体系。 2.1.3超低硫燃料油(ULSFO,Ultra Low Sulfur Fuel Oil) 资料来源:国际清洁交通委员会ICCT、国贸期货研究院 资料来源:国际清洁交通委员会ICCT、国贸期货研究院 ULSFO是为满足硫排放控制区(ECA)更严格限值而设的专属合规油品,生产成本和售价均显著高于VLSFO。在硫排放控制区内,船舶须使用硫含量不超过0.10% m/m的燃料 油,该品级油品统一称为ULSFO(超低硫燃料油)。ECA区由IMO MARPOL公约附则VI划定,目前已覆盖多个全球重要水域,主要包括波罗的海、北海、北美沿岸(美国和加拿大)、美国加勒比海,以及于2025年5月1日正式生效的地中海海域。此外,加拿大北极水域和挪威海已于2026年3月1日生效为ECA区,进一步扩大了超低硫燃料油的需求版图。 ULSFO与VLSFO的硫含量限值虽仅相差0.4个百分点,但两者的生产路径和成本差异显著。ULSFO通常需要选用优质低硫原油进行深度脱硫加工,或对高硫组分进行更为苛刻的加氢处理方可达成,生产成本和工艺要求均高于VLSFO。因此,ULSFO的价格通常较VLSFO存在明显溢价,需求端具备极强区域性——主要集中于频繁穿行ECA区的支线集装箱船、客轮及近海贸易船舶,远洋主航线上则仍以VLSFO为主力。 2.1.4三级硫品整体总结与国内期货对应区分 中国期货市场对高低硫燃料油有明确的合约分割。上期所燃料油期货(FU)标准硫含量≤3.50% m/m,适用于保税380燃料油,对应高硫品级;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货(LU)标准硫含量≤0.50% m/m,对应VLSFO品级。两者泾渭分明,分别服务于不同的合规消费场景,两套合约交割标准、质检指标、仓单规则完全独立,不可跨品种替代交割。 新加坡市场有时将硫含量1.0%左右的产品称为“低硫”,但这一标准已不合时宜。2020年之后,一般以0.5%作为高/低硫的分水岭。 2.2关键质量指标体系 燃料油的质量评价以硫含量为合规准入门槛,与黏度、密度、闪点及多类品质指标共同构成完整指标体系,任一指标不达标均导致船舶航行海事违规、禁止加注使用、期货无法交割或终端使用效率下降。船燃加注、保税现货贸易、国内高低硫期货交割均执行多指标联合质检逻辑,指标分为法规合规类、流通加工类、杂质安全类三大层级;其中硫、闪点属于海事强制安全指标,黏度、密度为品种划分核心标识,水分、残炭、金属杂质为交割附加约束。 2.2.1硫含量(Sulfur Content) 硫含量是燃料油全项质检第一判定指标,依托标准化检测手段划分油品合规等级,是期货仓单入库、港口海事查验的硬性一票否决项。行业统一采用ASTM D4294(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或ISO 8754荧光光谱法检测,以质量百分比作为计量单位。从实操层面,油品硫分直接决定船舶使用成本:无脱硫塔船舶仅可加注≤0.5% VLSFO;装配EGCS脱硫塔船舶方可采购HSFO高硫油;穿行ECA近岸水域必须使用≤0.1% ULSFO。 在国内期货交割方面,上期FU交割硫上限3.5%、INE LU交割强制≤0.5%,硫含量超标油品直接判定非标,不予办理入库、无法生成期货仓单。在现货港口监管场景中,海事部门会随机抽检到港船燃硫分,若船舶无脱硫装置却加注超标高硫油,将面临扣船、高额行政处罚;保税调和企业混兑生产中间硫分油品时,也必须以精准硫含量检测结果作为配比核算依据,平衡原料采购成本与终端合规要求。 2.2.2黏度(Viscosity) 黏度是现货品种命名核心标尺,决定油品储运预热要求、发动机雾化效果,同时设置高低硫期货差异化交割约束。行业统一以50℃下运动黏度(单位mm²/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