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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产业集团2026 年度报告

2026-07-06 港股财报 胡冠群
报告封面

GEM GEM GEMGEMGEM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報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據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報告(中國科技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或「」)各董事(「」)共同及個別對此負全責)乃遵照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之規定而提供有關本公司之資料。各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知及所信:本報告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及完整,且無誤導或虛假成分;亦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實致使本報告或本報告所載任何聲明產生誤導。 公司架構3公司資料4主席報告書5管理層討論及分析7企業管治報告13董事會報告30五年財務摘要50獨立核數師報告51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56綜合財務狀況表57綜合權益變動表58綜合現金流量表59綜合財務報表附註61 公司架構 下圖列出本公司及其主要附屬公司於本報告日期之公司架構,以及彼等各自之業務活動: 中審眾環(香港)富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前稱永拓富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執業會計師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27樓2702室 黃波先生(主席)黃淵銘先生張金華女士謝文傑先生(行政總裁)胡欣女士 張錠堅先生馬興芹女士喬文才先生 Cricket SquareHutchins DriveP.O. Box 2681Grand Cayman KY1-1111Cayman Islands 朱凱盈女士 謝文傑先生朱凱盈女士 香港九龍海港城海洋中心7樓704室 胡欣女士 www.chinatechindgroup.com 張錠堅先生(主席)馬興芹女士喬文才先生 Suntera (Cayman) LimitedSuite 3204,Unit 2A, Block 3, Building D,P.O. Box 1586, Gardenia Court,Camana Bay Grand Cayman KYI-1100,Cayman Islands 喬文才先生(主席)張錠堅先生馬興芹女士 馬興芹女士(主席)張錠堅先生喬文才先生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室 謝文傑先生(主席)黃波先生黃淵銘先生張金華女士胡欣女士 GEM 8111 主席報告書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儘管全球貿易政策複雜及地緣政治不確定性持續存在,全球新能源產業仍迅速擴展。儘管關稅調整加快全球供應鏈的重組,惟全球能源轉型仍保持堅定不移。於二零二五年,全球新增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約692吉瓦,其中光伏發電創下511吉瓦的歷史新高。在此背景下,本集團積極優化其策略定位,以把握新興機遇。 香港的策略性擴展 本集團於香港的分佈式光伏項目錄得強勁的營運表現。繼二零二四年底收購新界西屋頂光伏項目後,該等資產持續保持無縫及穩定的並網運作。不同於上一財政年度僅反映部分運作(約201,000千瓦時),本年度涵蓋完整十二個月的運作,全年發電量達545,000千瓦時,確保穩定的持續收入來源。本集團預期該等項目未來將維持最佳效率並提供可靠回報。 除電力生產外,本集團亦成功發揮其工程能力,進軍本地綠色出行領域。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日,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中國科技產業投資有限公司與霆晞工程有限公司訂立工程、採購及施工(「EPC」)合約。本集團作為主承包商,為香港電動車充電設施的安裝提供EPC服務,標誌著本集團在多元化本地基礎設施組合方面的重要里程碑。 同時,憑藉既有專業知識,本集團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取得一份檢修及維護服務合約。該項目進展順利,並於財政年度內為本集團貢獻穩定收入約人民幣1,940,000元。 運營及維護服務 取得長期技術運維合約組合仍然是本集團的核心輕資產策略。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陝西百科新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與一家聯營公司訂立合約,為位於河北省的光伏電站提供為期三年的運營及維護服務。該交易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並已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獲本公司獨立股東批准,進一步鞏固本集團的服務多元化。 為進一步擴展此分部,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陝西百科再取得另一份為期三年的運營及維護服務合約,為位於河北省張北縣的張北恆豐500兆瓦光伏電站提供運行、日常檢修及維護管理服務。 銷售可再生能源產品 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五日,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與一名獨立第三方訂立新合約,據此,本公司附屬公司作為供應商,將為該獨立第三方採購風力發電機組、塔筒、錨栓及相關設備,用以建設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滄州市黃驊市的50兆瓦風力發電系統。該合約標誌著本集團可再生能源產品銷售分部的復甦。 展望來年財政年度,本集團將繼續專注於以下策略方向: 靈活調整生產計劃以應對市場變化,同時探索高增值新能源產品。 與價值鏈上的合作夥伴緊密合作,共同應對行業挑戰,包括貿易政策變動及供應鏈調整。 自二零二六年四月股份於聯交所暫停買賣以來,本集團已調動資源以履行所有必要的復牌條件。此過程與本集團更廣泛的策略目標並行推進:確保營運穩定、優化財務狀況及強化內部管治框架。上述集體努力積極支持本集團遵守GEM上市規則第17.26條有關具備足夠營運及資產的規定。董事會始終專注並果斷採取迅速行動,以恢復股份買賣並保障股東的長遠利益。 儘管前路仍存在不確定性,但我們對新能源產業的長遠發展保持高度信心。本集團將秉持審慎的營運方針,積極應對挑戰,把握機遇,並為股東及社會持續創造價值。 最後,本人謹代表董事會,向全體股東、客戶、合作夥伴及全體員工致以誠摯謝意。讓我們攜手並肩,堅定前行,共同迎接更光明的清潔能源未來! 主席 香港,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於報告期間,本集團尋求繼續探索可再生能源產品銷售業務及新能源電力系統集成及銷售電力業務線方面的新機遇。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錄得擁有人應佔虧損約人民幣18,200,000元(二零二五年: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人民幣22,800,000元)。 銷售可再生能源產品 可再生能源產品銷售業務主要涉及光伏安裝支架、太陽能追蹤器、太陽能發電站護欄及太陽能相關產品以及風力發電機塔筒之研發及銷售。就此,本集團亦會在若干情況下提供(i)有關其所銷售光伏安裝支架的若干技術諮詢服務(包括光伏安裝支架設計服務),(ii)若干現場服務(包括現場協助客戶卸載貨物、整理產品、存貨盤點、驗收前進行最後的產品測試),及(iii)風力發電機塔筒產品的技術服務(包括技術意見、支持及培訓)。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並無任何銷售可再生能源產品的收入(二零二五年:無)。 新能源電力系統集成及銷售電力業務 於報告期間,本集團在拓展該業務線方面取得重大進展: 電力銷售 繼二零二四年底收購太陽能板發電系統及相關設備後,本集團持續於香港上網電價計劃下倉頂天面太陽能板發電系統。此舉為本集團帶來穩定及持續的電力銷售收入。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該組合的合併總裝機容量維持於554.72千瓦。於報告期間,本集團錄得來自電力銷售業務的收入約人民幣2,000,000元,較二零二五年的人民幣800,000元大幅增加約150.0%。 檢測、運營及維護服務 作為本集團多元化收入來源的策略舉措之一,本集團於本年度積極拓展其檢測、運營及維護服務能力。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及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陝西百科新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分別取得兩份為期三年的運維服務協議,為位於中國河北省承德市及張北縣的光伏電站提供運維服務。於報告期間,該等協議合共為本集團貢獻收入約人民幣5,800,000元(二零二五年:零)。 此外,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中國科技產業投資有限公司(「」)與敖藍科技有限公司(「」)訂立檢修及維護服務協議(「」),據此,中國科技產業投資同意為敖藍客戶的太陽能板發電設備提供檢修、維護、修理、技術支持、清潔及其他相關服務(「」)。於報告期間,其為本集團帶來收入約人民幣1,900,000元。 工程、採購及施工業務 於報告期間,本集團成功拓展其策略性業務組合,正式在香港建立工程、採購及施工(「EPC」)服務。此策略性擴展與本集團現有新能源電力系統集成能力相輔相成,並把握香港對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日益增長的需求。 透過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中國科技產業投資有限公司(「」),本集團與霆晞工程有限公司訂立並執行EPC合約。該等項目涵蓋全面的設計、工程及安裝工作,用以建設位於香港主要商業及工業區(包括觀塘及長沙灣)的電動車充電設施。 受惠於上述新舉措,香港EPC業務成功多元化本集團的財務收入基礎,於報告期間貢獻收入約人民幣5,900,000元。董事會認為,該分部為重要的增長動力,能夠強化我們在新能源生態系統的區域布局。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收入及毛利 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收入大幅增加至約人民幣15,600,000元,而二零二五年則約為人民幣800,000元。增長主要由於本集團成功拓展業務多元化至檢修、運營及維護服務,以及工程、採購及施工服務。 下表載列本集團按業務分部劃分的收入明細: 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毛利為27.9%,而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則為30.3%。 行政開支 行政開支由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人民幣17,300,000元減少約人民幣1,200,000元或6.9%至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約人民幣16,100,000元,乃主要由於本公司於業務探索過程實施之有效成本控制措施,透過審慎管理可支配支出優化營運效率。 於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的資金來源主要來自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及其他借款。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銀行結餘及現金合共約人民幣3,600,000元(二零二五年:約人民幣6,600,000元),且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概無尚未償還之銀行透支(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無)。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的其他貸款如下:(i)約人民幣30,600,000元(二零二五年:人民幣29,400,000元)應付予執行董事謝文傑先生及黃淵銘先生,按年利率12%計息、無抵押,並須於二零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償還;(ii)約人民幣18,900,000元(二零二五年:人民幣10,400,000元)應付予執行董事黃波先生及謝文傑先生,為無抵押、不計息,並須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超過十二個月後償還;(iii)約人民幣100,000元(二零二五年:人民幣100,000元)應付予執行董事黃波先生,為無抵押、不計息,並須於二零二六年十一月十九日或之前償還;及(iv)約人民幣12,900,000元(二零二五年:約人民幣12,800,000元)應付予前執行董事趙東平先生,為無抵押、不計息,並須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償還。 本集團流動比率(按流動資產除以流動負債計算)由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1.3減少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的1.1。本集團資產負債比率(按總負債除以總資產計算)由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76.6%增加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的90.6%。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並無使用任何財務工具進行對沖,且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並無任何未使用對沖工具。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抵押任何資產以擔保授予本集團之借款。 於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一名前僱員(其僱傭關係已於二零二一年六月終止)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向勞資審裁處對本公司提出訴訟,指稱拖欠工資。本公司已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及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三日提交陳述以支持其抗辯,並分別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三日及二零二六年五月七日出席提訊及覆訊聆訊。審訊已排期於二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