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重塑供给,钢焦利润博弈 衡飞池从业资格号:F03122956投资咨询号:Z0022861 PART 01后市研判 ➢展望2026年下半年,炼焦煤价格中枢有望维持高位运行,但进一步大幅上行的空间受制于终端需求的疲弱传导。从供给端来看,国内炼焦煤供应的刚性约束难以在下半年得到根本性缓解,晋中、吕梁、临汾等主产区前期停产的民营煤矿虽已陆续复产,但多数复产后产量明显下滑,且安全门槛提高后隐蔽工程和超产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从需求端来看,一旦焦化利润边际改善带动开工率回升,焦煤的实际消耗速度将加快。下半年需重点警惕金九银十传统旺季前的下游补库行情,以及在低库存弹性下供给扰动可能引发的阶段性脉冲式上涨。焦煤价格中枢有望较上半年小幅上移,但上行高度受制于终端需求的恢复程度。 PART 01后市研判 ➢展望2026年下半年,焦炭价格走势将更多取决于钢厂的减产节奏与终端需求的变化方向。从供给端来看,当前吨焦平均利润处于微利状态,不足以驱动焦化企业大幅提产;而一旦利润再度恶化至亏损区间,焦化企业将主动限产挺价。从需求端来看,铁水产量已处于年内顶部区域,下半年见顶回落的风险大于继续攀升的可能。若成材价格持续低迷、终端需求无显著改善,钢厂亏损面将进一步扩大,铁水日均产量可能回落,对焦炭的消耗需求将边际减弱。金九银十的传统消费旺季能否兑现,将是下半年焦炭需求的最大变量。从库存端来看,各环节库存逐步转为宽松。从利润博弈来看,进入下半年,若焦煤价格维持高位,焦化企业仍有继续提涨的成本推动意愿。然而钢企盈利率不断下行,绝大多数钢厂对焦炭涨价的接受能力已严重削弱。一旦铁水产量确认见顶回落,焦炭的刚需支撑将被动摇,届时提涨不仅难以落地,反而可能面临新一轮提降的压力。综合来看,下半年焦炭市场将呈现“成本支撑犹在,但库存与需求双重压制更为突出”的格局。焦炭价格的上行空间受限于钢厂亏损面的扩大与终端需求的疲弱,下行空间则受炼焦煤成本与焦化企业减产挺价的支撑。预计焦炭价格将维持宽幅震荡。 国内炼焦煤供应由宽松转为收缩 PART 03基本面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日,523家样本矿山的原煤库存为441.24万吨,较去年同期减少224.18万吨,原煤的日均产量为150.4万吨,较去年同期回落37.61万吨,炼焦煤开工率为66.96%,较去年同期回落16.86%,精煤日均产量为65.21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8.72万吨。314家样本洗煤厂的产能利用率为32.25%,较去年同期减少0.84%%,日均产量为23.55万吨,较去年同期减少1.1万吨。5月山西吕梁沁源留神峪煤矿发生事故,之后山西作为主产区大面积停产整顿。事故发生后,2026年上半年炼焦煤供应端完成了从“供需宽松”到“供给刚性收缩”的格局切换。 山西炼焦煤矿山生产情况 PART 03基本面情况 ➢根据钢联最新调研结果显示,5月23日起山西炼焦煤矿山共计165座煤矿存在停产现象,产能合计21870万吨。截至7月1日,复产煤矿数量为95座,产能共计12500万吨;当日处于停产煤矿共计70座,产能共计9370万吨。停产煤矿当中,沁源目前复产煤矿仍然仅有一座,产能150万吨,目前原煤日产0.5万吨,与事故前产量相差不大,另有一座煤矿(产能210万吨)已接到重新验收通知,预计验收4-5天,结束后或可恢复生产。而其余煤矿仍需等待复产验收及相关部门签字,暂时没有复产消息。吕梁本次调研停产煤矿数据较上期有所增加,离石部分煤矿近期开始自检停产,产能共计400万吨;兴县大矿因搬家倒面停产,产能共计1200万吨。其他区域停产数量较上期变化波动不大,停复产反复现象依旧比较常见。进入7月,山西炼焦煤矿山暂未看到复产加速迹象,各地安监形势依旧严峻,剩余停产煤矿短时间内复产难度依旧较高。另外在产煤矿,尤其民营矿井为保证安全生产,减少人员作业,减少班次现象较为普遍,预计煤矿产量短时间内难以大幅增产。 炼焦煤进口量持续回升 PART 03基本面情况 ➢2026年1-5月,国内炼焦煤进口呈现总量冲高与结构性分化并行的特征。据海关总署数据,前5个月累计进口炼焦煤5469.58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24.91%,总量不仅创下近五年来同期新高,更已提前超越2025年上半年的进口总规模。蒙古与俄罗斯作为第一、第二大来源国,贡献了此轮增量的绝大部分。蒙煤凭借通关效率提升与价格优势,以绝对主力地位进一步扩大在华市场份额,持续向突破往年进口纪录的目标迈进。俄煤则在贸易流向调整中保持了对华稳定输出。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传统海运供应国阵营走势明显分化:澳煤在经历2025年的份额萎缩后,今年处于回归窗口期,进口量温和回升,但距2021年恢复进口后的高位仍有差距;加拿大煤与澳大利亚煤在份额上互为补充,除部分长协订单维持稳定外,其出口稳定性仍受制于海运费波动及国际钢铁市场需求变化,导致今年累计进口同比明显下滑;印尼煤则延续低迷态势。尤为值得关注的是,美国炼焦煤进口渠道完全中断,年内迄今保持零进 炼焦煤上游库存逐步去化 ➢截至2026年7月3日,523家样本矿山企业库存为184.07万吨,较去年同期减少225.54万吨,314家样本洗煤厂的精煤库存为271.55万吨,较去年同期减少8.21万吨,港口炼焦煤库存为279万吨,较去年同期减少25.27万吨。自年初开始,矿山库存逐步去化,前期主要是下游补库带动,之后矿难发生后,供给收缩刺激库存快速去化,随着库存下至低位,下游采购趋于谨慎。上游原煤供给收缩后,洗煤厂通过降低自身开工率来被动适应原料短缺,精煤产出同步减少,因此即便需求侧并无明显改善,精煤库存也因产出缩量而维持被动去库。整体看,炼焦煤上游库存逐步去化,库存压力减轻。 炼焦煤下游维持“低库存” PART 03基本面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日,全样本独立焦化企业炼焦煤库存为1014.53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166.35万吨,库存可用天数为11.9天,较去年同期增加1.99天。247家钢铁企业炼焦煤库存为781.22万吨,较去年同期减少8.38万吨,库存可用天数为12.35天,较去年同期减少0.16天。2026年上半年,焦炭市场经历了多轮提涨与提降的反复博弈。尽管焦炭价格在5月后跟随原料成本上行有所提涨,但涨幅远不及炼焦煤价格的上涨幅度。焦化企业由于处于产业链中间环节,既受上游焦煤成本挤压,又受下游钢材需求制约,其库存呢变动更多是一种被动的结果。钢材终端需求复苏乏力,螺纹钢、热卷等主要品种价格承压运行,钢厂利润长期处于微利甚至亏损边缘。在现金流压力下,降低原料库存。 焦炭整体产能利用率维持在相对稳定的区间 PART 03基本面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日当周,全样本独立焦企产能利用率为74.61%,较去年同期增1.44%,冶金焦日均产量为64.08万吨,较去年同期减少0.27万吨;247家钢铁企业产能利用率为86.9%,较去年同期低0.62%,焦炭日均产量为47.55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0.09万吨。2024至2025年,焦化行业经历了大规模的产能置换与淘汰。4.3米以下焦炉的加速出清与大型焦炉的陆续投产,使得行业有效产能基数发生了显著变化。尽管产能利用率的小幅提升表明在产产能的利用效率有所恢复,但由于存量在产产能的绝对规模已较去年同期收缩,即便产能利用率同比改善,绝对产出规模仍无法恢复至去年同期水平。钢厂焦化作为高炉炼铁的配套环节,只要高炉保持正常生产,焦化环节便需同步运行以保障焦炭供应。上半年247家钢铁企业高炉产能利用率整体维持在86%-88%区间,较去年同期并未出现明显下滑,这为钢厂焦化的产量稳定提供了刚性支撑。 铁水维持高位,焦炭需求存支撑 ➢截至2026年7月3日当周,焦炭消费量为109.46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1.08万吨,247家钢铁企业的铁水日均产量为243.25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2.4万吨。2026年前5个月,焦炭及半焦炭出口数量合计为323.9398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24。28万吨。2026年上半年钢厂生产强度并未出现明显下降,铁水产量维持在近年同期的相对高位。铁水产量与焦炭消费的同向增长支撑需求。出口从绝对量来看,占国内焦炭总产量的比例较小,对国内焦炭总需求的拉动作用有限。 焦炭库存结构逐步转为宽松 ➢截至2026年7月3日当周,全样本独立焦企的焦炭库存为103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0.9万吨,247家钢铁企业焦炭库存为686.09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48.6万吨,港口焦炭库存为214.15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23.03万吨。焦企产量端的释放相对稳定,但下游钢厂在利润承压的环境下,对焦炭的采购节奏以刚需为主,导致焦化厂产出的焦炭无法被及时消化,形成被动累库。终端钢材需求的疲弱正在导致钢厂产成品库存积累,进而反向抑制了钢厂对原料焦炭的采购意愿。 PART 03基本面情况 焦企利润修复,钢厂盈利承压 ➢截至2026年7月3日当周,独立焦企的吨焦平均利润为47元/吨,焦去年同期增加99元/吨,247家钢铁企业的盈利率为42.86%,较去年同期下降16.45%。二季度以来,随着焦炭连续九轮提涨落地,焦化利润改善。与焦化利润的修复形成鲜明对照的是,钢铁企业盈利率持续下滑。钢企盈利率的下滑是焦炭连续提涨与成材价格疲弱双重挤压的结果。终端需求处于高温多雨的传统消费淡季。成材端缺乏将成本压力向终端传导的渠道,钢厂利润只能被持续侵蚀。下半年焦化利润能否维持乃至进一步改善,需要关注钢厂在亏损压力下的减产节奏与终端需求的恢复情况,若负反馈机制全面启动,焦化利润将再度承压。 交易所修改焦煤合约信息,改善盘面贴水现货格局 PART 03基本面情况 ➢调整焦煤期货交割区域升贴水。将焦煤期货河北省唐山市、天津市的指定交割仓库升贴水由170元/吨调整为140元/吨。上述调整自JM2701合约起实施。 ➢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期货合约》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期货业务细则》。自JM2612合约最后交割日后第4个交易日起,我所将按照修改后的规则办理标准仓单注册。 感谢您的观看! 免责声明:本报告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我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包含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更。我们已力求报告内容的客观、公正,但文中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报告中的信息或意见并不构成所述品种的操作依据,投资者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和作者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