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安永]:中国会计通讯(2026年6月刊) - 发现报告

中国会计通讯(2026年6月刊)

信息技术 2026-07-02 安永 苏吃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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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 内地新闻与最新资讯 《中国会计通讯》概述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内地监管新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最新发展动态以及安永刊物 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本解释就下述事项进行了明确: 一、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二、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 欲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请参阅安永微信公众号的会计通讯特刊《金融工具有新规财政部出台新解释》。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和应用案例(2026年第二批) 2026年6月18日,为进一步指导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实施,财政部会计司发布8项实施问答和1项应用案例。具体包括: 问: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涉及的补偿性资产与或有对价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问:乙公司为中国境内非上市保险企业。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0%股权,对乙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甲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联营企业、合营企业均不涉及保险业务,且甲公司未对保险业务建立自身的会计政策。乙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新保险合同准则)。乙公司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第三十四条会计政策选择权的有关规定,在合同组合层面选择“将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分解计入当期保险财务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2026年,甲公司在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权益法核算时,能否采用与乙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即选择“将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全额计入当期保险财务损益”,从而对乙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问:投资方的联营企业作为合并方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下,依据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联营企业于合并日需将取得的被合并方净资产的入账价值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等,并视同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被合并方时起即控制被合并方,在联营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中将被合并方合并日前的留存收益、其他综合收益等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其他综合收益等。投资方在对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权益法核算时,针对联营企业的上述会计处理,投资方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问:甲公司委托乙设备生产商建造大型定制专用设备,定制周期超过1年,设备到场后在甲公司安装调试时间不足1年。甲公司需在签署委托合同时点提前向乙公司预付相关款项,为此甲公司借入专门借款。该专门借款利息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以下简称借款费用准则)下的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若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起止时间如何确定? 问:甲公司处置其唯一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在处置子公司当期仍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但在处置后的下一年度及后续会计期间应以原个别财务报表还是原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报表编制工作? 问:甲公司主要从事某材料的生产,于2×25年9月1日在乙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某项目,并与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其中约定:“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甲公司项目地基完工、厂房全部封顶两个节点分别给予甲公司建设进度奖励600万元,合计1200万元。如果甲公司项目在2×26年9月1日前未完成厂房全部封顶,每延迟1个月则扣除尚未兑现的建设进度奖励资金的10%,直至全部扣减完毕”。奖励扶持政策中未对公司收到奖励资金后的使用用途或方向作出限制。甲公司对于收到的上述建设进度奖励应分类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还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以下简称增值税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后,一般用电企业取得的电费增值税发票中单独列示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对应的支出,是否应计入税金及附加? 企业合并准则应用案例——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0号——人工智能大模型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 进一步规范科技型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支持尚未形成一定收入规模的优质人工智能大模型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上交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0号——人工智能大模型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上证发〔2026〕65号),自发布之日2026年6月17日起施行。 新矿产资源法下探矿权专门借款费用资本化问题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新闻与最新资讯 2026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最新资讯 2026年5月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最新资讯 自然相关披露提升可持续核算准则理事会(SASB)准则 安永刊物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发展动态》第250期: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0号——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 本刊物总结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0号——管制资产和管制负债》(IFRS 20)的主要要求。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0号》于2026年5月27日发布,并于2029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报告期间生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0号》对管制资产、管制负债、管制收益和管制费用的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作出了规定。其他会计准则也做出了相应修订。 联系我们 北京 苏州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265号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邮政编码: 100738电话: +86 10 5815 3000传真: +86 10 8518 8298 海口 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A座29层01B单元邮政编码:570100电话: +86 898 3660 8880传真: +86 898 3638 9398 苏州现代传媒广场28楼A室邮政编码: 215028电话: +86 512 6763 3200传真: +86 512 6763 9292 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 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邮政编码: 200120电话: +86 21 2228 8888传真: +86 21 2228 0000 天津 杭州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300号中国人寿大厦1幢16层邮政编码:310000电话:+86 571 8736 5000传真:+86 571 8717 5332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3号世纪都会商厦17层1705-08单元邮政编码: 300051电话: +86 22 5819 3535传真: +86 22 8319 5128 香港 香港鲗鱼涌英皇道979号太古坊一座27楼电话:+852 2846 9888传真:+852 2868 4432 武汉 济南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京汉大道688号武汉恒隆广场办公楼33层3304-3309室邮政编码:430030电话: +86 27 8261 2688传真: +86 27 8261 8700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001号中国人寿大厦南楼19层06单元邮政编码:250014电话: +86 531 5580 7088传真: +86 531 5580 8338 深圳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01号华润大厦21楼邮政编码: 518001电话: +86 755 2502 8288传真: +86 755 2502 6188 昆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 厦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158号 昆明恒隆广场27楼2708单元邮政编码: 650051电话: +86 871 6363 6306传真: +86 871 6363 9022 世纪财富中心16层03单元邮政编码: 361008电话: +86 592 3293 000传真: +86 592 3276 111 广州 广东省广州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安永大厦18层邮政编码:510623电话: +86 20 2881 2888传真: +86 20 2881 2618 西安 南京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1607室邮政编码: 710065电话: +86 29 8783 7388传真: +86 29 8783 7333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111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22层2201-06&16室邮政编码: 210019电话: +86 25 5768 8666传真: +86 25 5268 7716 澳门澳门新马路39号21楼 电话: +853 8506 1888传真: +853 2878 7768 郑州 宁波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铸广场三眼桥街51号办公楼26层26-1及26-8室邮政编码:315040电话:+86 574 2880 2181传真:+86 574 2880 2182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51号楷林商务中心北区8座11层邮政编码: 450046电话: +86 371 6187 2288传真: +86 371 6163 0088 安徽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11号华润大厦A座25楼2509-2510单元邮政编码: 230031电话: +86 551 6521 0666传真: +86 551 6521 0703 前海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海大道 前海嘉里中心T1栋1801邮政编码:518066电话:+86 755 2502 8288传真:+86 755 2502 6188 长沙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 楷林商务中心C座25楼2501单元邮政编码: 410006电话: +86 731 8973 7800传真: +86 731 8973 7838 青岛山东省青岛市山东路6号 华润大厦B座34层3401单元邮政编码: 266071电话: +86 532 8904 6000传真: +86 532 8579 5873 成都四川省成都市滨江东路9号B座 成都香格里拉中心办公楼17楼邮政编码: 610021电话: +86 28 8462 7000传真: +86 28 8676 2090 山西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 下元街道晋祠路一段8号中海国际中心A座50层5010单元邮政编码: 030024电话: +86 351 6089 998传真: +86 351 6087 778 重庆 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88号环球金融中心56层1-2及2-1单元邮政编码: 400010电话: +86 23 6273 6199传真: +86 23 6033 8832 沈阳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25号 企业广场B座33楼3302-3304室邮政编码: 110016电话: +86 24 3128 3366传真: +86 24 3195 8778 大连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80号 裕景国际中心28层邮政编码: 116000电话: +86 411 8252 8888传真: +86 411 8250 6030 安永是指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的全球组织,加盟该全球组织的各成员机构均为独立的法律实体,各成员机构可单独简称为“安永”。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是注册于英国的一家保证(责任)有限公司,不对外提供任何服务,不拥有其成员机构的任何股权或控制权,亦不担任任何成员机构的总部。请登录ey.com/privacy,了解安永如何收集及使用个人信息,以及在个人信息法规保护下个人所拥有权利的描述。安永成员机构不从事当地法律禁止的法律业务。如欲进一步了解安永,请浏览ey.com。 安永|建设更美好的商业世界 安永致力于建设更美好的商业世界,为客户、员工、社会各界及地球创造新价值,同时建立资本市场的信任。 © 2026安永,中国。版权所有。 在数据、人工智能及先进科技的赋能下,安永团队帮助客户聚信心以塑未来,并为当下和未来最迫切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APAC no.03026090ED None 安永团队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服务,涵盖审计、咨询、税务、战略与交易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