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安永]:中国会计通讯 (2025年4月刊) - 发现报告

中国会计通讯 (2025年4月刊)

信息技术2025-05-06安永苏***
AI智能总结
查看更多
中国会计通讯 (2025年4月刊)

2025年4月 内地新闻与最新资讯 《中国会计通讯》概述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内地监管新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最新发展动态以及安永刊物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固定资产准则等实施问答和应用案例 2025年4月17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4个和应用案例1个,实施问答内容涉及固定资产准则,无形资产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准则,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应用案例内容涉及收入准则。内容涉及: 问:甲公司持有某大厦写字楼(含玻璃幕墙),甲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等规定将大厦和玻璃幕墙总体确认为一项固定资产,原值10亿元,采用年限平均法折旧,折旧年限35年,截至2×24年末已计提折旧30年。大厦建造时间早,原有的玻璃幕墙使用年限较长,存在脱落风险。考虑安全性等因素,甲公司对大厦进行玻璃幕墙改造,改造支出预计1亿元,预计2×25年完工。甲公司认为改造后的大厦消除了玻璃脱落等不安全因素,延长了大厦的使用寿命,拟将大厦的折旧年限变更为40年,玻璃幕墙改造支出予以资本化,计入大厦资产原值。甲公司是否应当变更大厦的折旧年限? 问:甲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等规定,已将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包括研发样机的相关支出)全部作费用化处理,计入了当期研发费用。此后期间,甲公司与有意愿购买研发样机的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并实现了销售。在签订销售合同或者销售研发样机时,甲公司是否可将以前期间已费用化的研发样机支出金额从本期研发费用中冲回,再转入存货(如果尚未销售)或营业成本(如果已经销售)? 证监会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为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证监会修订形成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5〕3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5〕4号),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 问:甲公司2×24年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应补缴2×23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款500万元。甲公司根据相关事实和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进行分析后认定该事项构成前期差错。该差错对于甲公司2×23年年度财务报表不具有重要性,但对于2×24年年度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甲公司编制2×24年年度财务报表时,应将该差错作为重要的前期差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还是作为不重要的前期差错从而将补缴税款计入2×24年度的所得税费用?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5〕3号)的主要修订为突出重点信息、减少冗余信息等。其中,突出重点信息包括: 一是细化主要财务指标信息。细化“营业扣除”和会计数据追溯调整的披露要求,明确了对于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以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指标,在“应当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中增加“应当同时列示披露调整前后所涉会计科目、财务数据,简述调整过程”。 问:企业对于期限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形成的预计负债,如何区分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进行列示? 二是完善了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三是强化公司治理情况披露。四是优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披露。 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充(供)电业务的收入确认 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5〕4号)内容上的修订主要包括: 为了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证监会修订形成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2021年3月1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同时废止。主要修订内容: 一是突出重点信息。明确对于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以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指标,完善新增业务披露要求。二是减少冗余信息。调整篇章布局、删除股东会相关披露要求,并整合了部分章节等。 一是吸收近年来信息披露监管的实践经验,包括:强化风险揭示要求、明确行业经营信息披露要求、明确非交易时段发布信息的要求、确立暂缓、豁免披露制度,并规定上市公司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1〕15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1〕16号)同时废止。 二是强化对部分重点事项的监管,包括:增加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外包”行为的监管要求、优化重大事项披露时点、完善履行披露义务的公开承诺主体范围。 三是落实新《公司法》,调整有关上市公司监事会、监事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交易所修订审核重点关注事项 全国股转公司修订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券发行融资监管,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分别修订形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5年修订)》(上证发〔2025〕4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2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6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北证公告〔2025〕5号),自发布之日2025年3月28日起施行。 全国股转公司修订形成了《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股转公告〔2025〕115号),自发布之日2025年3月28日起施行,《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股转公告〔2022〕345号)同时废止。 于2023年10月20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3年修订)》(上证发〔2023〕16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2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98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北证公告〔2023〕86号)同时废止。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新闻与最新资讯 2025年4月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最新资讯 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和生态系统服务人力资本 2025年3月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最新资讯 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和生态系统服务人力资本提升可持续核算准则理事会(SASB)准则 安永刊物 财务报表示例:气候相关披露 准则和解释(公告)的最新变化,以及选定现行项目的最新进展。本期更新不对主题进行深入分析或讨论。相反,其目的在于突出这些变化的关键方面。在做出任何决定或采取行动之前,请您参考公告正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期间企业及其子公司的气候相关披露。 此版财务报表包含企业及其子公司(统称“本集团”)可持续相关合并财务信息披露示例,该示例根据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的自2024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的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编制。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季度税收动态》(2025年3月31日) 本期《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季度税收动态》旨在帮助主体确定可能影响税务会计处理和报告的税法变化和其他税务动态,汇总了截至2025年3月17日部分已颁布和实质上已颁布且生效的税务法规(除非另有说明),以及在复核或编制所得税准备时需考虑的监管动态、立法提案等。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核心工具: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解释的更新 本期《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核心工具》概述了 联系我们 北京 苏州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邮政编码: 100738电话: +86 10 5815 3000传真: +86 10 8518 8298 海口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265号苏州现代传媒广场28楼A室邮政编码: 215028电话: +86 512 6763 3200传真: +86 512 6763 9292 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A座29层01B单元邮政编码:570100电话: +86 898 3660 8880传真: +86 898 3638 9398 上海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邮政编码: 200120电话: +86 21 2228 8888传真: +86 21 2228 0000 天津 杭州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300号中国人寿大厦1幢16层邮政编码:310000电话:+86 571 8736 5000传真:+86 571 8717 5332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3号世纪都会商厦17层1705-08单元邮政编码: 300051电话: +86 22 5819 3535传真: +86 22 8319 5128 香港 香港鲗鱼涌英皇道979号太古坊一座27楼电话:+852 2846 9888传真:+852 2868 4432 武汉 济南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京汉大道688号武汉恒隆广场办公楼33层3304-3309室邮政编码:430030电话: +86 27 8261 2688传真: +86 27 8261 8700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001号中国人寿大厦南楼19层06单元邮政编码:250014电话: +86 531 5580 7088传真: +86 531 5580 8338 深圳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01号华润大厦21楼邮政编码: 518001电话: +86 755 2502 8288传真: +86 755 2502 6188 厦门 昆明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昆明恒隆广场27楼2708单元邮政编码: 650051电话: +86 871 6363 6306传真: +86 871 6363 9022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158号世纪财富中心16层03单元邮政编码: 361008电话: +86 592 3293 000传真: +86 592 3276 111 广州 广东省广州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安永大厦18层邮政编码:510623电话: +86 20 2881 2888传真: +86 20 2881 2618 西安 南京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1607室邮政编码: 710065电话: +86 29 8783 7388传真: +86 29 8783 7333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111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22层2201-06&16室邮政编码: 210019电话: +86 25 5768 8666传真: +86 25 5268 7716 澳门澳门新马路39号21楼 电话: +853 8506 1888传真: +853 2878 7768 郑州 宁波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铸广场三眼桥街51号办公楼26层26-1及26-8室邮政编码:315040电话:+86 574 2880 2181传真:+86 574 2880 2182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51号楷林商务中心北区8座11层邮政编码: 450046电话: +86 371 6187 2288传真: +86 371 6163 0088 安徽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11号华润大厦A座25楼2509-2510单元邮政编码: 230031电话: +86 551 6521 0666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