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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通讯(2025年9月刊)

信息技术2025-10-09安永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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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通讯(2025年9月刊)

2025年9月 内地新闻与最新资讯 《中国会计通讯》概述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内地监管新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最新发展动态以及安永刊物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应用指南》的通知 根据《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财会〔2024〕17号),财政部会同多部委研究制定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应用指南》(财会〔2025〕21号),包括:价值链、信息的关联、可持续信息使用者、重要性评估、相称性原则、可持续风险和机遇的当期和预期财务影响、企业的战略和业务模式对可持续风险的韧性、可持续影响信息披露等8部分内容,在实施范围及实施要求作出规定之前,由企业自愿实施。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关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为完善项目单位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优化专项债券管理机制,强化专项债券全流程管理,财政部制定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关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5〕17号,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包括关于行政事业类项目单位的账务处理、关于企业类项目单位的账务处理、关于专项信息的填报、关于新旧衔接的账务处理、附则等5部分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此前发布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3号》中有关专项债券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规定》为准。 《规定》中关于企业类项目单位取得专项债券资金的会计处理规定,是为落实专项债券管理要求对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作出的进一步强调,未改变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处理要求。《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处理原则 的目标是如实反映企业类项目单位取得专项债券资金的经济实质以及该交易对企业类项目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取得专项债券资金的企业类项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专项债券相关法规政策、项目实施方案、融资平衡方案等判断本单位是否承担了专项债券资金本息偿还义务,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前期会计处理不符合《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财会〔2006〕3号)等规定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上证函〔2025〕273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2025年8月修订)》(上证函〔2025〕2736号),自发布之日2025年8月27日起施行。本次修订较大幅度简化报备文件,精简公告正文,提升公告格式的友好度。经测算,规则修订后上市公司备查文件数量将减少50%以上。 上交所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5年4月修订)》(上证函〔2025〕138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5年4月修订)》(上证函〔2025〕138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2025年4月修订)》(上证函〔2025〕1389号)同时废止。 上交所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上交所发布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5年8月修订)》(上证函〔2025〕273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5年8月修订)》 安永刊物 《财务报告示例》(2025年12月) 此版本合并财务报表示例包含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示例。该合并财务报表示例是按照截至2025年6月30日发布并于2025年1月1日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发展动态》第241期: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的修订 本出版物概述了2025年8月21日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非公共受托责任子公司的披露》的主要修订。 根据该准则,符合条件的实体可采用简化的披露要求,但应采用其他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2024年5月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仅简化了截至2021年2月28日其他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披露要求。 联系我们 北京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 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邮政编码: 100738电话: +86 10 5815 3000传真: +86 10 8518 8298 苏州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265号 海口 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3号互联网金融大厦A座29层01B单元邮政编码:570100电话: +86 898 3660 8880传真: +86 898 3638 9398 苏州现代传媒广场28楼A室邮政编码: 215028电话: +86 512 6763 3200传真: +86 512 6763 9292 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 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邮政编码: 200120电话: +86 21 2228 8888传真: +86 21 2228 0000 天津 杭州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300号中国人寿大厦1幢16层邮政编码:310000电话:+86 571 8736 5000传真:+86 571 8717 5332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3号世纪都会商厦17层1705-08单元邮政编码: 300051电话: +86 22 5819 3535传真: +86 22 8319 5128 香港 香港鲗鱼涌英皇道979号太古坊一座27楼电话:+852 2846 9888传真:+852 2868 4432 武汉 济南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京汉大道688号武汉恒隆广场办公楼33层3304-3309室邮政编码:430030电话: +86 27 8261 2688传真: +86 27 8261 8700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001号中国人寿大厦南楼19层06单元邮政编码:250014电话: +86 531 5580 7088传真: +86 531 5580 8338 深圳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01号华润大厦21楼邮政编码: 518001电话: +86 755 2502 8288传真: +86 755 2502 6188 昆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 厦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158号 昆明恒隆广场27楼2708单元邮政编码: 650051电话: +86 871 6363 6306传真: +86 871 6363 9022 世纪财富中心16层03单元邮政编码: 361008电话: +86 592 3293 000传真: +86 592 3276 111 广州 广东省广州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安永大厦18层邮政编码:510623电话: +86 20 2881 2888传真: +86 20 2881 2618 南京 西安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1607室邮政编码: 710065电话: +86 29 8783 7388传真: +86 29 8783 7333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111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22层2201-06&16室邮政编码: 210019电话: +86 25 5768 8666传真: +86 25 5268 7716 澳门澳门新马路39号21楼 电话: +853 8506 1888传真: +853 2878 7768 郑州 宁波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铸广场三眼桥街51号办公楼26层26-1及26-8室邮政编码:315040电话:+86 574 2880 2181传真:+86 574 2880 2182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51号楷林商务中心北区8座11层邮政编码: 450046电话: +86 371 6187 2288传真: +86 371 6163 0088 安徽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11号华润大厦A座25楼2509-2510单元邮政编码: 230031电话: +86 551 6521 0666传真: +86 551 6521 0703 前海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海大道 前海嘉里中心T1栋1801邮政编码:518066电话:+86 755 2502 8288传真:+86 755 2502 6188 长沙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 楷林商务中心C座25楼2501单元邮政编码: 410006电话: +86 731 8973 7800传真: +86 731 8973 7838 青岛山东省青岛市山东路6号 华润大厦B座34层3401单元邮政编码: 266071电话: +86 532 8904 6000传真: +86 532 8579 5873 成都四川省成都市滨江东路9号B座 成都香格里拉中心办公楼17楼邮政编码: 610021电话: +86 28 8462 7000传真: +86 28 8676 2090 山西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 下元街道晋祠路一段8号中海国际中心A座50层5010单元邮政编码: 030024电话: +86 351 6089 998传真: +86 351 6087 778 重庆 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88号环球金融中心56层1-2及2-1单元邮政编码: 400010电话: +86 23 6273 6199传真: +86 23 6033 8832 沈阳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25号 企业广场B座33楼3302-3304室邮政编码: 110016电话: +86 24 3128 3366传真: +86 24 3195 8778 大连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80号 裕景国际中心28层邮政编码: 116000电话: +86 411 8252 8888传真: +86 411 8250 6030 安永是指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的全球组织,加盟该全球组织的各成员机构均为独立的法律实体,各成员机构可单独简称为“安永”。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是注册于英国的一家保证(责任)有限公司,不对外提供任何服务,不拥有其成员机构的任何股权或控制权,亦不担任任何成员机构的总部。请登录ey.com/privacy,了解安永如何收集及使用个人信息,以及在个人信息法规保护下个人所拥有权利的描述。安永成员机构不从事当地法律禁止的法律业务。如欲进一步了解安永,请浏览ey.com。 安永|建设更美好的商业世界 安永致力于建设更美好的商业世界,为客户、员工、社会各界及地球创造新价值,同时建立资本市场的信任。 © 2025安永,中国。版权所有。 在数据、人工智能及先进科技的赋能下,安永团队帮助客户聚信心以塑未来,并为当下和未来最迫切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APAC no. 03023921ED None 安永团队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服务,涵盖审计、咨询、税务、战略与交易等领域。凭借我们对行业的深入洞察、全球联通的多学科网络以及多元的业务生态合作伙伴,安永团队能够在15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供服务。 本材料是为提供一般信息的用途编制,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请向您的顾问获取具体意见。 ey.com/china All in,聚信心,塑未来。 关注安永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获取最新资讯。 《中国会计通讯》每月为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收录本地和国际财务报告的最新动态,以及相关的热点与新出现事宜。《中国会计通讯》为您提供必备信息,助您与时俱进、占尽先机。欲完整了解相关事项,请参考财务报告准则或其他相关权威性指引,本通讯不能作为其替代参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