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7-2 证券研究报告·公司事件点评——股东增持 真金白银彰显信心战略布局加深业务护城河 事件: 历史股价走势图 2026年6月29日,新疆天业(600075.SH)发布公告,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增持公司股份143.84万股,增持金额599.90万元,并同步推出总额高达9000万元至1.8亿元的后续增持计划。 投资要点: 三轮增持接力,彰显国资大股东长期绑定决心。此次增持是控股股东体系内的第三轮增持行动。此前,一致行动人天域融资本于2024年2月至2025年2月完成首轮约8097万元增持;随后天业集团于2025年4月至2026年4月兑现第二轮近1.6亿元的增持承诺。本次第三轮增持计划周期长达12个月,增持资金除自有资金外,还获得了工商银行新疆分行最高1.62亿元的专项贷款承诺,资金准备充分。这种“连续增持、上不设价、下保底额”的操作模式,叠加“增持期间及法定锁定期内不减持”的公开承诺,传递出的信号十分清晰:控股股东与公司发展长期绑定的决心,以及对当前股价(公告日收盘价4.14元,市净率仅0.86倍)已严重低于公司的重置成本和内在价值的认识。 数据来源:Wind大同证券研究中心 公司基本数据(7-1) 52周内股价区间:3.90-8.13总市值(亿元):74.12流通市值(亿元):74.12总股本(亿股):17.07流通A股(亿股):17.07 数据来源:Wind大同证券研究中心 分析师介绍 行业低谷期的战略布局,锚定“煤-电-化”一体化壁垒。大股东敢于在业绩亏损时加码,底气源于对公司未来的信心。首先新疆天业坐拥“煤—电—电石—PVC—水泥”一体化循环产业链,成本优势比较突出。其次公司率先突破合成气制乙醇制乙烯路线,建成了25万吨乙醇及22.5万吨乙烯法VCM装置,实现了煤化工与氯碱化工的深度耦合,规避了电石法汞触媒的政策风险,同时也有望进一步加强公司的成本优势。 分析师:景剑文执业证书编号:S0770523090001电话:19801265863E—mail:jingjw@dtsbc.com.cn地址:山西太原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F12、F13网址:http://www.dtsbc.com.cn 景气度拐点渐近,收购上游资产进一步降低成本。2025年行业巨亏已导致部分中小落后产能加速退出,而2026年3月中东地缘冲突推涨原油及乙烯价格,带动PVC价格明显反弹。随着“双碳”及无汞化 改造推进,过往PVC供过于求的格局将逐步缓解,预计公司2026年EPS有望转正。与此同时,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旗下四家矿业公司100%股权,以进一步降低上游石灰石、工业盐采购成本,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将再度强化。 新疆天业控股股东在行业凛冬之际掷出的增持计划,是一次基于产业逻辑而非单纯财务投资的资本运作。它既体现了国有资本对旗下上市平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持,也向市场传递了“公司价值正处于低估值区间”的研判。对于投资者而言,大股东的“真金白银”是其信心的体现,未来行业拐点的确认与公司综合成本的进一步降低,将加深公司作为行业龙头的护城河。 盈利预测: 预计2026-2028年,公司实现收入116.21、132.91、135.02亿元,同比增长10.80%/14.37%/1.59%。对应EPS分别为0.47/0.38/0.53元,给予可比公司26年16.06倍PE,给予“谨慎推荐”评级。 风险提示: 市场风险:地缘冲突缓和后,国际市场需求回落,PVC、烧碱价格回落; 政策风险:去汞化进程加快,电石法落后产能去化速度加快; 经营风险:乙烯法研发转型进度不及预期、煤化工经营资质申请进度不及预期。 数据来源:Wind公司公告大同证券研究中心 分析师声明: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注册分析师,本报告准确客观反映了作者本人的研究观点,结论不受第三方授意或影响。在研究人员所知情的范围内本公司、作者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的证券不存在利害关系。 本报告采用的研究方法均为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本报告所依据的相关资料及数据均为市场公开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Wind/同花顺iFinD/国家统计局/公司官网等),做出的研究结论与判断仅代表报告发布日前的观点,具备一定局限性。 免责声明: 本报告由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制作。本报告所载资料的来源及观点皆为公开信息,但大同证券不能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因此大同证券不对因使用此报告的所载资料而引致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此报告仅做参考,并不能依靠此报告以取代独立判断。本报告仅反映研究员的不同设想,见解及分析方法,并不代表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报告仅供本公司签约客户使用,若您并非本公司签约客户,为控制投资风险,请取消接 收、订阅或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信息。本公司也不会因接收人收到、阅读或关注自媒体推送本报告中的内容而视其为客户。 特别提示: 1、投资者应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2、未经允许投资者不得将证券研究报告转发给他人。3、投资者需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4、本报告预计发布时间可能会受流程等因素影响而延迟,但最大延迟不会超一周。 版权声明: 本报告版权为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需注明出处为大同证券研究中心,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 分析师承诺: 本人、本人配偶及本人的利害关系人与报告内容所涉标的公司不涉及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