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ZREA003—2026 零碳小微园区评价导则 Guidelineforevaluationofzero-carbonsmallandmicropark 杭州市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发布 目次 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要求.............................................................................15评价边界.............................................................................26评价指标.............................................................................27评价程序.............................................................................28评价结果.............................................................................39监督评价.............................................................................3附录A(规范性)零碳小微园区评价指标表..........................................4附录B(规范性)指标计算方法....................................................7附录C(资料性)评价流程图.....................................................10附录D(资料性)评价报告模板...................................................11参考文献........................................................................1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杭州市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杭州市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东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涌潮综合能源研究院、浙江正泰智维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杭州极能数智装备有限公司、北京计鹏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州工业控制技术研究院、浙江杭泰数智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供电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区供电公司、普星聚能股份公司、浙江泰能智慧电力有限公司、天合优碳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诸暨市捷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鑫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俭、赵永红、胡文涛、王倩、朱铁铭、金建波、王陈朴、肖媛媛、曹永杰、俞燕山、任鹏、曹明、黄福彦、罗易、朱磊、汪莹洁、彭健、俞铁铭、马飞、林子杰、俞侃、周明建、丁晓亮、王侃翮、石磊、宋全成、郑夏均、姜昱昀、王瑶、何广林、王晓、蔡路茵、金成杰、朱高麟、李长青、郑夏晖、吕挺、雷悦、郑桾、石红婕、毛阗、章永丽、程啸、郑金民、刘咏、张怡、张永伟、姜力、唐兆彦、乔瑾瑾。 零碳小微园区评价导则 1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零碳小微园区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边界、评价指标、评价程序、评价结果和监督评价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生产制造型园区、仓储物流型园区、商务办公型园区及综合型园区等各类园区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后的园区零碳化分级评价,其他产业聚集区、创意园区、孵化园区及企业级园区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32150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32151(所有部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1350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 ISO14064-1第一部分: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Part1:Specificationwith guidance at theorganization level for quantification andreporting of greenhouse gasemissionsandremovals) T/CCAA39碳管理体系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小微园区small andmicropark 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为小微企业提供经营场地、公共设施与配套服务的各类园区,包括小微企业园、科技园、电商园、双创园、孵化器、众创空间以及乡镇工业园、村级工业集聚点、“厂中厂”等。不包括传统商贸类、生活性服务业园区以及设有政府派出机构的化工园区、开发区、高新区等。 零碳小微园区zero-carbonsmall andmicro park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通过规划、设计、技术、管理等方式,使园区内生产生活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持续降低并逐步趋近零的小微园区。 4基本要求 参与评价的园区应符合表1的要求,同时提供相应符合性说明材料。 5评价边界 物理边界 评价的物理边界应为小微园区依法征用、租用或规划的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及依附其上的建筑物、固定设施所占有的地域空间。以“园中园”形式申报的,需有明确的四至边界。 碳核算边界 碳核算边界为小微园区内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直接和间接二氧化碳排放之和。 时间边界 时间边界为开展评价时的上一个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或开展评价前的连续12个月。 6评价指标 零碳小微园区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低碳、高效、智能、绿色四类一级指标,下设二级指标和具体要求。 零碳小微园区评价指标及要求按照附录A执行,各类指标计算方法见附录B。 7评价程序 工作流程 实施评价的机构应建立规范的评价工作流程,包括初步评价(基本要求符合性评价)、成立评价工作组、制定评价方案和计划、文件评审和现场评价、编制评价报告、技术审定等,具体流程参见附录C。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申请与受理 7.2.1申请方应向第三方评价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自评价结果及符合性证明材料。注:申请方可为该园区的产权所有人(即不动产登记证书载明的权利人)或实际经营方。若园区存在租赁经营情形,可由产权所有人提出申请;或由产权所有人书面授权委托实际运营方提出申请,并附产权证明文件。7.2.2评价机构对申请方是否满足本文件表1基本要求进行资料审查,确认符合要求后,受理申请。 组建评价组 2评价机构应组建评价组开展评价,评价组应满足下列要求:a)评价组成员不应与申请方存在利益关系,且未参与过被评价园区的零碳相关咨询或辅导工作; T/HZREA003—2026 b)评价组应由三名或以上成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 c)评价组应具备开展零碳小微园区评价所需的专业能力,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的行业知识、碳排放核算技能及标准理解等,并持有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 文件评审 评价组应对申请方提供的申请材料,按本文件规定,评价是否满足零碳小微园区要求,并识别现场评价重点。 现场评价 7.5.1评价组可通过走访园区内的生产和办公现场、访问人员、查阅文件和记录等方式开展现场打分评价,确保评价客观、公正。 7.5.2评价组应编制现场评价计划,包括评价目的、评价依据、评价范围、评价内容、人员分工、日程安排等。现场评价程序包括召开首次会议、搜集和验证评价信息、召开末次会议等步骤。 7.5.3现场评价中,评价组应针对在文件评审和现场评价过程中发现的疑问以及未获取的数据或证明等要求申请方予以澄清。 评价报告 在完成现场评价后,评价组应编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可参见附录D。 技术审定 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应安排至少一名具备专业能力的非评价组成员对报告进行技术评审。 8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根据评价指标得分综合评定,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得分,满分为100分,根据表2划分为基础级、标准级、优秀级。×10%····················· 𝐀总=𝐀低碳×60% +𝐀高效×15% +𝐀智能×15% +𝐀绿色为评价总分; 式中:𝐀总 𝐀低碳为表A.1中低碳部分的得分总和;𝐀高效为表A.1中高效部分的得分总和;𝐀智能为表A.1中智能部分的得分总和;𝐀绿色为表A.1中绿色部分的得分总和。 9监督评价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评价实施方应建立合理的监督评价管理机制,以保证评价有效性。 当园区边界、产业结构或能源结构发生变化时,应重新开展评价。 附录A(规范性)零碳小微园区评价指标表 附录B (规范性)指标计算方法 B.1园区碳排放总量可按下面的公式计算: 式中:𝐀园区为园区碳排放量,单位:万吨; 𝐀能源活动为园区能源活动产生的碳排放量,单位:万吨;𝐀工业过程为园区工业过程产生的碳排放量,单位:万吨。 B.2园区能源活动碳排放为化石能源用作燃料产生的碳排放、能源加工转化过程产生的碳排放、园区电力与热力净受入蕴含的间接碳排放之和,按下面的公式计算:································· 式中:𝐀能源活动为园区能源活动碳排放量,单位:万吨;𝐀用作燃料为化石能源用作燃料产生的碳排放量,单位:万吨;𝐀加工转换为能源加工转化过程产生的碳排放量,单位:万吨;𝐀间接排放为园区化石能源电力与热力净受入蕴含的间接碳排放量(万吨)。 B.3化石能源用作燃料产生的碳排放:化石能源用作燃料燃烧产生的碳排放发生在化石能源燃烧以提供动力和热量的过程中,燃烧后不再产生其他含碳二次能源,包括终端消费(不含用作原料、材料)、火力发电、供热等能源活动类型,采用各化石能源品种消费量乘以相应排放因子进行计算:······························· 式中:i为化石能源品种; j为能源活动类型。 B.4能源加工转化过程产生的碳排放:能源加工转换过程产生的碳排放发生在炼油及煤制油、制气等能源加工转换过程中,这部分投入的能源经过一定的工艺流程,加工或转换成为其他的含碳二次能源,例如高炉煤气、转炉煤气、其他煤气、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等。这些过程基于碳平衡原理计算碳损失量的排放,即:········· 𝐀加工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