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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行业月报:5月装车量同环比延续修复,钠电储能开启规模化交付窗口

2026-06-16 陈庆,李柳晓 交银国际 高杨
报告封面

先进制造与出行科技 电池行业月报:5月装车量同环比延续修复,钠电储能开启规模化交付窗口 5月动力电池装车量同环比继续回升,储能需求维持高景气。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2026年5月中国内地动力电池装车量71.9GWh,同/环比增长25.9%/15.2%;其中磷酸铁锂电池装车量58.4GWh,占总装车量81.2%,同/环比增长25.4%/14.9%,继续维持主导地位。1-5月,中国内地动力电池累计装车量259.1GWh,同比增7.3%。从产销口径看 ,5月 我 国 动 力 和 储 能 电 池 合 计 产 量191.7GWh, 同/环 比 增 长55.2%/4.2%;合计销量182.2GWh,同/环比增47.4%/11.0%,其中储能电池销量55.2GWh,同比增长52.7%,占总销量30.3%。出口方面,5月动力和储能电池合计出口29.3GWh,同/环比增53.7%/-7.6%,占当月销量16.1%;其中储能电池出口9.2GWh,同/环比增66.2%/-19.9%。5月数据反映中国内地动力端需求环比修复,同时储能需求仍是支撑电池出货和排产的重要增量来源。 资料来源:FactSet 陈庆angus.chan@bocomgroup.com(86)2160653601 海外:中资电池企业全球份额继续提升,中国以外市场渗透率维持高位。根据SNE Research数据,2026年1-4月非中国市场电动车电池装车量为162.7GWh,同比增长21.0%,宁德时代与比亚迪在中国以外市场合计份额达到44.2%,显示中资厂商在海外市场的渗透仍在提升。全球市场方面,2026年1-4月宁德时代和比亚迪分别以40.1%/14.2%的市场份额位列全球前两位,全球前十大电池企业中有七家来自中国,合计份额达到72.2%。我们认为,海外电动车需求增速虽存在区域分化,但中资电池企业依托成本、技术迭代和客户结构优势,全球份额仍有望延续提升。 李柳晓,PhD,CFAjoyce.li@bocomgroup.com(852)37661854 此报告最后部分的分析师披露、商业关系披露和免责声明为报告的一部分,必须阅读。下载本公司之研究报告,可从彭博搜寻NH BCM或登录研究部网站https://research.bocomgroup.com 宁德时代钠电储能系统将进入首批交付,钠电从产业事件走向商业化验证。继4月发布新一代钠离子电池、并与海博思创签署钠离子电池储能战略合作协议后,宁德时代在6月进一步披露钠电储能系统交付进展,预计今年9月向客户交付首批钠离子电池储能系统,并实现全年GWh级出货。从应用场景看,大型独立储能电站、算电协同项目、虚拟电厂、高频调频储能以及4-8小时长时储能,有望成为钠电率先落地的方向。我们认为,钠电的价值不在于短期全面替代锂电,而在于凭借低温性能、安全性、循环寿命和资源保障优势,在储能、启停电源、备用电源和部分低速交通场景中补充锂电体系。海外方面,通用汽车近期也宣布与Peak Energy合作开发面向电网侧储能的钠电,进一步验证钠电在储能场景的产业化方向。 锂电排产维持高位,材料端价格信号开始从低库存环节向高端有效产能扩散。根据高工锂电数据,进入2季度,储能在月度排产中的占比仍维持在四成以上。产业链排产数据显示,5月中国锂电市场排产约249GWh,6月预计进一步提升至268GWh,环比增7.6%,其中储能电芯排产占比仍超过四成。材料端看,六氟磷酸锂在库存降至低位后率先涨价,磷酸铁锂、铜箔、隔膜等环节也开始出现结构性议价信号。我们认为,本轮材料端价格修复并非全链条同步涨价,而是更多集中在库存更薄、认证壁垒更高、产品结构更优的环节。高端有效产能、储能型产品和快充/高压实适配产品更容易获得订单和价格支撑,而同质化产能仍面临客户议价和库存压力。 投资观点:需求高景气与价格修复共振,继续看好龙头及具备高端有效产能的材料企业。5月电池行业呈现三个积极信号:一是动力电池装车量同环比继续修复,储能需求维持高增长;二是部分材料环节从“去库存”进入“重新议价”,行业盈利弹性有望从电池端向材料端逐步传导。短期来看,出口退税下调后行业仍面临成本传导和海外价格竞争压力,但中长期有助于推动落后产能出清和行业集中度提升。个股方面,建议重点关注兼具成本优势、技术壁垒、储能布局和全球化能力的行业龙头宁德时代(300750 CH/买入);材料环节建议关注具备高端有效产能、客户认证和成本控制能力的六氟磷酸锂、磷酸铁锂、隔膜和铜箔龙头。 资料来源:动力电池联盟,交银国际 资料来源:动力电池联盟,交银国际 交银国际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68号万宜大厦9楼总机: (852) 3766 1899传真: (852) 2107 4662 评级定义 先进制造与出行科技 分析员披露 本研究报告之作者﹐兹作以下声明﹕i)发表于本报告之观点准确地反映有关于他们个人对所提及的证券或其发行者之观点;及ii)他们之薪酬与发表于报告上之建议/观点幷无直接或间接关系;iii)对于提及的证券或其发行者﹐他们幷无接收到可影响他们的建议的内幕消息/非公开股价敏感消息。 本报告之作者进一步确认﹕i)他们及他们之相关有联系者【按香港证券及期货监察委员会之操守准则的相关定义】并没有于发表本报告之30个日历日前交易或买卖本报告内涉及其所评论的任何公司的证券;ii)他们及他们之相关有联系者并没有担任本报告内涉及其评论的任何公司的高级人员(包括就房地产基金而言,担任该房地产基金的管理公司的高级人员;及就任何其他实体而言,在该实体中担任负责管理该等公司的高级人员或其同级人员);iii)他们及他们之相关有联系者并没拥有于本报告内涉及其评论的任何公司的证券之任何财务利益。根据证监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第16.2段,“有联系者”指:i)分析员的配偶、亲生或领养的未成年子女,或未成年继子女;ii)某信托的受托人,而分析员、其配偶、其亲生或领养的未成年子女或其未成年继子女是该信托的受益人或酌情对象;或iii)惯于或有义务按照分析员的指示或指令行事的另一人。 有关商务关系及财务权益之披露 交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及/或其有关联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光年控股有限公司、武汉有机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小南国控股有限公司、SincereWatch(HongKong)Limited、滴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MirxesHoldingCompanyLimited、山东快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药捷安康(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拨康视云制药有限公司、富卫集团有限公司、宜搜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广州银诺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劲方医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长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艾米森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挚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森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迅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智谱华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九共享智慧企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红星冷链(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爱芯元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福信富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菲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智慧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易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云徙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驭势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深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投资银行业务关系。 交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及/或其集团公司现持有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已发行股本逾1%。 免责声明 本报告之收取者透过接受本报告(包括任何有关的附件),表示幷保证其根据下述的条件下有权获得本报告,幷且同意受此中包含的限制条件所约束。任何没有遵循这些限制的情况可能构成法律之违反。 本报告为高度机密,幷且只以非公开形式供交银国际证券的客户阅览。本报告只在基于能被保密的情况下提供给阁下。未经交银国际证券事先以书面同意,本报告及其中所载的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i)复制、复印或储存,或者(ii)直接或者间接分发或者转交予任何其它人作任何用途。 交银国际证券、其联属公司、关联公司、董事、关联方及/或雇员,可能持有在本报告内所述或有关公司之证券、幷可能不时进行买卖、或对其有兴趣。此外,交银国际证券、其联属公司及关联公司可能与本报告内所述或有关的公司不时进行业务往来,或为其担任市场庄家,或被委任替其证券进行承销,或可能以委托人身份替客户买入或沽售其证劵,或可能为其担当或争取担当幷提供投资银行、顾问、包销、融资或其它服务,或替其从其它实体寻求同类型之服务。投资者在阅读本报告时,应该留意任何或所有上述的情况,均可能导致真正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本报告内的资料来自交银国际证券在报告发行时相信为正确及可靠的来源,惟本报告幷非旨在包含投资者所需要的所有信息,幷可能受送递延误、阻碍或拦截等因子所影响。交银国际证券不明示或暗示地保证或表示任何该等数据或意见的足够性、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或公平性。因此,交银国际证券及其集团或有关的成员均不会就由于任何第三方在依赖本报告的内容时所作的行为而导致的任何类型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直接的、间接的、随之而发生的损失)而负上任何责任。 本报告只为一般性提供数据之性质,旨在供交银国际证券之客户作一般阅览之用,而幷非考虑任何某特定收取者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任何特别需要。本报告内的任何资料或意见均不构成或被视为集团的任何成员作出提议、建议或征求购入或出售任何证券、有关投资或其它金融证券。 本报告之观点、推荐、建议和意见均不一定反映交银国际证券或其集团的立场,亦可在没有提供通知的情况下随时更改,交银国际证券亦无责任提供任何有关资料或意见之更新。 交银国际证券建议投资者应独立地评估本报告内的资料,考虑其本身的特定投资目标、财务状况及需要,在参与有关报告中所述公司之证劵的交易前,委任其认为必须的法律、商业、财务、税务或其它方面的专业顾问。惟报告内所述的公司之证券未必能在所有司法管辖区或国家或供所有类别的投资者买卖。 对部分的司法管辖区或国家而言,分发、发行或使用本报告会抵触当地法律、法则、规定、或其它注册或发牌的规例。本报告不是旨在向该等司法管辖区或国家的任何人或实体分发或由其使用。本报告的发送对象不包括身处中国内地的投资人。如知悉收取或发送本报告有可能构成当地法律、法则或其他规定之违反,本报告的收取者承诺尽快通知交银国际证券。 本免责声明以中英文书写,两种文本具同等效力。若两种文本有矛盾之处,则应以英文版本为准。交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