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一季度,东盟在能源与气候合作领域取得显著进展,特别是在COP30之后,菲律宾担任东盟轮值主席国,以“携手共创未来”为主题,推动区域团结、清晰和目标明确的发展。东盟强调以人为本的进步,将公正包容的能源转型作为合作核心支柱。
能源与气候投资及政策新动向
新加坡拨款2.35亿新元(约1.847亿美元)促进绿色就业与技能发展;越南批准修订《公正能源转型伙伴关系计划》,包含就业创造、劳动力再培训和弱势群体社会福利。欧盟通过2.6亿欧元(约3.65亿美元)投资包支持越南可持续交通和清洁能源发展,其中欧洲投资银行与Techcombank签署2亿欧元协议支持可再生能源、能效和电动交通投资。越南Gia Lai省可再生能源投资总额达3182亿美元,其中Hon Trau风电项目一期装机容量750兆瓦,投资约18.6亿美元。
区域合作深化
东盟与日本深化合作,签署能源、可持续性与气候变化合作框架,聚焦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海上风电等领域;日本支持印尼绿色燃料项目,并暗示汽车产业将配合印尼交通脱碳政策。柬埔寨与日本签署气候合作备忘录,扩大碳信用机制合作,采用日本无烟焚烧技术;泰国批准与国际能源署合作计划,涵盖可再生能源、能效等领域。菲律宾与英国深化气候合作,共同推动生物多样性、可再生能源和气候金融,并建立适应性投资平台,动员2.5亿欧元支持菲律宾适应项目。
碳政策进展
越南建立首个运营型国内碳交易市场框架,将排放配额交易整合证券市场,碳税标准预计为每吨15令吉(约3.75美元);马来西亚计划推出碳定价机制,目标行业为钢铁、水泥和能源。新加坡与泰国启动碳信用项目申请,新加坡企业可使用项目碳信用抵消5%应税排放;新加坡与不丹联合启动四项气候项目,包括全国清洁烹饪计划。印尼碳登记系统即将试运行,预计2026年6月或7月正式上线,支持跨境碳信用认可和区域碳市场整合。
研究结论
东盟各国通过投资、政策与合作推动清洁能源转型,碳市场逐步建立,国际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尽管挑战依然存在,但区域能源转型势头强劲,朝着公正包容的能源未来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