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与内容概述
该文件为哈萨克斯坦卫生部部长于2021年5月18日签发的第ҚРДСМ-41号 приказ(命令),主要内容涉及批准并实施《哈萨克斯坦国家药品目录》(哈萨克斯坦国家药物目录),同时宣布部分先前发布的相关命令失效。
主要条款与执行要求
- 批准国家药品目录:命令正式批准《哈萨克斯坦国家药品目录》(以附件1形式呈现),该目录是哈萨克斯坦国家药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 宣布命令失效:命令宣布自发布之日起,部分先前由哈萨克斯坦卫生部长发布的命令失效(具体失效命令列表见附件2),包括2017年12月8日发布的第931号命令及后续修订命令。
- 执行与监管要求:
- 药品政策部门需完成命令的司法注册及在哈萨克斯坦卫生部官网发布。
- 执行上述注册与发布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向卫生部法律部门提交完成情况报告。
- 命令由负责医疗健康的副部长监督执行。
- 生效时间:命令自首次官方发布后10个日历日内正式生效。
附件内容
- 附件1:包含正式批准的《哈萨克斯坦国家药品目录》。
- 附件2:列出被新命令取代的失效命令编号及发布日期。
关键数据
- 发布日期:2021年5月18日。
- 命令编号:ҚРДСМ-41。
- 司法注册号:22782(由哈萨克斯坦司法部登记)。
- 生效延迟期:首次官方发布后10个日历日。
- 失效命令包括:
- 第931号命令(2017年12月8日发布)。
- 第ҚРДСМ-51号命令(2019年4月25日发布,修订第931号命令)。
- 第ҚР ДСМ-40/2020号命令(2020年4月21日发布,再次修订第931号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