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东盟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取得了显著进展,特别是在太阳能光伏、可持续航空燃料(SAF)、地热能和废料能源化方面。APAEC 2026-2030新阶段的实施为该地区设定了新的目标,包括到203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在总初级能源供应(TPES)中占30%的份额,装机容量占45%,以及将能源强度比2005年降低40%。
关键进展:
- 可持续航空燃料(SAF):东盟正成为全球SAF的重要中心,预计到2050年将满足全球12%的SAF需求。印尼、马来西亚和越南在SAF生产和应用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例如印尼的国内航班使用UCO基SAF,马来西亚的定期SAF部署,以及越南国家航空公司在国际航班中使用至少2%的SAF。
- 太阳能光伏:太阳能光伏是东盟增长最快的可再生能源技术,预计将满足该地区未来需求增长的近三分之一。新加坡、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和越南等国家在太阳能部署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例如新加坡超额完成太阳能部署目标,印尼的分散式太阳能计划,以及菲律宾的太阳能拍卖。
- 地热能:地热能在东盟多个国家仍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印尼、菲律宾和越南等国家正在积极开发地热能潜力,例如印尼的19个地热项目,菲律宾的第三轮绿色能源拍卖,以及越南的地热能发展规划。
- 废料能源化(WtE):WtE项目在东盟地区快速发展,为城市废物管理和替代电力供应提供了双重解决方案。印尼、马来西亚、越南和菲律宾等国家在WtE领域取得了显著进展,例如印尼的WtE设施部署计划,马来西亚的WtE工厂建设,以及越南的90MW WtE设施。
政策与监管更新:
- 系统级规划和目标发展:东盟国家正在更新其能源计划,以适应更清洁的能源组合,例如印尼的RUPTL 2025-2034和越南的PDP8。
- 区域一体化和可信跟踪:新加坡、柬埔寨等国家正在努力提高跨境可再生能源贸易的可信度,例如新加坡的跨境REC框架。
- 项目银行能力提升:东盟电力电网融资倡议、清洁和公正能源转型支柱等机制正在支持银行级跨境项目的发展。
- 公正和包容性能源转型融资:东盟国家正在努力筹集大量资金,以实现其绿色目标,例如泰国和柬埔寨的融资需求估计,以及东盟RE长期路线图估计的年度投资需求。
研究结论:
2025年是东盟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关键实施里程碑,为APAEC新阶段设定了基线,并为实现2030年目标奠定了基础。该地区在太阳能光伏、SAF、地热能和WtE领域取得了显著进展,并加强了政策框架和监管机制。然而,为了实现其绿色目标,东盟仍需解决资金、地缘政治、政策框架、基础设施和融资等挑战,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公正和包容性能源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