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重要内容提示中,公司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对报告内容承担法律责任,且本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主要财务数据方面,报告指出随着公司自持电站规模的扩大,前三季度的光伏发电收入及毛利较上年同期保持增长。但本报告期光伏发电收益略有减少,主要原因是受阴雨、台风天气影响,等效小时数减少41小时,单位发电量降低;同时,综合度电收入降低0.02元/度,主要由于缺电现象缓解,电力交易损益分摊减少及光伏度电价格下降。报告还说明不适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中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
股东信息部分,列出了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但未提供具体数据。
其他提醒事项不适用。
季度财务报表部分,明确指出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且自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年初财务报表未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