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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能科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5财报-
芯能科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利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炫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炫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2:本年1-9月,随着公司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规模的持续扩大,光伏发电量稳步提升,发电收入和发电收益相应增加。费用方面,一是公司可转债按照实际利率计提财务费用,实际利率远高于同期银行长期借款利率,财务费用同比增加较多;二是随着存量电站项目税收优惠政策陆续到期,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较多。故公司营业收入小幅增长的同时净利润微幅增长。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要求,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结合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综合研判后审慎决定,对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延长至2025年10月,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保持不变。 公司将实时跟进合作企业的生产经营及分布式光伏产业政策变化等情况,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为导向,与合作客户加强沟通,友好协商,积极消除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不利因素,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尽全力稳步推进未开工项目尽快达到可进场实施条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