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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房发展: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1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代码:600322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郭维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纪建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 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加大销售力度、缩短回款时间,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大。 2、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9.85%,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可结转收入项目总量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86.05%原因同上。 4、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86.05%原因同上。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2020年7月22日,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诚资本”)与公司第三大股东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投资本”)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津诚资本持有的天房发展股份146,067,416股,占公司总股本13.21%,以非公开协议的方式转让给津投资本,每股转让价格为4.08元/股,总金额为595,955,057.28元。 2020年8月4日,公司收到津诚资本发来的《天津市国资委关于津诚资本拟非公开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天房发展全部13.21%股份至津投资本有关事项的批复》(津国资产权[2020]28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津诚资本将持有的天房发展全部13.21%股份,以天房发展每股4.08元为转让价格依据,作价5.96亿元非公开协议转让给津投资本持有。 公司于报告期收到津诚资本转发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津诚资本持有天房发展全部146,067,416股股份转让至津投资本事宜已办理完成。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披露的《天房发展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2.公司董事会于报告期内收到公司董事周岚女士的《辞职报告》。周岚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职务。周岚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天房发展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放缓,项目的开工、施工,特别是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同时,金融政策收紧导致房地产行业竞争加剧,市场需求及行业格局被头部企业重构,中小型、地域型房企生存环境恶化;此外,疫情及金融政策等因素致使公司项目所在地区商业、住宅产品平均成交价格亦处于下降趋势。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公司2020年度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存在大幅下降或亏损的可能。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实际财务数据以公司2020年度报告等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