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但因:截止目前,公安机关、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对贸易业务涉及的存货、应收预付等债权债务相关事项、公司相关人员涉嫌刑事犯罪的有关侦查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对相关情况也在核查过程中。由于相关事项涉及金额较大,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核查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尚无法判断相关事项对财务报告的影响,如本公司由此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对前期报表进行重述,则本季度报告有关数据可能进行相应调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璧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艳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国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但因:截止目前,公安机关、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对贸易业务涉及的存货、应收预付等债权债务相关事项、公司相关人员涉嫌刑事犯罪的有关侦查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对相关情况也在核查过程中。由于相关事项涉及金额较大,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核查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尚无法判断相关事项对财务报告的影响,如本公司由此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对前期报表进行重述,则本季度报告有关数据可能进行相应调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2019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公司2020年6月30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7,533,1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送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8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8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8月2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关于现金收购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97.42%股权、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宜: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97.42%股权、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2018年9月28日,公司与轻工集团、华侨糖厂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尚未向华侨糖厂、轻工集团支付收购价款。2019年4月30日,华糖食品已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已领取了最新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易标的华糖食品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收购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97.42%股权的议案》。同意终止收购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97.42%股权。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支付收购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总价款的55%,即236,292,760.00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5月6日、12月28日、2020年1月2日、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关于公开挂牌转让琦衡公司25%股权的事宜: 2019年3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施转让所持有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琦衡公司25%股权。2019年3月29日,本次交易评估报告经国资管理部门备案。2019年6月18日,公司将持有的琦衡公司25%股权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为20,299.75万元。2019年10月,挂牌事项已完成产权转让网络竞价,确定最终受让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方,转让价格为20,299.75万元。公司与江苏绿叶农化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江苏绿叶仍未能足额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利息和违约金,本次交易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存在无法完成股权转让的风险。由于江苏绿叶逾期未付款,公司将有权按协议约定要求江苏绿叶支付违约金,截至目前为止,公司已收到首期股权转让款60,899,250元,该款项足够覆盖江苏绿叶应支付的违约金额,可充分保障公司权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3月23日、2019年6月18日、2019年10月28日和2020年8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四)关于公司广州总部天河区车陂地块交储的事宜: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广州总部天河区车陂地块交储的议案》。2019年12月27日,公司与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广州国际金融城东区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公司地块)》。协议约定收储土地面积共计119,761.21平方米,协议约定收储金额为人民币21.56亿元。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了广州总部天河区车陂地块土地、建(构)筑物、附着物的注销登记,并收齐广州土发中心支付的前三期土地补偿款1,293,888,136.80元,占补偿款总额的60%。公司将密切关注剩余款项的拨付进展情况,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公告。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28日、31日和2020年1月17日、2月15日、8月13日和9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五)关于公司所涉诉讼、仲裁事项 ①与兴发香港进出口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贸仲委已就兴发香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发香港”)申请仲裁一案作出裁决。自裁决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完毕。公司正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一是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二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3月5日、2020年7月2日、2020年7月16日、2020年8月18日、2020年9月23日 和2020年10月15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②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冶、保华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由于保华公司、中冶公司未能按照《民事调解书》[(2020)苏06民初306号]和《民事调解书》[(2020)苏06民初307号]载明的期限履行义务。因此,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责令保华公司、本公司及各保证人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偿还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金及利息人民币59,403,046.10元,执行费126,803.05元(暂定);责令中冶公司、本公司及各保证人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偿还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金及利息人民币68,856,135.31元,执行费136,256.00元(暂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上述仲裁、诉讼事项如实际强制执行,可能会减少公司2020年度或未来期间净利润。 (六)关于部分债务逾期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事宜: 公司因资金状况紧张出现部分债务逾期情况,因面临诉讼导致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2020年9月25日和2020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债务逾期及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财务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但因债务逾期的增加,公司后续可能面临债权人提起诉讼、仲裁,以及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及罚息的情形,进而可能导致公司后续期间财务费用的增加,以及融资能力的下降。 (七)关于部分库存货物可能涉及风险的事宜: 公司在对化工品贸易业务存货进行盘点核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存货存在真实性存疑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和2020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目前公安机关、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对相关事宜的有关侦查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工作尚在进行中,鉴于公司目前掌握证据表明贸易业务第三方仓库部分存货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形,且该事项后续由责任人赔偿的金额和可能性暂无法预估,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第三方仓库相关存货金额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已在第三季度对相关其他流动资产账面金额计提减值损失合计866,817,704.03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由于公司相关人员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正在对相关事实开展侦查工作,为保证刑事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减少公司损失,在案件侦查期间对存货仓库名称地址等敏感信息暂不予公开,公司将根据公安机关相关侦查工作进展及时进行补充披露。 (八)关于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可能计提大额坏账准备的风险: 除上述贸易业务相关存货的真实性存疑外,公司部分主要贸易业务客户陆续出现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存在不按合同数额标准的零星支付、拖延支付、商票无法兑付等问题。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贸易业务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0.66亿元,逾期金额为26.35亿元。 同时,公司管理层关注到公司2020年内预付账款增长较快,目前公司相关人员尚在对相关债权债务进行核查,目前尚未有明确的结论。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贸易业务预付账款账面余额为16.42亿元,账龄超过90天的金额为9.61亿元。 综合上述(七)、(八)项相关风险事项,根据公司目前管理层已掌握的资料和信息,公司前期贸易业务存在一定风险尚待核实。公司目前已对部分客户采取诉讼方式进行追偿,如前述逾期应收账款、预付账款长期不能收回或无法取得追偿,公司可能在2020年度或未来会计期间计提较大金额的坏账准备。根据对相关客户偿付能力的评估,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于三季度对江苏中冶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公司”)、江苏保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华公司”)、广州市亚太华桑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