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财报]:华建集团: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 发现报告

华建集团: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10-30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华建集团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重要提示..................................................................3二、公司基本情况..............................................................3三、重要事项..................................................................6四、附录......................................................................8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顾伟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峰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四、附录 4.1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伟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峰宇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2020年1—9月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915,673.74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899,395.07元。 法定代表人:顾伟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峰宇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9月 法定代表人:顾伟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峰宇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9月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伟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峰宇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9月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伟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峰宇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 4.2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前述准则,并根据前述准则关于衔接的规定,于2020年1月1日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新收入准则根据公司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本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于准则施行日进行以下调整: 1.本公司将期末符合条件的存货重分类为合同资产。 2.本公司将期末符合条件的预收款确认为合同负债。 3.本公司将原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但按新收入准则不符合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勘察、信息平台开发服务项目变更为按时点确认收入,同时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4.本公司对合同资产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计提减值准备,同时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4.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4.4审计报告□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