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灵康药业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重要提示..................................................................3二、公司基本情况..............................................................3三、重要事项..................................................................6四、附录......................................................................9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陶灵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俊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俊珂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参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议案》,决定终止参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同时,公司已与其他发起人 友好协商并共同签署了退出协议,同意公司退出长寿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的申筹活动,不再享有和履行原发起文件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且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报告期内,公司筹划启动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拟通过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52,500万元,投资于“海南灵康制药美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该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管线并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的收入占比,同时进一步扩大现有优势品种的生产规模。目前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四、附录 4.1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灵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俊珂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俊珂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灵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俊珂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俊珂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9月 编制单位: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陶灵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俊珂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俊珂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9月 编制单位: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陶灵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俊珂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俊珂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1—9月 编制单位: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9月 编制单位: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灵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俊珂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俊珂4.2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暂未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调整仅涉及财务报表列报格式的调整,无发生额,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暂未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调整仅涉及财务报表列报格式的调整,无发生额,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4.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4.4审计报告□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