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81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陈兴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静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1.1资产类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东风马勒热系统有限公司50%股权、上海弗列加滤清器有限公司50%股权、东风富士汤姆森调温器有限公司50%股权、上海东森置业有限公司90%股权、东风佛吉亚(襄阳)排气系统有限公司50%股权、东风佛吉亚排气控制技术有限公司50%股权、东风辉门(十堰)发动机零部件有限公司40%股权、东风富奥泵业有限公司30%股权、东风库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3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按规定于次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刊登了相关公告。 2020年6月1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74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中介机构相关各方对《问询函》所涉事项进行逐项落实并予以回复,同时对本次《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补充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4日披露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8号)等相关公告。 在本次重组工作推进的过程中,由于公司与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重组后续安排等事宜未能达成一致,经双方友好协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保证公司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已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中信证券将作为公司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继续推进相关工作。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5日披露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独立财务顾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4号)。 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按规定于次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刊登了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本次重组可能涉及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均已在《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草案》中详细披露,本次重组能否顺利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