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东风科技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陈兴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静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控股股东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该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2019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按规定于次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刊登了相关公告。 5/ 72019年2月2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27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中介机构相关各方对《问询函》所涉事项进行逐项落实,按时予以回复并发表相关核查意见,同时对本次《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补充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披露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1)等相关公告。 2019年3月30日,公司披露了《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9)。 2019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4)。 2019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按规定于次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刊登了相关公告。 2019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2)。 2019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按规定于次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刊登了相关公告。 2019年7月6日,公司披露了《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6号)。 2019年8月2日,公司披露了《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7号)。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针对反馈意见通知书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公开披露反馈意见回复,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披露的《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5)等相关公告。 2019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7号)。2019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了《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证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8号)。由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中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截至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日,相关中介机构仍在开展财务资料更新工作,故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更新后的交易文件,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二次反馈意见回复。 2020年2月14日,由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吸收合并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触发“调价触发条件”,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吸收合并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吸收合并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并按规定于次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刊登了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是一家生产汽车零部件的公司,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湖北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大幅下滑;部分参股控股公司出口订单大幅下滑。 基于上述判断,预计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可能出现亏损。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并已采取积极措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公司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以上仅为初步预测情况,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