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80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庞惠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之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1)货币资金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8,869.53万元,减少67.85%,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银行借款减少,收购子公司以及回购股份所致。(2)应收票据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8,925.68万元,减少66.78%,主要系报告期应收票据到期兑付所致。(3)应收账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2,573.03万元,增长27.54%,主要是随着销售收入的增长而增长。(4)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581.38万元,增长308.82%,主要系报告期应收银行票据增加所致。(5)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053.05万元,增长38.28%,主要是押金保证金增加所致。(6)固定资产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26,560.12万元,增长288.94%,主要是在建工程转固所致。(7)在建工程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23,866.67万元,减少96.16%,主要是在建工程转固所致。(8)无形资产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812.80万元,增长108.79%,主要是合并子公司报表新增形成。(9)商誉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3,898.72万元,增长100.00%,主要是收购子公司资产评估新增形成。(10)短期借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14,641.56万元,减少60.03%,主要系报告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11)预收款项、合同负债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增长100.00%,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所致。(12)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2,274.28万元,减少93.95%,主要系期初计提的2019年度年终奖金于本报告期内发放所致。(13)其他应付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240.07万元,减少34.40%,主要系期初其他应付款项于本报告期支付所致。(14)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1,111.91万元,减少79.57%,主要系本报告期应收票据到期兑付所致。(15)递延收益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797.65万元,减少44.70%,主要系报告期随着政府补助项目的完成,本期摊销额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 (1)营业收入本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42,269.03元,增长106.90%,主要系报告期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2)营业成本本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5,531.88元,增长98.98%,主要系报告期随着销售收入增长而相应增长。(3)税金及附加本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50.44万元,增长93.27%,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应交税费增加而附加税费相应增加所致。(4)销售费用本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149.64万元,增长32.80%,主要系本报告期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而费用相应增长所致。(5)研发费用本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2,776.12万元,增长52.86%,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加大所致。(6)财务费用本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661.08万元,减少68.81%,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借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7)其他收益本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149.98万元,增长40.67%,主要系本报告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8)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253.39%,主要系报告期应收款项计提坏账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9)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99.33%,主要系本报告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10)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42万元,增长265.12%,主要系本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11)营业外收入本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21.50万元,增长614.28%,主要系本报告期非经营性收入增加所致。(12)营业外支出本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38.04万元,增长400.84%,主要系本报告期对外捐赠增加所致。(13)所得税费用本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3,550.29万元,增长305.75%,主要系本报告期随着利润增加而所得税费用相应增加所致。(14)利润总额、净利润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有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报告期随着营业收入增加而累积形成的利润相应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比上年数增加22,888.06万元,增长817.50%,主要系报告期收到销售商品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比上年减少4,075.14万元,减少83.21%,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购子公司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比上年减少26,358.28万元,减少3,855.69%,主要系报告期偿还银行贷款较上年同期增加,取得银行贷款较上年同期减少,公司发生股票回购业务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7,000.00万元,用于全自动红外测温仪扩建项目、年产30万只红外温度成像传感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光电吊舱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上述议案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1日、7月25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2020年8月1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8月1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2020年8月2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8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0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军工事项审查获得国防科技工业局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根据《国防科工局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科工计【2020】811号),原则同意公司资本运作。 2020年10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关于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公司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2020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关于请做好大立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将于近期提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至发审委会议审核。 2020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12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80元/股(含)。并于2019年12月28日披露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2019-058)。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0年1月15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公司于2020年2月21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4.8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6.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股份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2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鉴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6月18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6.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5.9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3,364,5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最高成交价为25.9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25元/股,回购总金额为70,104,403.76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7月30日召开的二〇二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