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62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股票代码:601628) 一、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长、执行董事王滨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执行董事苏恒轩代为出席、表决并主持会议。非执行董事袁长清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执行董事利明光代为出席并表决。 1.3本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本公司董事长王滨先生、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总裁黄秀美女士、总精算师利明光先生及财务机构负责人胡锦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2020年前三季度,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本公司紧紧围绕“重振国寿”战略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公司业务发展,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市场地位保持领先,发展态势良好。一是业务发展稳中有进。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人民币5,435.53亿元,同比增长9.4%。实现首年期交保费人民币1,060.49亿元,同比增长7.1%;续期保费达人民币3,686.79亿元,同比增长10.1%;短期险保费达人民币668.82亿元,同比增长9.3%。二是业务价值持续增长。本报告期内,公司首年期交保费在长险新单保费中的占比达98.20%,较2019年同期提高0.13个百分点。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为人民币485.60亿元,在首年期交保费中的占比为45.79%。公司以价值为统领,持续加快保障型业务发展,特定保障型产品保费占首年期交保费的比重同比提升1个百分点。本报告期内,新业务价值同比增长2.7%。退保率为0.85%,同比下降0.82个百分点。三是销售队伍保持稳定。随着“一体多元”发展体系调整落地,公司坚持“提质扩量”发展策略,持续加强基础管理,关注质态提升,稳步推进队伍高质量发展。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总销售人力166.2万人,其中,个险销售人力158.1万人,总体保持稳定。四是投资能力不断提升。截至本报告期末, 本公司投资资产为人民币38,804.10亿元,较2019年底增长8.5%。本公司深化投资管理体系市场化改革,以账户为维度统筹资产配置与委托管理,以品种研究和策略优化为重点提升投资能力。三季度公司把握利率上行窗口加大长久期利率债配置力度,围绕市场波动灵活控制公开市场权益品种敞口,优化内部结构,适度兑现收益。2020年前三季度,本公司实现总投资收益2人民币1,469.53亿元,同比增长9.3%,总投资收益率3为5.36%;净投资收益4达人民币1,227.23亿元,同比增长7.7%,净投资收益率5为4.47%。 本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70.78亿元,同比下降18.4%。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55.49%和264.51%。 下一步,本公司将继续围绕“重振国寿”战略部署,积极做好2020年收官,科学谋划部署2021年工作,抓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服务“六稳”“六保”工作,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价值创造,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筑牢风险防控底线,努力推进“重振国寿”再上新台阶。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2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其原因 (2)会计报表中产生重大变化的项目及其原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A股上市前(截至2006年11月30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组设立公司 时 投 入 至 公 司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中 , 权 属 变 更 手 续 尚 未 完 成 的 土 地 共4宗 、 总 面 积 为10,421.12平方米;投入至公司的房产中,权属变更手续尚未完成的房产共6处、建筑面积为8,639.76平方米。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承诺:自公司A股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协助公司完成上述4宗土地和6处房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如届时未能完成,则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承担由于产权不完善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严格按照以上承诺履行。截至本报告期末,除深圳分公司的2宗房产及相应土地因相关产权划分不清的历史原因暂未完成产权登记外,其余土地、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公司深圳分公司持续正常使用上述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房产及相应土地,未有任何其他方对公司使用上述房产及相应土地提出任何质疑或阻碍。 深圳分公司与其他产权共有人已向原产权人的上级机构就办理物业确权事宜发函,请其上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请国资委确认各产权共有人所占物业 份额并向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书面文件说明情况,以协助本公司与其他产权共有人办理产权分割手续。 鉴于上述2宗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变更由产权共有人主导,在权属变更办理过程中,因历史遗留问题、政府审批等原因造成办理进度缓慢,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新作出承诺如下: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将协助本公司,并敦促产权共有人尽快办理完成上述2宗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变更手续,如由于产权共有人的原因确定无法办理完毕,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将采取其他合法可行的措施妥善解决该事宜,并承担由于产权不完善可能给本公司带来的损失。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滨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