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84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石深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02,677,471.12元,其中,截至2018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2,675,144.80元(包括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5,753,993.80元),2018年度银行存款利息为624,857.28元、理财收益为8,681,005.47元、银行手续费为1,215.69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2,727,196.05元,2019年度银行存款利息为518,202.89元、理财收益为6,870,878.06元、银行手续费为3,470.49元;2020年1-9月使用募集资金47,275,130.27元(不含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6,801,667.04元),2020年1-9月银行存款利息为1,064,683.90元、理财收益为2,209,290.43元、银行手续费为3,360.94元。截止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6,155,838.95元。 公司“营销网络优化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募集项目结余资金46,801,667.04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募集项目结余资金合计46,801,667.04元(含利息收入及委托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公司已于报告期内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杰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